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在歐洲議會所在地斯特拉斯堡,有人按下了表決鍵,結果顯示503票贊成、9票反對、100票棄權,一份名為“緊急決議”的文件獲得通過,這份文件提出要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并提到要制裁香港官員,甚至威脅取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聽起來有些嚴重,但這項決議本身沒有法律效力,就像在學校班會上投票決定明天不吃食堂,老師不認可,校長也不理會,只能算口頭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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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票棄權這個情況很有意思,這些人既沒有支持也沒有反對,就是選擇不表態(tài),說明他們內部想法早就不同了,還有9票直接投了反對,雖然數(shù)量不多,但至少表明不是所有人都被統(tǒng)一口徑要求保持一致,哪怕在同一個議會里,也有人覺得這件事做得太過分,連表面功夫都懶得做,我查了一下記錄,這份決議是在黎智英案正式宣判的前一天發(fā)布的,時間把握得非常準,不早也不晚,就在判決書還沒寫出來、輿論關注正高的時候拋出來,這不是為了促進司法公正,而是想在事實明確之前先定下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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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這幾年在西方媒體眼中,早就不是一個記者或商人,他成了一個符號,“敢對抗體制的媒體斗士”這個標簽貼起來很容易,傳播得也快,還能反復使用,你看看過去幾年那些相關報道,幾乎每次香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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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前推兩年,2024年香港47人案判決剛出來的時候,歐洲議會也做過差不多的事情,他們趕在判決后沒幾天就通過決議,用詞幾乎一樣,都是譴責、要求放人、威脅要制裁,結果呢,沒有人真的動手,香港這邊一切照常,案子該結的結,該審的審,現(xiàn)在這事?lián)Q了個名字又來一遍,把“47人”換成“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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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這次表決中有不少棄權的議員來自中右翼政黨,他們以前對華態(tài)度不算溫和,但這次選擇沉默,可能他們自己也清楚,再喊“人權”“自由”,底下人已經聽膩了,尤其最近歐盟內部對華經貿關系越來越務實,光靠道德口號拉不動選票,9票反對里有幾位是綠黨成員,公開說“我們不能把司法問題當外交籌碼”,這話聽著刺耳,但至少比假裝關心真相強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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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黎智英這個人早就不是從前辦報紙時的樣子了,他的公司賬目混亂,旗下媒體多次被查出編造假新聞,連香港本地的讀者都越來越不愿意相信這些報道,可是西方有些人偏要把自己的焦慮投射到他身上,仿佛只要他還被關押著,就代表自由世界輸?shù)袅艘粓鲚^量,這種邏輯很讓人費解,一個涉及商業(yè)糾紛和政治指控的案件,硬是被抬高成不同文明之間的對抗,就像看球賽時自己支持的隊伍落后了,就開始責怪裁判吹黑哨,從來不去想自己踢得有多糟糕。
歐洲議會每年通過上百份決議,絕大多數(shù)都沒有下文,這次選中黎智英,不是因為這個人特殊,而是他還能被利用,標簽沒有失效,情緒還可以調動,媒體寫稿子很省力,503票看起來熱鬧,實際上連回音也沒有,香港法院照常開庭,律政司繼續(xù)陳詞,沒人因為巴黎那邊發(fā)的一紙文件就改變流程,倒是有記者跑來問對503票怎么看,我回答說,你見過503個人一起喊加油卻還是輸了比賽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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