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網上有人在傳跨境電商三、四季度申報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4%的利潤率進行核定征收。真的是這樣嗎? 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對于我們來說并不陌生,但是隨著核定征收政策的收緊,對于一般的企業來說想要核定征收已經很難了。現在來說,只有一些地方的個體戶還能享受到核定征收的福利。但是對于跨境電商來說,本來就是查賬征收的情況下,怎么可能再給你核定征收呢?
即使許諾你可以按照4%的利潤率申報企業所得稅,也只是暫扣的。你要想事后征收,更是困難重重。從現在的政策來看,事后核定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逾期不申報,限期申報仍不申報的情況,稅務可以核定征收;
另一種就是稅務稽查。這些情形主要針對企業財務核算不健全、無法準確提供納稅資料或存在妨礙稅收征管行為的情況,具體規定可以查看《征管法》第三十五條。
4%怎么來的?
核定征收就是根據企業的行業屬性,確定一定利潤率,然后讓企業按照這個利潤率申報納稅。對于電商行業來說屬于批發零售業,個體戶按照5%-20%核定,對于企業來說按照4%-15%的利潤率進行核定征收。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6號》公告里面,對于跨境電商也是有一個無票可以按照4%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規定。但是,你想獲得稅務機關的事前核定,也是需要符合這個優惠政策的前置規定的。當然,你也可以去看一下這個公告的詳細內容,你要是感覺你的企業符合要求,可以大膽的申請核定。
畢竟,如果可以按照4%核定征收,對于一般企業來說所得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負才是1%(25%*4%),對于小型微利企業來說,也不錯企業所得稅可以從5%降低到0.2%(4%*5%)。優惠很多,但是,也需要企業可以享受到才行。
風險暫時轉移
在跨境電商圈瘋傳的可以按照4%核定征收的這件事,其實是一些人理解錯意思了。因為這根本不是核定,畢竟你收到正式文件了嗎?有一些事,可以說可以做,但不一定就是被法律許可的。
對于跨境電商企業來說,你三四季度沒有收到進項發票,那么可以先咱4%的利潤率來暫估納稅。畢竟。我們現在的政策也是規定,我們的成本發票只要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前能夠拿到,相應的成本費用就可以在稅前扣除。
所以,暫估4%的做法是治本不治標。只不過又給你幾個月的時間讓你自己想辦法。如果,你在匯繳清算之前不能獲得對于的成本發票。對于取票率低的問題,肯定會推送的。畢竟,現在稅務系統掌握的數據,比你自己都清楚。只不過,現在不知道風險后移之后,你們這些沒有發票的跨境電商企業如何被處理,需要拭目以待。
對于跨境電商來說,也需要把合規問題擺上日程了,你如果不合規最先消失的不是你還能是哪些逐漸合規的企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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