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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3日農歷除夕,7名河南開封“法輪功” 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致2死3傷。事發后“法輪功”組織狡辯嫁禍、混淆視聽,然鐵證如山,李洪志及其操控的“法輪功”邪教組織難逃罪責。25年光陰流轉,該事件的警示意義仍未褪色。中國反邪教網推出系列報道,回溯事件始末以鑒往知來。本文作為首篇,聚焦事件全過程,徹底揭開“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猙獰面目。
2001年1月23日,農歷除夕。這天的寒意格外濃重,天安門廣場上的游人比平日里少了許多,零星游客在游玩、拍照,廣播里播放著歡快的樂曲,廣場上呈現出一片祥和寧靜的節日喜慶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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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3”自焚現場視頻截圖
誰也未曾料到,這份闔家團圓的喜慶祥和會被一場突如其來的慘劇徹底打破——來自河南省開封市的7名“法輪功”人員,公然在這片承載著國家歷史記憶與凝聚民族精神的廣場上集體自焚。這起令人發指的人倫悲劇,瞬間震驚海內外,讓無數人痛心疾首,更引發輿論一片嘩然。
自焚始末
2001年1月23日14時40分許,在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51歲的王進東面向西北,盤腿“打坐”,周身已被烈焰包圍,口中不停嘶喊“法輪大法好”。現場民警們不顧燒傷危險,持滅火器沖向火團,明火迅速被撲滅。隨后,民警試圖用防火毯覆蓋其身體以徹底熄滅殘火,但王進東一面狂喊“法輪大法是世上必修之宇宙大法”,一面不停地掀開蓋在他身上的防火毯。幾名民警仍然迅速撲滅了王進東身上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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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自焚的王進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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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前的劉思影與劉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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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前后的郝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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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前后的陳果
在紀念碑北側,劉春玲、劉思影、郝惠君、陳果四人在人群中也點燃了身上的汽油,并排往前走了幾步,隨后火勢迅速在四人身上蔓延。只有12歲的劉思影走了幾步就在烈焰中迷失了方向,哭喊著“媽媽,媽媽”,向周圍的民警求救,“叔叔,救我!叔叔,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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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未遂的劉葆榮(左)和劉云芳(右)
與此同時,廣場內還有2人自焚未遂。在人民英雄紀念碑北約50米的草坪西側,劉葆榮神情緊張、四處張望。民警上前核查時,她突然轉身急走,并從書包中取出一個雪碧飲料瓶,飲用部分液體后向自身潑灑,隨即掏出打火機意圖點火,被民警迅速制止。劉葆榮全程未呼喊亦未反抗;天安門廣場西北角處,手拿兩個汽油瓶企圖自焚的劉云芳也被民警當場控制。
約4分鐘后,5名自焚者身上的烈火全部被天安門地區公安民警迅速撲滅。
事后處置
14時48分 ,北京急救中心的三輛救護車抵達現場,將傷者緊急送往積水潭醫院。北京市政府要求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救治,醫院隨即成立專家搶救組,開辟專門病房,24小時監護。眾多醫護 人員 放棄春節休假參與搶救,市衛生局協調調撥近萬毫升血漿及鮮血 予以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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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的劉思影接受記者采訪,稱相信“一燒就什么都沒了,就去天國世界了”
經檢查,傷者均伴有嚴重吸入性損傷與大面積燒傷,其中陳果(女,19歲)燒傷面積達80%,深三度燒傷近50%,頭面部為四度燒傷,已處于休克狀態;劉思影(女,12歲)全身燒傷40%,頭面部四度燒傷,顏面與雙手基本毀損。郝惠君、王進東等人亦有重度燒傷及吸入性損傷。搶救組及時為部分傷員施行氣管切開術與微粒植皮手術。
護理過程中,醫護人員悉心呵護:無法自主進食的陳果,由護士用奶瓶一滴一滴喂入牛奶;失去視力的劉思影,獲贈音樂玩具以緩解治療時的疼痛。全體醫務人員日夜堅守,全力救治,最大限度地減輕傷者的痛苦。
查明身份
經公安機關調查證實,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這起自焚事件是幾名“法輪功”癡迷人員受頭目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唆使煽動及精神控制,為了“走向圓滿”、進入“天國世界”而實施的一次荒唐、愚昧的瘋狂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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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邪教頭目李洪志用“進入‘法輪天國’”蠱惑習練者“放下生死”
劉春玲,女,36歲,無業,自焚時當場死亡。
劉思影,女,12歲,小學五年級學生,1999年3月起隨母親劉春玲習練“法輪功”,因燒傷引起心臟病變,于2001年3月17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郝惠君,女,1953年12月生,中學音樂教師,1996年起習練“法輪功”,全身燒傷面積達80%以上,深三度燒傷近50%。
陳果,女,1981年5月生,音樂學院學生,1996年開始隨母習練“法輪功”,全身燒傷面積達80%以上,深三度燒傷近50%,與母親郝惠君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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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果接受采訪,回憶當年自焚是為了“除夕之夜在天安門弄一個場面”
王進東,男,1951年1月生,退休工人,1996年開始習練“法輪功”,全身燒傷面積達80%以上,深三度燒傷近50%。他在救治中還說:“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劉葆榮,女,1947年12月生,1984年因工傷離職在家,1995年10月開始習練“法輪功”,自焚未遂。
劉云芳,男,1947年12月生,原為工廠工人,后靠修理電器生活,1997年開始習練“法輪功”,自焚未遂。對此他解釋說:“我不自焚,那是因為‘師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這張嘴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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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事件策劃者薛紅軍
另外,不得不提及此事件另兩個重要人物。一是薛紅軍,男,1952年3月生,開封市某醫院醫生,1996年開始習練“法輪功”,為自焚事件策劃者之一。二是北京“法輪功”癡迷者劉秀芹,幫助來京準備實施自焚的劉云芳、王進東利用其家中場地分裝汽油。
精心籌劃升“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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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邪教頭目李洪志1999年5月在澳大利亞煽動習練者:“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法輪功”邪教組織是這一切的始作俑者。
早在被依法取締前,其頭目李洪志就屢屢通過“肉身是骯臟的,不能帶入天國”“放下生死,才能真正圓滿”等歪理邪說,煽動成員“舍棄肉身”、放棄生命。1998年,他在《挖根》一文中表示:“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每一次機會都不會再有。”1999年5月2日更在澳大利亞赤裸裸地要求習練者“放下最后的執著,走向圓滿”,說什么“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1999年7月被我國政府依法取締后,此類極端言論更是層出不窮。而壓倒王進東等“法輪功”癡迷人員的“最后一根稻草”,促使他們最終于2001年走上天安門廣場自焚的,是李洪志2000年12月9日在《北美大湖區法會講法》上的言論。李洪志在文中不斷煽動習練者們以“不同方式中走出來證實大法”,要求他們“在生死存亡面前敢于走出來,在最大限度失去一切中走出來”,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偉大的一切”,并強烈批評“那些不出來的、躲起來的”不是“大法弟子”。李洪志甚至明示習練者們到天安門去,“不論是你走到天安門去,你在其它環境向世人講清‘真相’”,“都是偉大的”,“有的學員走到國內去了,走上了天安門,了不起,師父告訴你了不起”。
作為事件主要組織者,劉云芳自稱“悟到‘圓滿’”,瘋狂鼓動他人參與,甚至給還在上小學5年級的劉思影“講故事”,講李洪志在《轉法輪》提到的“天國世界”如何美好,“天堂里全是金子,道路是金子鋪的,樹也是金的,什么都是金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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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未遂者劉云芳(上)、劉葆榮(下)證實受“法輪功”頭目李洪志歪理邪說蠱惑實施自焚行為
在“法輪功”歪理邪說的蠱惑下,這伙“法輪功”癡迷人員在一起醉心交流升入“天國世界”、進“天堂”后的“美好滋味”,并互相鼓勁。自焚未遂的劉葆榮認為:“‘圓滿’就是去‘天國世界’,是很好的事情,是瞬間的,不會有痛苦感覺的。”年輕的陳果曾經擔心自焚時“會不會疼”,王進東就教訓她:“這是常人的感受,練功的人不會疼的,一下子就會升入天堂了。”劉葆榮也說:“神要先出來,不能有常人的想法。”
為了“升入天堂”,他們進行了周密的行動準備。王進東曾經當過汽車司機,他最早提出點燃汽油自焚的主意。按照分工,王進東與劉云芳購買了汽油;郝惠君購買了刀片和打火機。他們將大衣的內襯和衣兜割破,用塑料袋裝好汽油捆在腰部,以便雙手能從衣兜里就割破塑料袋并點燃。因塑料袋往外滲透,汽油味太大,后改為使用雪碧飲料瓶。一切準備穩妥,他們最終敲定了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時間、位置。
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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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自焚事件的被告人接受法庭宣判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制造“1·23”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5名“法輪功”涉案人員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劉云芳、王進東、薛紅軍、劉秀芹等人組織、策劃、煽動、幫助“法輪功”人員實施自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劉云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王進東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判處薛紅軍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處劉秀芹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判處劉葆榮免予刑事處罰,予以訓誡。同年11月7日,王進東、劉云芳和薛紅軍被送到鄭州監獄服刑。
媒體反應
“1?23”自焚事件發生后,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美國之音、美國《時代周刊》、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臺(NPR)、美聯社、英國《衛報》、路透社、法國法新社、《歐洲時報》、意大利《新聞報》、新加坡《聯合早報》等境外眾多主流媒體第一時間跟進報道。
國內主流媒體迅速反應,多角度還原事件真相:新華社2001年1月24日首發《廣場發生癡迷分子自焚事件》通報核心情況,3月1日再發《“法輪功”癡迷者策劃自焚事件始末》梳理完整脈絡;《人民日報》同步推出《自焚事件 徹底暴露邪惡嘴臉》《為了廣場的安寧——處置癡迷者自焚事件紀實》等深度報道,既揭露“法輪功”邪教本質,又披露事件經過、受害者證言及政府處置舉措;央視《焦點訪談》推出專題,獨家呈現幸存者郝惠君采訪及現場影像,揭露真相;《北京日報》刊發民警處置紀實,從一線視角還原現場;《光明日報》專訪自焚事件參與者劉葆榮,以其證言證實事件預謀性,為揭露邪教本質提供關鍵佐證。
公眾輿論
事件發生后,舉國上下為之震驚,社會各界民眾無不深感憤慨。這份復雜的情緒,既源于事件本身的慘烈殘酷,更因為它公然踐踏了社會公認的正義準則與人性底線。
幸存者郝惠君、劉葆榮等人在媒體專訪中,親口講述被 “法輪功”歪理邪說蠱惑的慘痛經歷。他們字字句句飽含的悔恨與痛楚,撬動了全社會的認知轉向——從最初的單純震驚,升級為對邪教罪惡本質的深度剖析與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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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執勤民警接受記者采訪談自焚事件
公眾輿論很快凝聚成清晰共識:這絕非偶然事件,而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精心炮制的陰謀,是以所謂 “圓滿”為幌子實施的一場徹頭徹尾的精神謀殺。其手段之卑劣隱蔽、對社會危害之深遠持久,早已超出普通刑事犯罪的范疇。群眾紛紛通過信件、電話、街頭熱議等多種形式,抒發對受害者的深切同情,對邪教惡行的強烈譴責,“反對邪教”成為響徹輿論場的全民共識。
本文系『中國反邪教』微信公眾號原創,轉載請注明來源。作者:淮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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