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奏章在朝廷流傳過程為“諸司-中書省-諸司”或“諸司-中書省-皇帝-諸司”。諸司將文件交給中書省,有例可循的或不重要的事務,中書省直接給出分類處理意見,然后交給諸司執行;與之相反的,所謂“特殊”的事情,中書省才會交給皇帝決定,然后再下發給諸司執行。
因此,一件事特殊不特殊,不是皇帝說了算,而是中書省說了算,皇帝能看到什么也取決于中書省。對于平庸皇帝來說,中書省這樣做也可以接受,但對于雄才皇帝來說,顯然就不能接受了,更何況朱元璋出身底層,見識無數欺上瞞下,見識太多一個不起眼的政策可能導致百姓家破人亡,因此朱元璋自然不允許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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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十年,朱元璋設立“通政司”,意為“政猶水也,欲其常通”,主要工作是“掌出納諸司文書敷奏封駁之事”。也就是說,現在運行流程變為“諸司-通政司-皇帝-中書省-諸司”,諸司奏書先交給通政司,然后皇帝處理后再交給中書省,最終再下發諸司,于是中書省沒有了以前的決斷權。
問題在于:既然朱元璋實際已經架空了中書省,那么為何還要廢除丞相呢?廢除丞相之后,內閣又是如何出現的?明朝滅亡之后,清朝又是如何處理這一問題的呢?接下來,就此問題簡單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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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為何廢除丞相
上文可知,按照朱元璋的設計,通政司匯總奏章,然后交給皇帝審閱批示,接下來才交給中書省。因此,以此流程來說,中書省已經無法隱瞞,那么為何朱元璋還要廢除丞相呢?
原因很簡單,諸司和中書省不遵新的制度,直接繞過朱元璋處理了一些政務。
洪武十二年,占城國王派使者進京朝貢,禮部負責接待,但禮部并未向通政司匯報,而是報告給了中書省,中書省按照以往處理經驗,直接批示下發諸司。占城來使事件被朱元璋知道了,然后就是大怒,這件事發生在九月。《昭示奸黨錄》中,還記載了一件藩國來使進貢大象,但“胡丞相不曾奏”,時間是洪武十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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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朱元璋就此干脆廢掉中書省。其實可以理解,中書省連開國皇帝都敢藐視(也可能是胡惟庸對朱元璋的試探),公然違背既定制度,那么對后續皇帝呢?因此,朱元璋必然擔心中書省會架空后續皇帝,既然如此干脆將之廢掉。
中書省被廢后,流程就變為“諸司-通政司-皇帝-諸司”,但如今出現一個新問題,即督察院糾正百官錯誤、那么誰來糾正皇帝的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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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如何出現
皇帝每天處理那么多的事務,不出錯誤是不可能的,于是朱元璋設計了“給事中”環節。合理的,給事中分類抄發皇帝批示給諸司執行;有問題的,封駁皇帝批示(一般會附上相關說明),這樣就變成了“諸司-通政司-皇帝-給事中-諸司”。
按照這套流程,皇帝肯定掌握各種事情,但皇帝是人不是神,朱元璋精力旺盛,其他皇帝卻未必這樣,更沒有朱元璋的見識,于是出現了幫助處理政務的秘書機構,這就是內閣。內閣對諸司的奏章給出意見和方案,再交給皇帝“朱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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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宣德時期,內閣其實就是秘書團,皇帝負責大事,小事交給秘書處理,因此如今流程變為“諸司-通政司-皇帝-內閣-皇帝-給事中-諸司”。需要注意的是,何謂“大事”、何謂“小事”,標準由皇帝來定,以前標準是由中書省定,主動權易手,因此內閣與中書省截然不同。
由于皇帝不是神,尤其朱祁鎮9歲登基,很多事情處理不了、也不懂,于是大事小事都開始交由內閣處理,即給出意見和方案,然后交給皇帝朱批。但朱祁鎮當時還是個孩子,于是就有司禮監代皇帝用朱筆抄寫內閣的意見和方案,某些時候司禮監會直接給出意見或方案,比如劉瑾,絕大多數時間只能抄寫內閣的(內閣成為決策核心),這就是“披紅”。
至此,流程變為“諸司-通政司-皇帝-內閣-皇帝或司禮監-給事中-諸司”,實際上慢慢變為“諸司-通政司-內閣-皇帝或司禮監-給事中-諸司”。在整個流程中,只要內閣不胡來,皇帝其實可有可無,甚至可以說沒有皇帝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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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明朝廢相和內閣的相關歷史,其中內閣出現既是與時俱進,也與中國傳統政治相關,因為皇帝不能做“獨夫”、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等傳統,于是內閣就逐漸成了真正的行政大腦。
很多學者說“清承明制”,明清一樣,其實清朝與明朝在頂層設計上就大不相同,也更為復雜多變,或許恰如錢穆所說“清朝的制度并不能稱為制度,而應該被稱為抑漢的法術。”
關于清朝頂層設計,因為歷史背景較為復雜,三言兩語說不完,但有三點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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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缺少給事中封駁皇帝的設計,因此清朝皇帝才是真正的唯我獨尊、說一不二。
其二,清朝有一個“密折制度”,無論什么品級的官員,只要皇帝秘密授權,就可將密折直接交到皇帝手上,不經過諸司,由中國傳統公開政治變成了秘密政治,告密風氣盛行貽害無窮。
其三,除了內閣(清朝內閣由皇太極時的內三院這個秘書機構轉變而來)、議政王大臣會議,康熙設立南書房、雍正設立軍機處。內閣權力被嚴重瓜分,別想辦什么事,反之皇權進一步集中。
可見,從頂層流程上看,清朝才是真正的皇權專制,明朝還真談不上,就一個給事中的封駁之權,就能讓皇帝頭疼不已。因此,僅就頂層流程設計來看,所謂清承明制的說法就非常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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