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公訴案受害者李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辱罵并威脅她的男子被警方處以1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12月11日,北京首例寵物中毒公訴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人民法庭一審宣判,被告人張某華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顯示,張某華因對小區內犬只向其電動三輪車撒尿、電動三輪車被犬只劃損等情況不滿,于2022年9月13日20時,在小區內將滅鼠藥(經鑒定含氟乙酸鹽)同煮熟切碎的雞脖子于容器內混合,投在了快遞柜及附近,容器扔到了小區的垃圾桶里,造成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當天身亡,2只搶救生還,還導致2只流浪貓死亡。張某華2022年9月1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宣判后,針對刑事部分判決,受害者們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請求進行抗訴,后被駁回。受害者們就民事部分判決上訴,已于近日獲二審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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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收到的威脅私信
2026年1月26日,李女士提供的截圖顯示,案件一審宣判后,李女士的多個社交軟件賬號收到大量辱罵、威脅信息,其中一人威脅她“殺光你全家,不是懂法嗎報警抓我啊”。李女士稱,在接到其報案后,警方快速立案并鎖定該男子。
北京警方1月22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35歲的儲某因向他人私信發送信息,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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