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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數字法院建設是司法領域實現全面數字賦能、全程預警監測、保障適法統一、提升司法質效的一場重塑性變革。2023年以來,上海法院以場景建設、數字建模為重點,大力推進數字法院建設,開創審判工作現代化建設新局面。《上海數字法院》專欄持續關注數字法院建設,講述我們如何通過數字改革向“數據”要質量、向“技術”要效率、全方位賦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婚姻是人生大事,結婚需依法登記,
解除婚姻關系也需符合法定程序。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
一審離婚判決作出后,
婚姻雙方當事人享有15天上訴期,
上訴期內判決未生效,
只有上訴期滿且無人上訴,
或二審法院作出最終準予離婚的裁判,
婚姻關系才正式解除。
然而,不少當事人存在“拿到判決書就是離婚了”的認知誤區,這一偏差可能引發“重婚”風險,甚至造成法律糾紛。上海法院以數字賦能破題,為群眾守護婚姻權益“安全線”。
一紙判決≠婚姻終結
認知偏差帶來法律風險
“您好,我們來辦結婚登記。這是我的離婚判決書!”寶山區的王先生帶著新伴侶興沖沖來到民政部門,卻被工作人員潑了“冷水”:“系統顯示您還是已婚狀態,這份一審判決書目前還處于上訴期內。 您需要向法院申請開具一份離婚證明,才能辦理再婚登記。”
回憶起這段經歷,王先生依然心有余悸:“差點就因為不懂法律程序犯了大錯。”
實踐中,王先生的經歷并非個例。部分離婚案件當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文書生效規則,誤將“收到判決書”等同于“婚姻關系解除”,亦或篤定對方不會上訴。這種認知偏差不僅可能導致當事人在重新登記結婚時“白跑一趟”,更可能讓部分當事人在不知情中引發相關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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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自網絡
一條短信
讓尋找“下一站幸福”更安心
為切實解決此類實踐問題,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寶山區人民法院)依托數字法院建設,研發上海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提示”應用場景,在一審法院送達準予離婚判決書后,系統自動精準識別“判決準予離婚”“裁判文書已送達”等關鍵信息,通過訴訟服務平臺,及時、準確地向雙方當事人自動發送判決效力提示:
“您好,本案系離婚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雙方當事人不得另行結婚。待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可聯系案件承辦法官申請開具離婚證明書。”
在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這一應用場景發揮了關鍵作用。法院判決解除沈先生與葉女士的婚姻關系。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后,系統立即向雙方推送提示信息。葉女士收到短信提示后主動致電法院,表示已了解相關程序要求,并提供了一則重要信息——原告沈先生曾表示拿到判決書打算立即再婚,自己仍在考慮是否上訴,葉女士希望法院電話通知其相關內容。
法官隨后致電原告沈先生。“如果不是法院的短信提醒,我可能已經白跑了一趟,太及時了。”沈先生如是說。最終,雙方均未提起上訴,一審判決生效后,法院依當事人申請及時制作離婚證明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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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源自網絡
司法為民無止境
細微之處顯溫情
上海法院將業務需求轉化為技術算法,最終落地為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通過短信提示這一低成本舉措,主動提示、事前預警,不僅回應了法律程序與公眾認知之間的認知盲區,有效避免當事人在上訴期內誤辦結婚登記,還強化了部門間信息對接,提升了政務服務效率,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技術賦能”理念。
截至目前,上海法院“離婚判決效力提示預警”應用場景已累計推送提示預警信息746條,當事人反饋有幫助率為100%。
下一步,上海法院將依托全國法院“一張網”體系建設,持續優化便民場景,以數字技術的“小切口”,推動司法服務實現“大作為”,用數字力量更高效、更精準地踐行司法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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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作者
吳志成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淞南人民法庭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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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門: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信訪辦公室)、民事審判庭(環境資源審判庭、執行裁判庭)、審判管理辦公室
文字:吳志成
責任編輯:姜葉萌、余曉睿、周笑安
編輯:孫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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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觀號作者:浦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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