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4日,安徽合肥發生了一起涉嫌價格欺詐的消費糾紛。據河北經視報道,租住在外的聶女士因鑰匙落在屋內在美團找到“即刻達開鎖”商家,開鎖師傅到場后先是換鎖,后又以鎖主體損壞、需付公司費用、個人安裝費、夜間服務費等多次加價,半小時內聶女士被迫累計支付4170元。
事后,聶女士維權進展甚微,遲遲未得到解決。1月21日,記者在查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時發現,1月6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涉事開鎖商戶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款9550元,并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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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女士更換后的新門鎖 據大河報
被收4170元天價開鎖費后
還被要求錄制“免責”視頻
事情的起因系一次出門忘帶出租屋鑰匙。
據了解,2025年11月14日傍晚,獨自租住在合肥包河區美丹家園的聶女士下課回家發現鑰匙被落在屋內,便在美團平臺搜索到一家名為“即刻達開鎖換鎖”的本地商家。
傍晚6點,開鎖師傅到達現場。據聶女士描述,師傅先用卡片嘗試開門,隨后表示無法打開,稱其門鎖為C級鎖,需強行破拆,但可能損壞鎖芯和面板。聶女士詢問是否需更換零件,得到肯定答復后,師傅詢問是否繼續開鎖,并稱需支付540元。聶女士以為這是全部費用便付了錢。
開鎖師傅不久后又稱鎖的主體也被損壞需要更換,還要再付380元。安裝全部完成后,師傅又提出結算“公司部分費用”600元,以及其個人的“安裝費”“強開費”等多項費用,合計1740元。師傅離開后又折返,稱還需收取“上門費、技術費、夜間服務費”等共計900元。半小時內,聶女士共支付4170元。聶女士還提到,付款后師傅要求她配合錄制一段視頻,證明她“知曉所有費用且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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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女士的支付截圖 據大河報
事發后,聶女士通過12315及美團平臺投訴,但進展甚微。“商家如今辯稱上門師傅并非他們的員工,他們只是給師傅提供一個信息,收取信息費,其余屬師傅個人行為,讓我直接和師傅對接。”聶女士稱,經溝通商家只同意退還1000元,并表示可以更換一個更高價值的門鎖。但這種方案因聶女士是租房居住而遭到拒絕。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聶女士的投訴工單已按屬地管理原則,轉至商家注冊地所在的瑤海區三里街街道轄區市監部門。三里街市監部門也回應會先核實相關情況,若收到對應的投訴件,會按工作流程在規定期限內處理。
罰款9950元并吊銷營業執照
開鎖商戶違法所得已退還聶女士
1月21日,記者在查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時發現,1月6日,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書顯示,經查,合肥市瑤海區鎖長開鎖經營部(個體工商戶)主要從事開鎖、換鎖、安裝鎖、維修鎖服務等經營活動,已在公安部門備案。
2025年11月14日,客戶通過美團平臺向合肥市瑤海區鎖長開鎖經營部下單上門開鎖服務,合肥市瑤海區鎖長開鎖經營部接單后,將相關信息發給當事人,當事人再安排許某上門提供開鎖服務。
服務過程中,許某在開鎖開始前未告知客戶收費標準便開始開鎖,通過低價吸引、巧立名目,人為拆分整體開鎖換鎖服務事項,誘導客戶分批次進行付費。客戶先后支付了開鎖費890元、安裝費560元、調鎖費300元、延保費600元、人工服務費和夜間服務費900元、鎖芯面板材料費540元、鎖體材料費380元,共計4170元。
換鎖結束后當事人向合肥市瑤海區鎖長開鎖經營部轉賬2060元,其中本次服務的成本為200元,本案當事人違法所得為1910元。以上違法收取的所有費用,已全部退還投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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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另2025年9月15日,當事人因“開鎖糾紛輿情”中違反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已被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該局認為,當事人利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構成了利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違法行為。
且此次違法行為系當事人在短期內第二次因價格違法問題引發社會關注,并被行政處罰。這種在短時間內因價格違法行為反復引發負面輿情、引起群眾強烈反映的情況已持續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屬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嚴重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及“屢查屢犯”的情形。當事人上述情形屬于情節嚴重的,依法應從重處罰。
最終,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涉事開鎖商戶罰款9550元,并吊銷營業執照。
來源 紅星新聞 大河報
編輯 陳伊
審核 羅祎 王晨郁
校對 楊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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