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亞鵬及其創立的嫣然天使兒童醫院陷入“欠租風波”,引發關注。1月22日,醫院房東張某的代理律師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我們正起草說明,陳述我方立場。”
2025年3月2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提到,系列租賃協議合法有效。嫣然醫院在出租人已同意下調租金并給予寬限后,仍持續拖欠租金,其行為已構成違約,嚴重損害了出租人的合法權益,故對張某解除合同的請求予以支持。
今年1月21日,嫣然醫院發布聲明稱,近日,醫院陸續收到了來自社會各界的捐款。因捐贈人對于善款指定用途不同,醫院正在進行逐條梳理和統計工作,這項工作需要一些時間。醫院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公布捐贈情況。目前,醫院正在積極推進新址尋找工作,同時也在和房東積極推進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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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官網。
雙方曾簽訂延遲支付協議
醫院房東的代理律師提供的判決書顯示,2019年11月,雙方在上一輪十年租約順利履行完畢后,續簽了兩份新《租賃合同》。新約規定,自2020年8月起,月租金從第一個兩年的80萬元開始,每兩年遞增5%,租期至2030年7月。醫院為此支付了240萬元保證金。
面對醫院自2022年1月開始出現的支付困難,房東張某最初選擇了協商而非立即訴訟。2022年7月29日,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三)》,張某同意將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的月租金從合同原定的84萬元下調至80萬元。醫院則承諾自2022年9月起按時支付。
為進一步解決歷史欠賬,2022年8月30日,張某、嫣然醫院及李亞鵬三方共同簽署《支付計劃》。該文件確認,醫院欠付2022年4月至8月租金400萬元,已付130萬元,剩余270萬元最遲于2023年1月20日前付清,李亞鵬以擔保人身份對此筆款項承擔連帶責任。文件特別約定,若醫院再次延遲支付,張某有權解除該補充協議并追索滯納金。
然而,簽署上述讓步協議后,嫣然醫院仍未按新約定支付2022年9月至12月的租金。2023年,張某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訴訟請求包括解除合同,要求醫院騰房并恢復毛坯狀態或賠償損失;追索欠租:要求支付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欠租700萬元,并要求支付至實際騰退日的后續租金,其中2024年8月后按合同約定的遞增標準(月租88.2萬元,后至92.61萬元)計算;追索其他費用:包括按日0.1%計算的巨額滯納金、28.4萬元律師費、欠付租金12%的稅費等;要求李亞鵬對上述全部款項承擔連帶責任。
嫣然醫院在庭審中辯稱,醫院違約程度輕微,且違約行為并未影響租賃合同目的實現,故案涉合同不宜解除。面對不可預見的重大變化,醫院作為公益機構,運營受重創,門診手術量“腰斬”,并舉證借款協議等證明經營困難。強調自身是國內首家民辦非營利兒童慈善醫院,合同解除將影響患兒手術。
醫院提出具體金額抗辯。醫院主張2022年8月后月租應為《補充協議(三)》約定的80萬元,而非原合同84萬元;要求將2020年8月至2022年底的租金直接降至上一租期末的44萬元/月水平,或至少減免2022年4月至2023年1月期間的6個月租金;要求將240萬元保證金直接抵扣欠款等。
李亞鵬則稱,其擔保范圍僅限于《支付計劃》中明確的2022年4月至8月期間的270萬元租金及相應滯納金。
法院支持房東解除合同的訴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系列租賃協議合法有效。嫣然醫院在出租人已同意下調租金并給予寬限后,仍持續拖欠租金,其行為已構成違約,嚴重損害了出租人的合法權益,故對張某解除合同的請求予以支持。
法院判令嫣然天使兒童醫院在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騰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望京東園的租賃房屋并交還張某。
在租金方面,法院采納了雙方此前達成的下調協議,認定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租金標準為每月80萬元,并基于客觀事實,酌情減免了醫院2022年10月至12月共三個月的租金。經核算,醫院需向張某支付截至合同解除日(2023年10月10日)的租金約597.8萬元,此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費亦需按約定標準支付至實際騰退之日。
此外,法院判決嫣然醫院支付物業費、部分律師費10萬元及保全保險費,但未支持租金滯納金。李亞鵬作為擔保人,僅對2022年4月至8月期間的270萬元租金承擔連帶責任。目前該判決已生效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南都此前報道,1月21日,醫院發布聲明稱,為避免對就診患者及家屬造成不必要的打擾,保證患者的正常就診,該院將暫停接待媒體、合作治談方等臨時到訪,同時敬請愛心人士事先與醫院預約后再到院進行捐贈。
近日,醫院陸續收到了來自社會各界的捐款。因捐贈人對于善款指定用途不同,醫院正在進行逐條梳理和統計工作,這項工作需要一些時間。醫院將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公布捐贈情況。目前,醫院正在積極推進新址尋找工作,同時也在和房東積極推進溝通。有任何確定性的進展,會及時向公眾公布。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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