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人艱不拆的一個話題,但是在當下成為了常見的潛意識。
大家都知道星巴克氛圍組的意思,就是去星巴克買杯咖啡,一坐半天甚至一天,在里面喝咖啡但是沒有人陪自己聊天,在里面帶著電腦投簡歷假裝工作,下班時間回去則假裝是上班。這里“星巴克”只是個代名詞,就是指任何在工作時間可以隱藏自己肉身的地方,每天到點后回家,假裝剛下班。
隨著大環境和職場行情的波動,企業裁員、辭退、撤資、關廠、倒逼的現象增加,個人失業、創業失敗、破產負債、期待重返職場的情況增多,在反復的招聘-就業-減員-再就業中,求職者勢必會有短暫的職業空擋,或一周或一月或一季度甚至半年、一年的。
加入星巴克的氛圍組,除了是給家人看的善意謊言,也是對自己的慰藉,好歹是參與了社會日常,更留下了跟下一家雇主周旋的時間,同時也是倒逼自己這次加快求職,等等,有著諸多好處。
現在就問你:在跳槽的職業空檔期,你會去星巴克等場所待著假裝上班嗎?請你點選一下,幫人也是幫自己,看下誰的想法跟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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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我自己的職業人生,剛畢業時校招的昆山南亞電子我只待了1個月就裸辭了,期間也沒想到去喝啥咖啡,星巴克好像還沒開到昆山。我就住在同學那里,待了10天的樣子,找到2份工作就選了仁寶入職了。期間的白天,主要是去網吧投簡歷,等著同學下班回來一起下館子。
待了大概10個月,仁寶不講武德,說查到我不在工位,加起來好幾次接近3天的曠工,那時候也沒賠償金,算了,協理找我約談,然后我去人事部領到截止當日的工資,就辭職了,拿到了主動離職的證明,但也意味著立即失業了。
此后大概求職花了1個月,我就早出晚歸,早上乘坐火車去上海面試,晚上從上海回到昆山出租屋里,平時投投簡歷,還幫兩三個好友/同學/同事搬家過。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我也沒必要去喝啥咖啡或裝作在上班。兩三周后我拿到廣達和英業達的Offfer選一家,就打了個面包的,去上海漕河涇報到去了,打的費也不貴,才100塊,塞滿了一面包車的東西來到上海。
到了上海入職后,周末我就一個人乘公交車閑逛,見《你在一座城市做過最孤獨的事是什么?》。也是待了大概10個月,總計余下5萬塊現金,我裸辭,一封大郵件在公司群發,將總監和經理罵了一通,去揚州創業去了。那時候真沒想過創業還會失敗,我也沒想過再回來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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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半年創業失敗了,總計10萬成本虧了6萬,帶著4萬回到上海,一年內將借親友同事的5萬塊還掉了。回到上海大致是8月,但這次求職花了2個月,國慶后才去松江一家私企做采購員去了。求職期間也沒喝咖啡,只記得主要在網吧,那時候比較流行網吧,除此比網吧更多的店面第一要算洗頭房,二就是房產中介,買房賣房租房中介都做,第三就是24小時便利店。
松江私企入職2個月時,徐家匯一家港美合資的電器公司通知我入職,采購工程師(Sourcing Engineer)。我在這家期間結婚了,此后就不裸辭了,而是在職跳槽到了德爾福,高級采購工程師,終于月薪上萬了。
到了這里可以大致總結下,婚姻甚至孩子是讓人不裸辭的主要原因,其實就是自己的家庭,而不是父母的家庭。
但此后也有被動換工作,一次是公司被收購,我跟大家一樣,都職位不變,改簽了勞動合同,每個員工領到了3個月工資的改簽費。美國公司被英國投資基金收購,就這么回事。
如果你是在內資企業的話,是沒有這個改簽費的,你只能去仲裁、訴訟獲得法律允許的N+1經濟補償金,但你也待不下來了,失去了工作。因此我那次也沒有休息,直接無縫銜接,同一個崗位相同地點上班去了,只不過領導變了。
再下次,則是2015年夏天,我在一家美國企業待了6年半了,這家要搬到越南去,那沒辦法,這屬于裁員了,我接受了裁員方案,拿了補償金走人了。也提前大概1個月開始投簡歷的,只是最后離職日時,我還沒敲定下家,并且還有四五個復試和終面在等著我,甚至有兩家在談工資。
這次怎么辦?當然就要假裝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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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人36歲,老婆月薪五六千小會計,女兒讀小學,每月家庭開支在2萬塊,但我的現金儲備有足夠多的2萬塊。在這種情況下,我是去附近的一兩個星巴克上班的。平時老婆老嫌我工資低,一直慫恿我跳槽,至于跳槽后我去哪家都還是采購經理要么總監,她知道工資會增長不少,大致還是外企,但并不太關心我的下一個東家具體叫什么。
我是想著去了新公司報到后,再告訴老婆換了工作,因為之前的老公司搬遷、撤資,其實這些信息老婆也不大關心,我父母都70歲出頭了,更不關心,孩子讀書更沒必要知道。老丈人丈母娘,應該也不會太關心,換個工作后無非有機會跟他們說一聲,他倆關心的主要是自己的女兒和外甥女生活質量不下降。
以上這些我也是實事求敘述是,沒啥不好意思或者扭扭捏捏的,我是十年后去回看自己的十年前,比較豁然。
就在星巴克我做氛圍組一員,假裝上班的時候,我發現自己不能社保老空著啊!當然我并不在乎社保空不空,也沒有轉戶口需求,但好歹想起來了那就繳納一下。我打電話給自己的一個好友開公司的,拍了身份證照片給他,請他從這個月的社保和公積金開始幫我繳納,錢我來出。
在星巴克期間我注冊了今日頭條號和知乎等平臺,因為我一個長年的粉絲兼職場徒弟提醒我:要做新媒體,要做收費咨詢,別老免費指導網友,別老上啥天涯論壇做什么版主了,天涯是老黃歷了。
我之前就注冊了一家公司,正好用來注冊公眾號了,就是各位現在看到的這個“職場蛙”,一年后我入職新公司并且轉正了,領導是老外常年不來中國,我才開始了日更。
2015年的事業期間,北京出版社還打來電話,說我的實體書《逆襲時代》開始預售,發來鏈接,我也沒做啥推廣。但QQ群有5000人,微信粉絲群友也有2000人的樣子,群里轉發了下我的書。線下在上海我組織了兩三次聚會,那個夏天常參加聚會的叫“團子”“超人”“小懶豬”“安樂公”“禪師”“茶茶”等等。
所以我失業期間,生活還是很豐富的。我去幾個重點供應商那里逛了逛,當然他們都是建議我繼續做采購,這樣他們才會增加新生意。我在職時也是經常在公司、工廠、供應商三處跑,平時老接見供應商,因副業見朋友、合作者、出版社以及群友和長期粉絲,離職后也延續這個狀態,只是時間更自由。
總之,在我已婚后的一次重大裁員時,我大概在星巴克假裝上班了2個多月,占滿了2015年的整個夏天。最終選了一家大概在9月底入職,但新公司我記得9月18號就拉我進了群,不是為了工作,主要是還沒入職就先讓我報名公司10月份的秋游,并且幫我訂秋季和冬季的員工衫和廠服。
入職后我是兩個地方辦公,長寧區萬都大廈那里是總部每周待2天,松江工廠2天,其余大致1天去周邊重點供應商那出差。其實這家我后來也常去星巴克,都已經入職好久了,星巴克對我來說就類似家里,意思是三個地方我都可以不去,也都可以說去了,哪邊都需要我,反而我更自由。這家也待了4年,說要搬到重慶去。
沒辦法,我就在職跳槽,所以在疫情之前的2019年我又換了一次工作,但是無縫銜接,也沒去星巴克“上班”。這家做到2023年10月,我提前半年就跟老外和中國區人事總監說好6個月后的國慶節假期一來,我就辦理離職,賠償金也不要多,我只要5個月工資。
大家要知道,主動提出離職,這是“雙方友好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作為企業是資方,它更有錢,所以員工可以提出經濟補償要求。不要老看著什么“辭退才有N個月補償”。主動離職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還不是N個月,你哪怕要100個月補償也行,關鍵公司要答應你。
這其實已經是我第二次主動辭職要錢了,我在徐家匯一家公司曾經待了一個月不到,我就主動提出離職的,我對女領導采購總監和人事HRBP倆人說:“這是我的書,簽好名,一人送你們一本。今天我提出離職,要求工資發到今天,并且給我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們想辦法達成,否則我搞走你們兩人,我再走。”然后我離開了會議室。
他們倆商量了大概一刻鐘,就到我位置上叫我再進會議室,簽字,說同意我的主動離職并按照我的要求給與補償金。月工資應該是3萬5,就補償了3萬5,幾天后是跟本月工資一起在月底上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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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主動離職也有經濟補償金,關鍵你要去談,公司說不定就答應了,而不是《勞動合同法》或者《勞動法》阻止他們這么做。你主動離職,公司給你50個月的補償也沒問題。
就類似裁員和辭退的N個月補償金+1個月代通知金,但如果企業愿意,給你N+3或者6或者8哪怕11、58個月工資,也是沒問題的,法律是道德的下限,而不是上限。
回到本文主題,“求職期間,有沒有必要去星巴克假裝上班?”
回答:
- 主要還是看個人情況,比如“家人”在不在身邊,你個人的現金儲備,手頭的Offer數量,求職水平,你的年齡,學歷等條件,住宿環境,等等;
- 跳槽的間隙去星巴克假裝上班,無非是對家人的一個善意的謊言,但如果一旦被揭穿之后傷害非常大,那就不值得了,還是從一開始就如實交代裁員、辭退導致失業為好;
- 尤其對于已婚的人,家庭是身后穩定和安全的港灣,不能因此而變成了狂風驟雨和波濤洶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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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上貼了一個好友跟我的聊天截屏,是關于星巴克氛圍組的話題,也是今天成文的原因之一。
祝各位群友、星友和讀者,都事業亨通,去星巴克從來不止做什么氛圍組,即使去了,也是游刃有余,理直氣壯,再說咖啡店也很多,不僅僅是只有星巴克,還有瑞幸、庫迪、Tims、Manner、古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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