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做貿易,做大宗貿易,都離不開供應鏈金融,供應鏈金融在時代的浪潮之下高速發展,各類風險也如同暗礁一般潛藏于貿易鏈條之中。國央企作為一些產業鏈的核心企業,既承擔著優化供應鏈生態的責任,又面臨著合規性、國有資產安全、業績考核的多重考驗。我們今天就結合一些具體的、真實的案例,看看國央企在進入供應鏈金融的貿易鏈條時究竟會面臨哪些風險?需要注意什么?
案例一:合同詐騙
海發醫藥20億供應鏈金融詐騙案件,曾因實控人謝文海人間蒸發而引發諸多關注,多家金融機構深陷其中。2017年開始,海發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發醫藥)利用對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下稱福建協和醫院)的應收賬款做抵押,向多家信托公司融資。據悉,外貿信托海發醫藥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項目涉及一起合同詐騙案,關鍵人物為原外貿信托高級信托經理林威。
林威在2017年6月離職后擔任海絲集團總裁助理,專門負責海發醫藥應收賬款融資,依托人脈關系和專業知識,鉆了信托公司風控的漏洞,構建了一個近20億的融資騙局,多家信托公司深陷其中。
相關判決書顯示,林威采用制作虛假財務數據和醫藥購銷合同、違法開設并控制冒充的協和醫院農行對公賬戶、安排專人在協和醫院冒充該院工作人員對虛假債權進行蓋章確認等方式,騙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信任海發公司對協和醫院的債權真實存在,進而對其融資放款。直到2019年5月,海發醫藥實際控制人謝文海突然人間蒸發,海發醫藥人去樓空,這場供應鏈金融騙局引發外界關注,深陷這場融資騙局中的各大金融機構紛紛起訴。據不完全統計,海發醫藥和福建協和醫院總涉訴金額達18.84億元。
案例二:循環貿易
江蘇某國企控股的企業與某業務人員開展專網通信業務,該企業與上下游的業務洽談、合同簽訂、發票流轉、資金收付、貨物驗收等環節主要由該業務人員團隊來對接,且合同模板、產品、型號、購銷價格、物流等均由該業務人員一方提供。該國企向業務人員催要通訊器材業務尾款,由該業務人員控制的公司為通訊器材業務貨款提供擔保、支付尾款。值得一提的是,該國企參與的專網通信業務中曾出現上下游企業均由該業務人員或其他同一主體控制的情況,該業務人員控制的公司或其他同一公司既作為該國企供應商又作為客戶交替出現。
經證監會調查,該國企參與的該業務人員主導的專網通信業務,實質是合同、資金、票據流轉構成閉環的虛假自循環業務,無商業實質,不應確認相應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國企在這個轉網通信業務中墊資,少部分業務作為通道,不承擔產品風險,根據墊資規模和期限獲取利潤。該國企知悉其在專網通信業務中的墊資作用,且應當知悉其開展的專網通信業務是虛假自循環業務。
證監會認定,該國企通過參與通訊器材內貿虛假自循環業務,2009 年至 2021 年年度報告共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03.33億元,虛增營業成本約93.99億元,虛增利潤總額約為9.34億元。
案例三:重復質押,貨權控制失效
某地方國資委控股的中型糧油國企,2020年起開展玉米代采代銷業務,具體分為三步:
(1)下游飼料廠(如某大型養殖企業)委托該國企采購玉米,雙方簽訂《委托采購協議》,約定采購價格為“期貨價+50元/噸升水”,國企收取1%服務費。
(2)該國企向銀行申請專項貿易融資(利率4.5%),向東北供應商支付全額貨款(每噸2500元),供應商發貨至第三方倉庫。
(3)飼料廠按約定提貨時支付貨款(每噸2600元),國企扣除服務費后回款給銀行。
業務流:
飼料廠→委托采購→糧油國企→采購玉米→供應商→發貨至倉庫→飼料廠提貨
資金流:
銀行→融資款→糧油國企→貨款→供應商
飼料廠→貨款→糧油國企→還款→銀行
2022年9月,俄烏沖突爆發,國際糧價暴漲,該國企在期貨市場賣出一定數量的玉米合約進行套保來鎖定利潤;2023年1月,國內玉米現貨價格暴跌,一度從每噸2600元跌為2300元,下游拒絕國企提貨,以市場價格波動超過10%為由要求重新議價;2023年3月,該國企去查看倉庫實際庫存,發現實際庫存僅為合同約定的60%,供應商涉嫌“一貨多賣”,將同一批玉米重復質押給多家貿易商;2023年6月,銀行提出國企與上下游“貨權不清”,提前收回融資款,該國企被迫低價拋售庫存,最終虧損1.2億元,被國資委列為高風險企業。
案例四:債務逾期
2023年11月23日,中國林業集團有限公司公告,上海票據交易所披露了關于中林集團下屬子公司發生商業承兌匯票逾期的事項,包括中林時代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額6.92億元;上海國林鴻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額2.40億元;中國林產品集團有限公司,涉及逾期金額13.25億元;泉州國林林產品有限責任公司,涉及逾期金額0.60億元。
上述中林集團子公司逾期合計規模為23.17億元,也成為首家構成商票實質逾期的央企。根據國家審計署2018年對中林集團的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中林集團評估報告審核中未能發現漏評3.2億元的資本性支出事項,批準所屬林產品公司依據評估金額出資10.66億元對外收購股權。2016年,其所屬的中國林產品公司在無貿易背景下,通過開立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讓10家外部企業輕易獲取了12.38億元的銀行資金;2014至2016年間,中國林產品公司等5家企業以預付貨款、股東借款等名目,違規向外部企業出借了8.21億元,至審計時仍有1.14億元無法收回。
國資委巡視組于2020年6月對中林集團進行巡視時,再次強調了其存在資金占用等問題,并提出針對自身發展定位、重難點問題,開展“堅守主責主業”、“降杠桿減負債”等5個方面專項整改。中林集團隨后在2021年4月發布了整改通報,根據整改通報披露,公司下屬企業貿易類業務、與混合所有制民營股東方及其關聯業務往來、預付應收款項未及時結算,導致公司存在資金占用問題,也加劇了公司的壞賬風險。
案例五:內控失效
據央視新聞2023年4月22日報道,河北某糧倉一萬噸的糧食不翼而飛的事情上了熱搜。
這條熱搜的主要內容,就是糧倉在檢查中,發現一萬噸的糧食不見后,于是報警了。警方調查發現,糧商與糧庫的駐庫員勾結,在糧車入庫時做手腳,一車多記、虛假入庫;到了后期,“什么時候缺錢就拉出去賣一點”,將糧食擅自出庫,套取大量資金。經查,糧商通過變賣糧食獲利2500余萬元,駐庫員從中獲得5萬元好處費,還有3人每月得到幾千到1萬元不等的“工資”。
目前,幾名涉案人員均涉嫌合同詐騙罪與盜竊罪,被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簡單來說,就是這個看糧倉的駐庫員勾某以監守自盜的手段,與糧商郭某內外勾結,制造多輛運糧車入庫的假象,并制作糧食入庫單、糧權確認單,向受損糧企監管系統虛報入庫糧食的方法,把這筆“賣糧錢”吞了。直白點說,就是這個看倉庫的“碩鼠”勾某監守自盜,和外面的人一起勾結,合伙詐騙了糧倉幾千萬的糧食款。
案例六:上下游關聯方
這個以之前暴雷的均和集團為例,均和集團利用大宗商品做貿易,上下游很多都是其關聯公司,是有資金風險敞口的循環貿易,城投公司需要對均和控制的上下游企業進行預付、賒銷、或者在均和掌控的第三方倉庫持有貨權,因為這樣才能把貿易額做大,滿足城投公司缺少營收的需求。
均和集團與地方政府、國央企的合作模式以空轉貿易、產業園開發與違規的金融套利為核心,形成了利益閉環。這種模式在短期政績驅動和監管套利空間下迅速擴張,但本質上是建立在虛假貿易和資金空轉基礎上的“龐氏游戲”,最終因監管收緊、資金鏈斷裂和實控人資產轉移而全面崩盤。
案例七:違規使用融資款
由上海國資委控股的某企業通過供應鏈金融開展“專網通信”業務,采用“預付100%+預收10%”的模式。簡單解釋一下,就是該企業先找上市公司A,逾期簽訂銷售大單,但只支付10%的預付款,等待交貨之后支付剩余款項。此外,該企業還會要求上市公司A必須去B公司采購原材料,并且100%支付全款。如此一來,上市公司不僅不能提前收到貨款,還得自己先預付一大筆錢投入生產。
而該企業為何指定上市公司A一定要在B公司采購原材料呢?其實這倆公司很可能就是關聯公司。究其本質,就是以上海國資委控股企業的信用從金融機構獲取融資,融得的資金用于高利潤、高風險投資,而公司只需要分期還款給銀行即可。而投資失敗導致該公司資金鏈斷裂,財務問題不能繼續掩蓋,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暴露出國企內控失效和資金監管漏洞。
案例八:行賄
安徽某省屬國企與一進出口公司簽訂棕櫚油合同后,廣州某大型民企與該進出口公司簽訂《中轉協議書》,負責儲存國企代理進出口公司進口的棕櫚油。該進出口公司通過向國企高管行賄將交易模式由“先款后貨”變為“先貨后款”,緊接著違背與國企高管的約定,嚴重超出額度獲取貨權,還使用偽造的《對賬函》等多種手段掩蓋儲存在倉儲單位的棕櫚油已被銷售的事實。在這之后,進出口公司負責人再次向國企業務員行賄,偽造貨權使該國企賬面上棕櫚油數量與《對賬函》上倉儲數量一致。
最終,進出口公司先行提走貨物后,未足額向國企支付款項,造成該省屬國企直接經濟損失 32.3 億元,間接損失 20.15 億元。
結合以上真實案例,我們可以探知到,循環貿易等融資性貿易、虛假貿易的存在,往往是因為國企為了追求規模擴張、虛增業績,或者被外部方利用進行融資套利;企業內控失效、國企人員被行賄則涉及內部腐敗等問題而導致風控失效。因此,這些問題本質上是金融操作中的違規和管理漏洞,而非貿易本身的問題。
那么國央企在進入供應鏈金融的貿易鏈條時需要注意什么?
防范虛假交易
堅守貿易真實性底線,杜絕“虛假閉環”。國企要嚴格核查貨物流、資金流、票據流、合同流“四流合一”,避免參與“自買自賣”的循環貿易、“走單不走貨”的融資性貿易,要穿透核查上下游企業關聯關系,排查同一控制人下的隱性交易,防止通過關聯方虛增營收。在貿易合作前,核查上下游企業、通道方與國企內部人員的關聯關系,禁止與存在“利益綁定”的企業合作,從源頭規避“內外勾結”。
管控資金風險
嚴控資金流向,避免挪用與失控。國企要對貿易資金設立共管賬戶或專項監管,確保融資款、預付貨款等僅用于約定貿易,比如案例四中資金被挪用至高風險投資,一定需要需重點規避。同時要做到動態跟蹤應收賬款,定期核實下游付款能力,避免“預付100%+預收10%”這類激進模式導致資金沉淀。
強化動態風控
構建穿透式風控,覆蓋全鏈條風險。國企需要對倉單等質押資產進行權屬核實與動態監控,避免重復質押,必要時可引入第三方倉儲監管。也可以建立上下游客戶準入黑名單,定期開展合規審計,排查“以貿易名義進行表外融資”的監管套利行為。對貿易中的關鍵環節,如供應商選擇、合同條款談判、貨權審核、資金支付等實行“雙人復核”、“輪崗制”,并引入第三方審計定期排查異常交易,避免內部人員通過虛構貿易、篡改憑證套取資金。
數字化轉型
強化數字化與合規管理,補全風控短板。國企可以利用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臺實現貿易全流程可視化,實時預警貨權、價格波動風險,重大貿易決策需經集體研究與風險評估,避免“個人拍板”,同時加強對高管的合規問責。
反腐敗反貪污
加強交易全流程廉潔監督,暢通腐敗線索舉報與嚴肅問責。設立匿名舉報通道,對涉及貪污、受賄、失職瀆職的行為“零容忍”,一旦查實,除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還需倒查內控漏洞,完善追責機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約束氛圍。
國央企作為產業鏈核心,需以“穿透式監管”理念構建風控體系,在支持實體經濟與防范金融風險間找到平衡點。通過技術賦能、制度革新與文化培育的三重驅動,才能在供應鏈金融的浪潮中穩健前行,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與產業鏈生態的可持續發展。
內容來源:不良資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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