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1月21日訊,近日,江蘇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璐、吳亞玲。
決定書顯示,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年報審計項目執業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獨立性方面
職業道德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建立內幕信息管理登記制度,部分審計從業人員未簽署獨立性聲明。
二、風險評估方面
未將超出公司正常經營過程的重大關聯方交易導致的風險識別為特別風險。
三、實質性程序方面
1.應收賬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對部分以債權債務抵消形式收回的應收賬款執行進一步核查程序。
2.存貨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公司存貨存放在多個倉庫的,未獲取完整的倉庫清單或存貨存放地點清單。
3.利用管理層專家工作審計程序存在缺陷。對公司聘請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執行的復核程序存在多處計算錯誤,復核程序流于形式。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王璐、吳亞玲作為東華能源2024年年報審計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對東華能源2024年年報審計項目相關問題應承擔主要責任。
對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璐、吳亞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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