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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檢察干警在鄉鎮集會上開展法治宣傳。
2025年11月4日,法治宣傳教育法頒布實施后的第二個工作日。陜西省岐山縣的鄉村集市上,一場別開生面的普法活動正在展開。岐山縣檢察院檢察官拉起了醒目的橫幅,展板上展示的幾口普通炒菜鍋和菜刀,吸引了眾多趕集鄉親的目光。
“鄉親們,可別小看這幾口鍋,它們背后是一個讓咱村不少老人上了當的騙局!”結合剛剛施行的法治宣傳教育法,檢察官以案釋法,開門見山。他們此次重點宣講的,正是該院近期辦理的一起涉案金額近10萬元、專門針對農村老人的“誠意金”詐騙案——
“只送不賣”的表演:一場精心策劃的騙局
“廠家搞推廣,免費送養生鍋!不要錢,就為攢口碑!”2024年下半年的幾個月里,這陣熱情的吆喝聲,打破了岐山縣及周邊多個鄉村平日的寧靜。
一輛不起眼的小轎車載著3名看似淳樸的年輕人吳某、王某和陳某,穿梭于鄉鎮之間。他們專挑老年人群聚集的場所,利用老人信息相對閉塞、注重實惠的特點,精心布置下一個“愿者上鉤”的陷阱。
吳某等人從網上低價購得每口成本僅19元的普通鍋具,以及每套32元的菜刀。然而,在他們的口中,這些廉價商品被包裝成原價698元、具備“神奇養生功效”的“高科技產品”。
隨后,騙局進入核心的“誠意金”環節。為讓老人們深信不疑,吳某和王某在現場演繹了一出出“苦情戲”:他們一面信誓旦旦地宣稱“誰收錢誰是孫子”,一面甚至上演扇自己耳光的極端戲碼,以此證明其“只送不賣”的誠意。在極具煽動性的氛圍中,二人話鋒一轉,以“數量有限、防止重復領取”為由,要求有意領取“養生鍋”的老人交納300元“誠意金”,并特意鼓勵沒帶現金的老人回家取錢。
然而,這所謂的“誠意”考驗,實則是收網的信號。待老人們交納現金后,吳某等人并不急于離開,而是以“檢查產品質量”為名,引導老人拆閱產品包裝。就在老人們注意力被分散的瞬間,負責望風和駕車的陳某早已發動車輛,三人隨即攜款迅速逃離,等老人們回過神來,只能眼睜睜看著車子絕塵而去。
是銷售偽劣產品,還是詐騙
“我交了300元‘誠意金’,鍋沒拿到,錢也沒退,人跑了!”2024年10月,一位老人在子女陪同下到岐山縣公安局報案,揭開了這起系列涉老詐騙案的冰山一角。警方初查發現,周邊多個村莊均有老人遭遇同類騙局,遂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立案。
面對犯罪嫌疑人流竄作案、被害人分散且記憶模糊等難題,取證成為首要挑戰。公安機關決定采取“臥底”偵查。一天,派出所食堂的一名老年女職工偽裝成村民,攜帶隱蔽設備混入現場,完整記錄了詐騙團伙從“免費贈送”的宣講、扇耳光發誓“退錢”的表演,到最終收錢后趁亂逃離的全過程。
這份關鍵的證據,為后續定罪量刑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天,在吳某等3人再次現身某村準備故技重施時,被守候的民警當場抓獲。經查證,截至案發,3人用這種方式共騙取317名老年人錢款9.75萬元。
案件偵破后,如何定性成為關鍵。岐山縣公安局通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邀請檢察機關對該案依法介入。
“問題的核心不在于鍋和刀值多少錢,而在于老人們為什么會交出這300元。”岐山縣檢察院檢察官楊浠在協作會議上指出,并建議偵查重點應聚焦于犯罪嫌疑人如何虛構“退款”事實,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
循著這一指引,公安機關調整方向,采用表格化提綱對分散的317名被害人進行高效取證,并收集了大量未交錢村民的證言,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詐騙話術的一致性。
2024年12月15日,公安機關以吳某等3人涉嫌詐騙罪將該案移送岐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提出,吳某等3人的目的是銷售炒菜鍋和菜刀,只是在銷售方式上過度夸大了鍋和刀的功效及價值,因此,本案至多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并要求出具偽劣產品的鑒定意見。
“我們堅持認定為詐騙罪。”辦案檢察官楊浠解釋道,“被害人并沒有處分錢款的意思,其交錢的目的不是購買商品,而是為了‘免費’獲取。犯罪嫌疑人通過精心設計的‘退還誠意金’騙局,非法占有了錢財,鍋和刀僅僅是犯罪工具。”
另一個焦點是犯罪金額的認定。辯護人主張應扣除鍋、刀的所謂“成本”。對此,檢察官明確駁斥:“吳某等3人故意虛構免費贈送的事實,讓現場群眾產生錯誤認識,并基于該錯誤認識將‘表誠意’的錢交予吳、王兩人,其目的是免費領取炒菜鍋而非以300元錢購買鍋和刀,這是典型的詐騙犯罪。同時,鍋和刀均系犯罪工具,不應在詐騙金額中扣除。”
通過多次釋法說理,并援引同類判例,這一專業意見最終獲得了辯護方的認可。
以案釋法,筑牢鄉村反詐安全防線
經過多次會見,面對扎實的證據及案發現場錄音,吳某等3人承認了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對3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分層處理。鑒于吳某系主謀且有前科,王某作為主要宣講人作用關鍵,二人被認定為主犯;而陳某主要負責開車望風,起輔助作用,被認定為從犯。
與此同時,辦案團隊多次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辯護人溝通,闡明積極退贓退賠對量刑的積極影響。最終,3人均表示愿意退賠,贓款9.75萬元全部發還給了317名受害老人。
經岐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6月,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7000元,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4000元。
案件雖已審結,但岐山縣檢察院認為有必要將此類案件的警示宣傳教育納入常態化工作。“這起鍋具詐騙案,被害人群精準、騙術手法典型,極具警示教育意義。”在現場參與普法的楊浠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今后,我們將更加注重對已辦結的典型案件進行‘案例庫’式的梳理和轉化,通過現場宣講、改編微電影、發放案例彩頁等更靈活多樣的形式,變‘個案’為‘教材’,讓普法宣傳更加貼近群眾生活,切實提升農村老年群體識騙、防騙的‘免疫力’。”
“現在村里老人警惕性高了,看見可疑的‘推廣’車,都會多問幾句,有的還會主動給村委會打電話核實。”一位鄉鎮干部反饋道。
截至目前,岐山縣檢察院的“守護養老錢袋子”專項普法活動已覆蓋全縣大部分鄉鎮,開展講座20余場,發放宣傳資料近萬份,有效提升了農村老年群體的防范意識,筑牢了鄉村反詐的安全防線。(郝雪 白燾)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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