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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咸寧市咸安城區交通環境,規范停車秩序,緩解交通擁堵,保障市區交通安全、暢通、有序。今年以來,咸寧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按照中心城區交通優化安排,對以往已發布的違法停車嚴格管理路段(以下簡稱“嚴管街”)公告進行了全面梳理,發現存在多部門發布、內容交叉、信息雜亂等情況,影響了信息的有效傳達。為確保公告的準確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咸寧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決定對咸安中心城區嚴管街進行梳理整合后統一發布,原咸安中心城區違法停車嚴管街的公告同時廢止。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行時間
全天禁止停放
二、嚴格管理路段
1、全路段
文筆路、寶塔大道、魚水路、南大街、城北街、車站路
2、部分路段
(1)長安大道:貓山路(省煤機)—永安大道(南山)路段
(2)永安大道:嫦娥大道(老師專路口)—文筆大道(區電信局路口)路段
(3)金桂路:銀泉大道(傳媒大廈路口)—嫦娥大道(金桂西橋)路段
(4)青龍路:銀泉大道(五洲新天地路口)—銀桂路口路段
(5)青龍路:長安大道(區住建局路口)—碧桂路(碧桂園廣場)路段
(6)桂花北路:文筆大道(青龍山高中路口)—永安大道(安達公司路口)路段
(7)碧桂路:青龍路(碧桂園廣場)—嫦娥大道(雙龍橋)路段
(8)懷德路:寶塔大道(化肥廠路口)—站北路(東門橋洞)路段
(9)中城路:南大街(永安中學)—湖場路(陽光家園路口)路段
(10)咸寧高鐵北站廣場周邊路段
(11)咸寧火車站廣場周邊路段
三、處罰標準
機動車在上述路段(含人行道)違法停放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條第2款、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9條第13項《查處機動車違法停車操作規程》第5條之規定,經提醒糾正的同時,可依法予以罰款100元。
四、本公告自2026年2月1日起實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上述路段(含人行道)實行道路交通秩序嚴格管理措施,采取現場查糾和交通技術監控抓拍等方式,對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和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實施嚴查嚴管,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守法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咸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1月20日
來源:咸寧交警
一審/編輯:石麗麗
二審:徐志祥
三審:陳小彬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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