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這個詞是怎么來的?
明朝著名的思想家,“知行合一”的創始人王陽明(王守仁)先生,就曾大量招募打手。
王陽明在《議夾剿兵糧疏》里說,“ 今擬調南康、上猶二縣機兵、打手一千二百名,大庾縣機兵、打手一千二百名……”
在《添設和平縣疏》里,王陽明又說 “選打手三百名,隨營征調”。
為了平息南贛之亂,王陽明在贛閩粵三省,先后招募了“打手”一萬多名。那么,陽明先生招募的都是流氓地痞嗎?
非也。打手,是明朝設置的一種地方武裝。明朝中期,土司動亂和倭寇入侵,地方衛所兵力不足,因此朝廷下令, “選土著精壯為打手,給以糧餉,聽其調遣。”
不是人人都能成為打手,想成為一名合格的打手,需要”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膂力過人,曾歷戰陣者” 。
打手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首先是利用他們熟悉地形的特點,刺探敵情;其次,重兵圍剿之后,執行搜山抓捕遺漏“亂民”任務;最后,他們平時以地域為單元,實施聯防。
一名明朝的打手,享受什么待遇?平均每天糧米1.2升,銀子3錢。王陽明還特意強調,這些打手一般桀驁不馴,所以要提前給他們三個月的糧米和津貼,免得他們嘩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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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陽明的《剿捕漳寇方略》)
王陽明在奏疏中還寫道:“莫若于要緊地方,量留打手機兵,操練隄備。”
王陽明還說,在緊要的地方留一些“打手機兵”,經常操練準備。莫非是有人穿越回去,用手機報告軍情?這是斷句錯誤,正確的斷句是“打手、機兵”。機兵,指的是明朝府縣固定的差役,主要負責緝捕盜賊、維護治安等等。
古文很有意思吧?
打手一詞,最初的意思應該是“打架能手”,“打仗能手”。
又是什么時候被污名化,成為貶義詞了呢?
明朝中期,打手還是官方的專用詞匯。明末清初,打手一詞漸漸向民間擴散。地方團練,鏢局把雇傭的武師和護院也稱之為“打手”。《清稗類鈔》里記載,富商家庭多“雇打手數名,以護家宅”。這里的打手應該是“打架高手”之意,應該也不算貶義。
這時候,江浙一帶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卻出現了一門生意,“打行”。打行這個組織以挑起紛爭,幫人打架為賺錢門路,明顯不是良善之輩了。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說,打行的人,“ 市井惡少,恃勇力辯口,什伍為群。”這里的打手,完全就是地痞流氓了,理所當然是貶義詞了。
打手,就這樣成為了一個以暴力欺凌來謀取利益的群體了。晚清和民國時期,各利益群體相互攻擊,經常在報紙史上指責對方“為某某充當打手”,這時候,打手一詞已經是完完全全的貶義了。
我們再來說說“流氓”一詞。
流氓最初也是一個中性詞。氓,在《說文解字》里的意思就是“民”意思。《詩經》里面就有“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之句。這里的氓,指的就是平民。
流氓一詞,我能查到的最早的出處就是北宋陳俱的《小北山集》。書中說:“江西饑,(程天秩)為建德丞,縣官捐倉實以食流氓。”這里的流氓,就是失去土地的流民的意思,完全是一個中性詞。
明朝開始,流氓和流民這兩個詞漸漸不通用了,流民保持中性,流氓一詞開始污名化。《金瓶梅》里就有這樣的句子:“那流氓光棍,若不嚴加懲治,如何得太平?”清朝的魏源也在文章里說:“又凡流氓地痞之類,為正人君子所不齒者。”流氓一詞,已經完完全全和地痞無賴劃等號了。
為什么在明清時期,打手和流氓都成了貶義詞?
明清時期,土地兼并嚴重,催生了大量的城市游民。這些游民缺乏固定工作,生活困難。明清時期的社會救濟體系和城市管理水平,又遠遠不如唐朝和宋朝,導致有些游民以充當打手,敲詐勒索,偷竊幫閑為生。在城市官宦和富裕者階層,城市流民即“流氓”也漸漸和現代意義上的流氓劃上等號。
明清時期,社會有了一定變化,傳統農耕社會的保守思維卻更強大。士大夫階層認為不在家好好種田的人就是“不務正業”,是對傳統宗族禮法和“耕讀傳家”秩序的挑戰,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主流社會所不容。他們在思想上認為,不事生產的“流氓”就不是好人。
明清時期,小說和說書等市民藝術盛行,在講述俠客“除暴安良”時,總是有他們痛打流氓打手的情節,進一步加深了人們對這一群體的負面形象。
打手、流氓,就這樣從中性詞變成了貶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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