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祖樂
凌晨的高速公路上,一輛電車突然起火燃燒。看似是一起車輛自燃事故,然而隨著警方深入調查,事件的真相卻令人大跌眼鏡:所謂的“自燃”,竟是車主用衛生紙和汽油自導自演的一出騙保戲碼。
2025年8月,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經偵大隊接到一家保險公司報案:一輛某純電SUV于當年6月9日在成資渝高速K84+720處“自燃”,車主艾某、李某索賠45萬元,但第三方檢測卻在車中發現有汽油殘留。這引起了保險公司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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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毀的車輛被拖回。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供圖
“接到報案時,我們第一時間帶隊梳理案情,很快發現了3處關鍵疑點。”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經偵大隊民警諸濤指出,凌晨0點至4點是保險高危時段,這個時間點發生“自燃”本就值得警惕。更反常的是,純電車型最易出問題的電池完好,前機艙引擎蓋下,那些不易自燃的電機和控制器卻被燒得精光,而且還有汽油燃燒痕跡,“不用油的純電車上竟然出現汽油,這不符合純電車的自燃規律”。
警方隨后調取了車輛的高速通行記錄,另一個破綻隨之浮現。“車輛從安岳北上高速后,中途竟在丹山出口下了高速,重新上高速后不久就‘起火’。”諸濤解釋,“如果是正常自燃,沒必要中途下高速。這更像是作案過程中出現了意外,需要重新操作。”
此外,艾某和李某在理賠協商階段曾主動撤回報案,這種聽說保險公司要報警就放棄索賠的行為,進一步加深了警方的懷疑。第三方檢測報告也證實,車輛起火并非機械故障、電氣線路短路故障或電池熱失控導致高溫失火,而是由易燃油品燃燒所引燃。
2025年9月1日,警方依法對艾某和李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起初,兩人堅稱車輛是自燃。由于報案時間距離事發已近兩個月,部分證據未能第一時間固定,給偵破帶來挑戰。警方調整策略,從心理防線相對薄弱的駕駛員李某入手,向其出示高速卡口記錄、汽油檢測報告等關鍵客觀證據。在無法自圓其說的情況下,李某最終如實供述了作案經過,艾某隨后也在證據面前低頭。
據兩人交代,他們在2024年1月以2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原價70萬元的二手純電車。2025年6月7日,兩人預謀騙保。6月9日凌晨,在安岳縣一地下停車場,兩人分工協作,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汽油、衛生紙柱、膠帶、塑料袋等物品,用透明膠帶將衛生紙柱粘在裝有汽油的塑料袋上,后用打火機將衛生紙柱點燃,形成陰火慢燃狀態之后關上引擎蓋。
隨后,由李某開車,兩人一同從安岳上成資渝高速往成都方向行駛。因中途未引燃汽油,便從丹山收費站下高速,艾某將衛生紙柱重新點燃,重新駛上高速后約10分鐘,該車最終被引燃。事后,兩人以車輛自燃全損為由,向保險公司索賠45萬元。
當被問及為何想到用這種方法時,艾某稱自己是一名拖車司機,常見到車禍現場,跟汽修、保險行業也打過交道,覺得利用電車自燃騙保“很輕松”。而用衛生紙柱引燃汽油的“靈感”,來源于他小時候幫父親卷煙葉的經驗。為了確保效果,他在作案前還曾用類似方法進行過模擬測試。
近日,雁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經法院審理查明,艾某、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制造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因二人認罪認罰且賠償保險公司損失,法院依法判處艾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6個月,罰金5萬元;李某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6個月,罰金2萬元。
警方借此案提醒廣大車主,保險的本質是分擔風險,切莫將其視為“獲利工具”,切勿因一時貪念鋌而走險。(實習生趙璐琪參與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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