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由陳行甲先生的薪酬爭議而起,他以后會不會翻車也不知道,也不是為他領70萬年薪辯護,只是討論下是不是“公益人”就該是“清貧”“無私奉獻”的“圣者”。
這幾天,隨著李亞鵬口碑的反轉,另一位著名公益人陳行甲因被曝2024年在基金會領取約73萬元年薪,引發公眾對公益人薪酬的討論,卻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不知是不是迫于輿論還是早有計劃,2026年1月18日,他發布視頻回應,決定在未來完成交接后,不再從基金會領取薪水;次日,新東方集團宣布聘請他擔任總顧問,其個人薪酬將與基金會分離,“道德君子”們好像贏了。
真不知有爭議的人是怎么想,陳行甲是管理型人才,如果他真只為錢,他辭去縣委書記后有大把企業愿意用超百萬年薪請他。
很多人根本沒把“機會成本”擺到臺面上,陳行甲辭掉的是縣委書記,以他當時的為官聲譽,如果走企業路線,以“網紅前官員、清華公共管理碩士、全國脫貧攻堅獎獲得者”的履歷,拿一份上百萬的offer并不難;
他卻選了公益,一個既無股權、也無政治晉升空間、還要被放在放大鏡下挑剔的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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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他放棄的“隱形收入”早就遠超那70萬,揪著工資數字不放的人,要么沒算過機會成本,要么潛意識里把“公益”當成道德流放地:只要你踏進來,就必須自動切換到“清貧模式”,否則就是“人設翻車”。
企業里花百萬請管理人才,大家覺得“市場規律”;公益里給七十萬,就被質問“你怎么敢”?這等于告訴所有跨界人才,“千萬別來,來了就貶值”。
爭議本身并不只是薪酬數字,而是社會給公益人預設的“圣徒濾鏡”;只要站到道德高地,事實就不必復雜,公益在中文語境里也常被默認為一種“自我犧牲”。
于是,公眾的心理模型常常是二選一,要么你清貧無私,所以你可信;好果你拿錢辦事,那么就可疑,把一個本該按治理、合規、績效來討論的現代行業,強行壓回到“清白或不清白”的古典戲臺。
但公益并非簡單發錢,現實也并不按戲臺的規矩,現代公益要做的事,比“發錢”復雜得多,項目設計、財務合規、審計、風控、跨部門協作、數據追蹤、評估迭代……這些都需要專業能力,也需要穩定團隊。
把公益人鎖進“必須吃苦、必須清貧”的道德框架,本質上是在說,這個行業不配擁有專業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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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可能顯而易見,能干的走了,會演的留下,更諷刺的是,原本想用更高道德標準篩掉“壞人”,最后往往篩掉的是“能做事的人”。
把“管理成本”當成天然的壞東西,可能是許多人對公益最深的誤解之一,好像只有直接發到受助者手里的錢才算“善”,其余都是“損耗”。
可一個簡單的常識是,沒有管理規則制度,就沒有可持續;每筆錢都有憑有據;每個項目可核查、可追蹤;每個環節防舞弊、防挪用,這些希望都不是免費的;民政部等部門印發的規定里,管理費用的范圍就明確包含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社保公積金等;同時對慈善活動支出與管理費用也設定了比例要求,并強調要在年度報告中披露。
換句話說,現代制度并不要求公益機構“用愛發電”,制度真正要的是,邊界清晰、口徑一致、公開透明、比例合規。
所以,真正該盯的是,錢從哪來(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錢到哪去(項目效果是否真實、是否可復核),誰來監督(治理結構、關聯交易、審計與信息披露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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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陳行甲管理的“恒暉基金會”,八年來累計撬動社會捐贈近億元,項目覆蓋廣東河源、青海、甘肅等地,直接受益大病兒童與青少年超過10萬人次,其運營費用(含薪酬)單獨列賬、不占用項目善款,并通過年度審計和民政部門抽查保持透明,管理費比例(約3.1%)遠低于國家規定的10%上限;連續獲評“5A級社會組織”。
你可以不同意它的策略、質疑它的項目、追問它的績效,但討論應該回到“賬本與結果”,而不是“苦不苦、像不像圣人”。
“無私奉獻”聽著很高尚,但在公益事業中卻很殘酷,要求別人“燃燒自己”的道德綁架,是對善意最昂貴的浪費,它把社會問題的解決,建立在少數人的長期自耗上;而自耗這件事,既不穩定,也不可復制。
一個行業如果默認從業者必須犧牲體面生活,最終會變成個人燃盡、組織脆弱;長期高壓、高負荷、低回報,最常見的終點不是“更偉大”,而是倦怠、抑郁、離開;不敢投入系統、不敢建設人才梯隊、不敢做風險控制;機構只能靠創始人“一個人撐著”,創始人一退,機構就塌;以為自己在贊美“無私”,其實是在把公共事務外包給苦行者;可公共事務從來不該靠苦行者維持,它應當靠制度、專業與協作維持。
所以,公益的“道德潔癖”,省下的往往是小錢,浪費掉的卻是信任、人才、長期能力與規模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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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好人“有好報”,不是功利,不只是愿景,而是文明的成本核算;如果一個社會持續讓“做好事的人吃虧”,它鼓勵的只會是不差錢的“慈善貴族”和擅長講故事的“道德演員”,卻可能讓有能力、愿意做事、但需要養家糊口的職業公益人被擠走了。
于是公益行業便永遠很難“像個行業”,只能像個“道德舞臺”,舞臺上要么是圣人,要么是反派;中間那條現實世界里最需要的道路(專業、克制、可核查)反而沒有位置。
陳行甲拿70萬的爭議,本質上是在提醒我們,監督不該停留在“你拿了多少錢”,而該推進到,怎么定薪、怎么花錢、有何成績,如何被制衡。
我們太習慣用“獻祭”來證明純潔,用“清貧”來驗證可信,用“苦行”來換取安心。
可真正能減少痛苦的,從來不是更多人的自我燃燒,而是一套能讓普通人長期參與、能讓專業主義生長、能讓賬本與結果公開可核的系統。
只有當監督成型,制度立住,公益就不再需要“圣人背書”,社會也會逐漸明白,讓公益人活得體面,不是對道德的背叛,而是讓善意可以長期運行的基礎設施。
可持續的向善,才是真正的向善;讓好人“有好報”,不是雞湯,是社會理性;讓公益“做得專業”,不是奢侈,是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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