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學晶的涉稅操作,算不上什么“新花樣”,仍是文娛行業偷逃稅的老套路:通過海南空殼公司拆分合同、隱瞞直播收入,將個人收入繞開正規通道,試圖利用稅收洼地的政策漏洞規避納稅義務,甚至在輿論發酵前集中注銷關聯公司,妄圖切割資金鏈。但在稅務監管持續收緊的當下,這套操作早已無所遁形。如今的稅收監管,早已不是“靠人工核查”的舊模式,金稅四期的大數據加持,平臺與稅務部門的信息壁壘被打通,資金流、合同流、業務流的任何異常都能被精準捕捉,再加上“政策輔導-風險預警-立案稽查-公開曝光”的全鏈條監管機制,文娛行業那些想靠“耍小聰明”鉆空子的行為,本質上就是在與法律硬碰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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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偷逃稅的違法行為,閆學晶此前的“凡爾賽式哭窮”,更讓公眾感到反感與憤怒。一邊坐擁北京千萬大平層、三亞海景房,身著萬元大牌、佩戴七萬余名表,一邊對著鏡頭抱怨“北京養家一年需百萬,賺錢不易”,這種與普通民眾生活體驗背道而馳的表述,本就觸碰了公眾的情感底線。而偷逃稅的行為,更是在情感反感之外,觸碰了法律與社會公平的紅線。稅收是國之根本,是維系公共服務、保障社會運轉的基石,普通工薪階層兢兢業業依法納稅,而高收入的藝人卻想方設法逃避納稅義務,這不僅是對稅法的漠視,更是對社會公平的破壞。作為公眾人物,閆學晶本應憑借自身影響力傳遞正向價值,卻因貪心將“依法納稅”的基本義務拋之腦后,其行為既辜負了公眾的信任,也讓自己的“國民藝人”人設徹底淪為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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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范冰冰、鄭爽到如今的閆學晶,文娛行業涉稅違法的案例一再證明,違法成本遠高于所謂的“避稅收益”。此次閆學晶不僅要承擔近1.2億元的稅務處罰,還面臨著品牌解約的違約金、演藝事業的全面停擺:遼視春晚剔除其名單、央視及地方衛視合作全面叫停、直播帶貨權限永久凍結,其名下商業價值基本清零;更因自身的違法行為,讓家人被卷入稅務調查與輿論爭議,兒媳被舉報“吃空餉”、兒子關聯公司納稅異常,一場貪心引發的風波,最終讓整個家庭為之買單。這樣的慘痛代價,足以讓整個文娛行業清醒:在監管常態化、精細化的今天,任何試圖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都只會換來“得不償失”的結局,所謂“避稅妙招”,不過是通向深淵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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