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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防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近期,交警九分局
聯合各鎮(街道)、派出所
持續對不佩戴安全頭盔
非法加裝雨篷等交通違法行為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通過強化宣傳勸導與嚴格執法查處
切實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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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警示震懾效果
現曝光部分典型違法案例
希望廣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
引以為戒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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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宋某某
所屬社區:長流河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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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張某
所屬社區:一心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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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梁某某
所屬社區:長流河社區
違法行為:未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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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嚴某
所屬社區:大彎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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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姜某某
所屬社區:大彎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交通違法曝光臺
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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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者:伏某某
所屬社區:大彎社區
違法行為:非法加裝雨篷
違法時間:2026年1月15日
違法地點:青江中路

法律鏈接
●《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搭載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若駕駛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由公安機關責令恢復原狀,并處3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一個視頻看懂
加裝雨篷的危害!
頭盔戴與不戴
結果真的不一樣!
安全無小事,騎行需謹慎
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平安出行每一天
主編 | 張毅妮
審核 | 付彪
責任編輯 | 劉斯可 李慶
部分視頻來源:成都青白江、看度時政
動動小手點個贊和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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