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8日對一起危險駕駛案(嚴重超員)作出一審判決:車主許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駕駛人向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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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 暑假相聚路,21人擠進9座車
2025年6月27日,正值暑假,一群“小候鳥”計劃從重慶前往浙江溫州,與在當地工作的父母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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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孩子的父母通過“中介”聯系到許某,委托其將孩子安全送到溫州。但是,許某為節約成本、多獲利益,無視法律、忽視交通安全,竟將21人安排進了一輛9座車,超員133%,上路后在奉節收費站被交警查獲。
經查,該車系許某所有,由向某駕駛,準載9人,實載21人,其中有16名“小候鳥”。許某和向某承認,雖然知道超員違法,但為了多賺取費用,就鋌而走險超員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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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主和駕駛人均被行政處罰
民警依法對駕駛人向某超員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2分;對其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500元的處罰。
2025年7月28日,車主許某存在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違法行為被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 車主、駕駛人 均構成危險駕駛罪,并被法院判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奉節縣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將案件以涉嫌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25年12月8日,重慶市奉節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許某、向某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法院綜合案件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
車主許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駕駛人向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律條款
嚴重超員載客可能觸犯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處拘役,并處罰金。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安全警示
乘坐“黑車”的隱患
▲ 隱患一:超員行駛
“黑車”駕駛人為攫取高額非法利益,會在裝載乘客的時候不顧車輛安危裝載更多乘客,導致乘客人數遠遠超過車輛核載人數。嚴重超員會導致車輛負荷增大,極大影響車輛的制動效果和車輛平衡,容易發生惡性交通事故。
▲ 隱患二:違法改裝
“黑車”駕駛人往往會對車輛進行改裝,尤其是對車內布局進行改裝拓展車內空間,用以裝載更多的乘客和行李,導致乘客無法正常使用安全帶,而且擅自改裝車輛會嚴重影響車輛的操控性和穩定性,存在重大事故風險。
▲ 隱患三:超速行駛
“黑車”駕駛人在非法營運過程中為了節省時間成本,往往會伴隨著嚴重超速的交通違法行為,“十次事故九次快”,嚴重超速會導致車輛制動距離變長、操控性下降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
▲ 隱患四:疲勞駕駛
“黑車”駕駛人缺乏有效監管,往往會一個人長時間駕駛車輛,而且部分非法營運駕駛人為了躲避執法檢查會選擇在深夜、凌晨等易疲勞時段跑車,尤其是節假日客運高峰時間段,疲勞駕駛現象更加明顯,事故風險也隨之上升。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
歲末年初,返鄉出行需求增大,交通安全風險隨之增加,為了您與孩子、家人的團聚,請各位乘客朋友們選擇正規客運班車或合法營運車輛出行,若發現超員、非法營運等情況,可及時舉報!
公安交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超員、超速、酒醉駕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平安出行!
來源 | 重慶交警
投稿郵箱:gabjg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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