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唐子晴
法庭上,證據是還原事實、定分止爭的關鍵。然而,近期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簡稱錦江法院)卻在兩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中,接連識破當事人精心編織的虛假證據鏈條,對訴訟失信行為亮出“紅牌”。兩起案件,兩種偽造手法,卻指向同一企圖:通過“注水”損失,牟取不當利益。
營運記錄“撞破”完美證明
網約車司機何某的案件一度看起來證據確鑿。他手持某汽修廠開具的維修證明,白紙黑字寫明車輛因事故在“6日至9日”接受維修,由此主張三天的停運損失。這份證明格式規范、印章清晰,似乎無懈可擊。
然而,庭審中一個細微的疑問引起了承辦法官的警覺。法官在核驗何某的營運平臺數據時發現,就在證明所述的維修期內——6日和8日,何某的賬戶竟有明確的接單記錄和收入入賬。車輛如何在維修的同時上路營運?這違背常理的矛盾,成了突破的關鍵。
面對法官的當庭質詢和出示的平臺數據截圖,何某起初還試圖辯解,聲稱是“朋友幫忙接單”。但當法官嚴肅要求其提供維修支付憑證、詳細維修清單,并明確告知民事訴訟法中關于偽造證據可予以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時,何某承認,為了多算停運損失,他提交的這份證明內容不實。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了罰款決定。
“影子公司”炮制的高薪合同
如果說何某的假證是“局部摻水”,那么譚某夫婦的案子則堪稱“全套造假”。
在一起電動車與機動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后,搭乘電動車的譚某主張自己因傷誤工,損失高達9萬元。為支撐這一巨額訴求,她向法庭提交了兩份關鍵證據:一份與“四川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工程建設領域簡易勞動合同,顯示其日薪為500元;另一份則是該公司通過個人賬戶向譚某及其丈夫趙某支付工資的“代付明細表”。
然而,這兩份證據卻處處透著蹊蹺。法官注意到,合同格式生硬,薪酬約定異常高于一般普工水平;更可疑的是,工資表上僅有的兩個名字就是譚某和趙某,不符合企業發放工資的常態。
隨著法庭審查,真相浮出水面。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均證實:這家公司自注冊后從未實際經營,沒有員工,未承接過任何工程,更不認識譚某此人。那份勞動合同和工資表,純屬子虛烏有。面對確鑿的反證,譚某不得不承認,所有材料均為偽造,目的就是大幅提高誤工費的計算標準。鑒于其承認錯誤并具結悔過,法院對其依法處以罰款。
法官說法:誠信是訴訟不可逾越的底線
“這兩起案件非常典型,當事人自以為造假手段高明,能瞞天過海,但在法庭的嚴密審查和現代技術手段面前,終究漏洞百出。”錦江法院承辦案件的法官表示,誠信原則是民事訴訟的基石。虛假訴訟行為,直接后果是導致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受損,更深層次的是,它嚴重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擾亂審判秩序,侵蝕司法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
近年來,隨著電子數據、關聯信息核查等手段的加強,法院對證據的實質審查能力已大幅提升。錦江法院通過此次對兩起案件的果斷懲處,傳遞明確信號:法庭是捍衛真理之地,絕非弄虛作假之所。任何企圖通過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肅追究,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法條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訴訟參與人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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