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本次典型案例的發布和解讀,旨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深化網絡空間安全綜合治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部署要求,推動高質效辦理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向網絡治理領域拓展深化。為更好闡釋案例背后的法治價值,七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相關領域專家應邀對這批典型案例進行了點評,敬請關注。
檢察公益訴訟
是守護個人信息的重要力量
——評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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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
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錫鋅
在數字化時代,數據已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和經濟資源,特別是識別自然人的關鍵數據,如人臉、衛生健康、金融、旅游出行、消費等數據,因其具有很高的商業開發利用價值,更容易成為數據處理的目標。但是,這些數據也涉及到個人隱私及其他重要的人格和財產利益。不幸的是,由于個人面對商業平臺所處的弱勢地位,僅僅靠個人自我保護是遠遠不夠的,國家理應成為個人信息的主要保護者。
國家保護個人信息,主要是通過負有保護職責的主管部門設定規則、監管、執法等手段來展開的。行政部門的保護職責是第一道防線,也是主要防線。但是,如果行政保護未能及時、充分、有效地實現保護個人信息的目的,便需要引入助推性、監督性的力量,對受到侵害或者面臨風險的個人信息權益進行補充性保護。正是依循這一邏輯,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了檢察機關可以通過檢察公益訴訟的制度化途徑,補全個人信息保護的治理拼圖。
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五年來,我國檢察機關積極、穩妥履行檢察監督職責,辦理了一大批涉個人信息保護的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五年的這一重要節點,最高檢發布一批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具有重要意義。案例涉及到個人行程軌跡、人臉信息、醫療衛生信息、消費信息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領域,涉及到重要的公共利益。在這些領域,以檢察公益訴訟促進行政機關依法、高效履職,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規模性效果。
這批案例是過去五年來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代表職責的一個縮影,反映出檢察機關積極履職,針對群眾關心的個人信息保護突出問題,將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優勢轉化為制度動能的擔當精神和務實態度。可以說,檢察公益訴訟已成為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治理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檢察機關已成為個人信息安全重要的守護者。
規范智慧停車
筑牢個人信息安全防線
——評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區檢察院督促整治智慧停車場侵害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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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河北金融學院院長 楊偉坤
該案是檢察機關深入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家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督促行政機關協同履職,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典范,充分彰顯了公益訴訟檢察制度在社會治理現代化中的獨特價值。
信息安全是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網絡經濟的高速發展,智慧停車逐漸成為人們駕車出行的必備服務。智慧停車移動應用程序存儲著用戶的身份信息、行車軌跡等敏感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將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嚴重隱患,甚至威脅國家安全。檢察機關依托大數據平臺精準鎖定線索,運用技術鑒定、專業檢測手段固定違法事實,通過公開聽證、專家論證等方式厘清相關行政部門監管職責,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行政部門各司其職、聯合整治,推動完善智慧停車領域信息保護體系,為破解數字時代公共領域個人信息保護難題提供可復制的實踐樣本。
2025年,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了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顯示54款移動應用存在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檢察機關聚焦智慧停車移動應用程序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通過辦案推動智慧停車行業治理。
展望未來,期待檢察機關持續加大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公益訴訟辦案力度,為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保障國家安全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在攻克新型治理難題上
展現檢察擔當
——評江西省景德鎮市檢察院督促整治旅游市場濫用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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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民盟景德鎮市委會第十七屆主委
景德鎮學院海上絲綢之路研究院院長
王安維
在“旅游熱”“博物館熱”的背景下,個人信息非法利用已成為擾亂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平的突出民生問題。門票預約制的本意在于提升游覽體驗、保障公共秩序,但“黃牛”使用他人信息搶占熱門景點預約名額的行為,侵害眾多游客的預約公平權與個人信息安全,也擾亂了市場秩序。檢察機關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對群眾的核心關切及時回應,展現了檢察擔當。
該案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在辦案中重視技術賦能,提升監督質效。針對“黃牛”冒用信息囤票這類隱蔽性強的行為,檢察機關通過對購票數據碰撞分析發現“一人多票”等異常情況,從而精準鎖定部分旅行社的囤票鏈條,繼而通過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督促文旅等部門協同履職,推動景區、博物館修改后臺預約系統、規范個人信息處理,實現系統治理。
該案生動詮釋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在數字經濟時代參與社會治理的獨特價值。面對旅游市場個人信息濫用這一新型治理難題,檢察機關沒有停留于個案辦理,而是著力推動源頭治理和立體防護。其意義不僅在于打擊了“黃牛”這一群眾反映強烈的亂象,更切實保護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通過技術升級、部門協作、行業自律,將信息保護融入文旅行業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實現了由點及線、由線到面的輻射效應,是一次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有益探索。
彰顯對“逝者安寧”
與“生者隱私”的雙重守護
——評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督促保護逝者及其親屬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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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榮華第四居民區
黨總支書記 盛弘
死者為大,慎終追遠。中華民族歷來尊重生命、敬畏逝者,而與之相伴的喪屬權益保護更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個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倒賣逝者信息,觸碰了社會痛點,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辦案彰顯了對“逝者安寧”與“生者隱私”的雙重守護,是踐行“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動司法實踐。
該案中,涉事醫生與急救人員利用系統權限之便,將逝者親屬聯系方式、住址等敏感信息視作牟利工具,不僅嚴重侵害喪屬隱私、安寧,更易誘發“精準營銷”式殯葬騷擾,在哀慟之上疊加商業算計,違背公序良俗。在依法追究刑責的同時,檢察機關通過調查明確信息泄露的管理漏洞,督促行政機關對違法主體處以罰款、暫停執業等處罰,正是對民法典人格權編保護精神的堅決貫徹,體現了“法立,有犯而必施”的剛性約束。此案更深層意義在于推動行業治理與制度建構,行政機關據此采取嚴格限制登錄疾控信息系統權限、屏蔽非必要個人信息等舉措,這是讓“最小必要”原則從紙面走向實踐的關鍵一步。面對新興技術帶來的信息泄露風險,唯有動態完善監管規則,才能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火墻”。
“利劍高懸”方能震懾不法,“織密籬笆”方可長治久安。該案以檢察力量推動醫療衛生機構恪盡個人信息保護主體責任,為數字化時代的生命終點關懷注入了法治溫度,也為構建個人信息保護的綜合治理格局提供了可復制的樣本。
以剛性追責震懾網絡暴力
——評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檢察院訴周某某等人“網絡開盒”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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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
創新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 伊彤
去年我有幸隨同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赴浙江杭州調研,了解到一批利用互聯網侵害他人權益的案件。其中杭州市臨安區檢察院訴周某某等人“網絡開盒”案就是一個典型的治理網絡暴力案件。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收集、公布公民個人信息從中牟利,甚至還組織、煽動對“開盒”對象進行騷擾和辱罵,不僅導致多名被害人的個人信息權益遭到嚴重侵害,而且還嚴重污染網絡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開盒”行為讓我們看到了技術濫用的后果。從更深層次來看,這類事件觸碰了我們對于網絡空間倫理的底線,并真切暴露出行為人對于個體隱私和人性尊嚴的漠視。
臨安區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對“開盒”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其侵權責任,實現了對“網絡開盒”行為的全鏈條追責;杭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該案并當庭作出判決,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法檢雙方的同頻共振起到了棄惡揚善的作用,強化了對潛在違法行為的法律威懾,積極傳遞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鮮明導向,實在令人拍手稱快!
希望全國檢察機關都行動起來,不斷健全“防患于未然”的網絡空間治理制度,深入探索網絡暴力治理領域的最新理念和技術手段,為構建清朗網絡空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合力破解
數字時代“人臉濫用”難題
——評重慶市兩江新區檢察院督促整治小區物業違法處理人臉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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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工商聯餐飲業委員會主席
重慶陶然居集團董事長 嚴琦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我長期關注個人信息保護領域的法治實踐與民生關切。檢察機關辦理違法處理人臉信息公益訴訟案件,以法治力量破解數字時代“人臉濫用”難題,辦案成效顯著,值得充分肯定與推廣。
該案辦理凸顯三大價值。一是權益保護見實效,筑牢敏感信息安全防線。人臉信息作為不可更改的生物識別信息,其泄露濫用直接威脅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檢察機關通過辦案,讓人民群眾在數字生活中獲得了更實在的安全感。二是治理效能獲突破,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檢察機關聚焦小區物業、房地產企業等高頻應用場景,不僅推動個案整改,更從行業層面劃定規范紅線。三是法治引領作用強,推動法律規范落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框架下,明確了“單獨同意”“最小必要”等原則,嚴格限定應用場景,規范同意獲取流程。為市場主體劃定了行為紅線,也讓群眾清晰知曉自身權利邊界,實現了辦案過程與普法過程的有機統一。
該案的成功辦理,充分彰顯了檢察公益訴訟守護公共利益的制度價值。檢察機關通過與網信部門簽訂協作意見,建立技術支撐等,凝聚公益保護合力。期待檢察機關繼續深化此類案件辦理,推動形成技術創新與權益保護并重、行業發展與法治規范同行的良好局面。
引入大數據技術實現類案治理
——評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督促整治網絡虛假招聘侵害個人信息行政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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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 朱列玉
該案是檢察機關以數字賦能公益訴訟、守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生動實踐,為破解網絡招聘監管難題、完善數字時代個人信息保護體系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撐。
個人信息安全是數字時代公民核心權益,亦是重要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從刑事案件中敏銳發現線索后,迅速以行政公益訴訟立案,通過遠程勘驗等規范程序固定證據,創新運用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碰撞多維度數據,精準構建完整證據鏈條,夯實法律論證基礎,同時以檢察建議厘清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督促協同整改,精準落實了依法保護個人信息的要求。
該案探索的“大數據賦能+多元共治”模式尤為亮眼。針對網絡虛假招聘隱蔽性強等特點,檢察機關突破個案局限,通過大數據篩查類案線索實現類案治理,以檢察建議推動形成“檢察監督+行政執法+平臺自律”閉環,倒逼行政履職與行業整改,將法律要求轉化為治理實效。
期待檢察機關持續深化數字技術在公益訴訟中的應用,拓展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實踐,完善多元共治格局,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服務數字中國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來源:檢察日報·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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