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脾氣的人直接跳到最后一部分看。
關于斷供之后,我只說我知道的事情,這里面有些環節不太符合某些律師的觀點,也就是說,律師在說規則,但是我在說實際情況。按道理,一切按照規章制度走,但是實際上,具體操作總是會出現一些靈活的細節。然后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我說的這個實際情況,并不代表以后也會長期持續的保持這個情況。以后可能會更寬松,也可能收的更緊,都無法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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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斷供之后,就目前的情況,有些銀行是不收房子的。我做的斷供群里,反饋上來的情況五花八門,有人第一年斷供第二年法拍,中間差不多就是一年時間,真的是飛快。但是也有人說,他斷供三年了,銀行沒找他,就那么斷著。也沒人催債,更沒人凍結賬號。
這個情況我也可以略微解釋一下。因為之前銀行訴訟之后,是把這些房子作為不良資產賣給投資公司,然后投資公司再去執行法拍環節。銀行和投資公司的成交價格不好說,但是高不了。銀行要流動資金,投資公司要盈利。對于銀行來說,資金回籠再進入市場是至關重要的,所以有時候我們可以在京東法拍那里看到銀行兩折價格處理不良資產。當然這是極端情況,銀行也不是總兩折,他們會評估每一個不良資產的價值。
但是這兩年出現一個情況,就是房價瘋狂下行,導致之前購買法拍的那些公司,沒有掙到錢,甚至還有虧的。進一步所以,那些公司火速 撤離市場。但是銀行不能撤離啊,他們又不想走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去法拍,所以有些銀行干脆不再收房子,也不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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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斷供以后的路徑就會出現很多種可能性。第一,銀行訴訟最后法拍,法拍的錢夠還款,以及不夠還款,這是兩種可能。第二,銀行不訴訟,給你辦理延期,希望你在未來某一天能繼續供,又或者等著國家政策,指示他們未來的行動。第三,銀行不訴訟,直接和斷供人協商賣房還款,同樣,這個結果又分還清以及不能還清兩種。當然還有第四種情況,就是市場上還有一批雀魂的中介活動,他們會幫你做債務重組,說白了就是拆東墻補西墻,借新債還舊債。
我說的這些細節有些可能不合規,也有一些情況只會出現在特定地區特定銀行,所以希望大家對我保持寬容一些。
第一種情況, 法拍,周期不確定,以前是三年半左右,現在出現了一年的周期。坐標石家莊。這個順序是,起訴,審判,申請強制執行。到這里,如果有賬號凍結這個操作就要凍結了。在這個環節之前,銀行是不能凍結賬號的,但是它可以降低信用額度之類相關操作。賬號凍結的同時,房子也會凍結。但是如果負債人好好溝通愿意配合,住到房子賣掉也是沒問題的。如果還有剩下的款項沒有結清,就是還有欠款。一般來說銀行不會繼續追討,按照壞賬處理,走終本執行。凍結的銀行卡如果沒有錢,半年以后一般會解封。注意,這里從理論上說,銀行是可以跟蹤銀行賬號并且不斷執行的,但是我看到的銀行情況是不會對賬號進行過多的搜刮。但是!并沒有觀察到被執行人名下有其他財產的情況,就是沒有看到過名下有其他房子或者車子的情況,因此不確定會不會因為某一套房子斷供把名下其他房子也執行了。從道理上看是會的,但是我沒看到這種情況,大部分都是唯一的一套房,執行了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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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補一句,法拍之后一般會給房主留一年的租金,便于房主過渡。在石家莊也就是會留出一兩萬塊錢這樣,保證短期生活。
第二種情況,辦理延期。 銀行給欠債人辦理延期,其實就是覺得房子收走也不能回本,緩一緩等等政策看看再說。大家其實都是這個態度。當年兩百萬買的房子貸款少說一百二十萬,就算還了幾年,估計還剩下起碼八十萬債務。但當年二百萬的房子,現在也就還能賣六十萬就不錯。當然,從銀行的角度看,如果能收回六十萬,那還真是算不錯的,畢竟銀行要的是流通性。但是約束銀行的不是只有流通性,還有合規性。如果大批量房子都按照這個風格處理,國家必然要問責,起碼是從四大行開始。所以……銀行方面有時候更傾向于延期。因為延期是個合規的操作,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但是延期也有問題,我見過的最差的延期就是每個月仍然需要還需要還兩千塊錢利息的,具體哪個銀行不知道。而我見過最好的延期是農業銀行的,三年延期一分錢不用給,三年以后重新計算利息。感覺這個比較有誠意,至于有沒有坑就不知道了,合同我也沒看到。
第三種情況,房主配合賣掉房子,錢給銀行。剩下的錢,銀行不再追討,征信不記錄。這種事情只會發生在股份銀行,銀行越小越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這個消息是一個律師告訴我的,這個律師是幫銀行處理不良資產的,他說的意思是,賣掉房子,銀行不會再追償。但有沒有其他附加條件我就不好說了,尤其是針對一些規模比較小的股份制銀行,是可以朝著這個方向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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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挺好,折騰這幾年,虧了很多錢,但起碼賬號信用一切正常,以后還可以用自己的卡。以前走錯的路也算承擔了應該的損失,以后可以重新開始。人生還有幾十年,可以繼續掙錢可以平安度過。
其他的律師也給我反饋了大體相似的情況,不過也同樣見過提出奇怪要求的負債人。有個當事人要求銀行免除利息,免除罰息,讓他繼續還款保留房產。不得不說,腦洞開的挺大。我還見過有人說就這么一套房,沒有房就沒地方住,父母是農村老人一個月就兩百塊錢養老金,自己工作不穩定,所以 給國務院小程序留言要求國家幫扶。也有人擺出來的理由是,當年收入證明造假,銀行沒有查出來就放款,所以銀行應該負有責任,進一步,現在的負債應該由銀行承擔部分責任。
協商這個事本質上就是雙方都有讓步,這個世界上滿滿的都是因果,不存在誰可以有恃無恐。
我沒買房,所以在斷供這件事上,我的態度并沒有什么代表意義。但是欠債還錢,是這個社會的基本規則。自古以來,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這個社會需要穩定。如果一個人用唯一房產這個理由去綁架銀行或者國家,那么那些名下一套房都沒有的人呢?那些因為經營債務而必須執行唯一住房的人呢?那些因為負債的人只有一套房,所以就無法收回來欠款的債主呢?
斷供最大的好處就在于他是一個人欠銀行的錢,并且還有房產這個抵押物。所以銀行可以用這套房收回一些成本,所以欠債的人也可以用這套房解套。
挺好的,雙方都有虧損,但還不至于不能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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