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人事方面消息,在法學領域引發諸多關注。12名高校中的法學學者掛職最高檢,其中11人掛任最高檢下屬各檢察廳的副廳長,1人掛任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他們分別是來自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首都師范大學、清華大學、華東政法大學9所高校的法學教授及研究員。
“掛職不是‘鍍金’,而是‘煉鋼’,是一段沉甸甸的責任旅程。”掛任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副廳長的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付玉明在入職座談會上說,要杜絕“做客”心態。
掛任最高檢民事檢察廳副廳長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在會上表示,這是難能可貴的實務深造機會,將盡快完成從“教書匠”到“實踐者”的角色轉變,讓檢學融合結出務實成果。
官方報道指出,這既是座談會,也是迎新會。多位法律學者結合自身研究領域,表示為法治進步貢獻力量,讓檢校合作結出更豐碩的果實。
據中國新聞周刊了解,2006年以來,專家學者到最高檢掛職已有51人次,2026年是最高檢邀請專家學者來院掛職的第20年。今年掛職的學者有何特點,到最高檢掛職又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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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圖蟲創意
至少有4名“80后”法學教授
在中國法學界,“五院四系”屬于中國法學教育的傳統強院校。
“五院”指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四系”指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
12名到最高檢掛職的法學學者,“五院四系”占9人。具體而言,中國政法大學2人,成協中掛任行政檢察廳副廳長,曹鎏掛任公益訴訟檢察廳副廳長;北京大學2人,除了北大教授常鵬翱,還有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鞏固掛任控告申訴檢察廳副廳長;中國人民大學2人,魏曉娜掛任普通犯罪檢察廳副廳長,時延安掛任重大犯罪檢察廳副廳長。
此外,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戩掛任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張吉喜掛任刑事執行檢察廳(檢察偵查廳)副廳長,上文提到的西北政法大學教授付玉明掛任經濟犯罪檢察廳副廳長。
除了“五院四系”,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彭新林掛任職務犯罪檢察廳副廳長,首都師范大學教授席小華掛任未成年人檢察廳副廳長,清華大學教授申衛星掛任知識產權檢察廳副廳長。
本次掛職的法學學者多來自法學教育的傳統強院校。除此之外,本次掛職至少還有三大特點。
一是人員規模大。官方報道指出,“此次是最高檢開展專家學者掛職制度以來,‘入職’人數最多,高校覆蓋面最廣的一批”。
二是多名學者研究領域與任職崗位高度適配。比如,彭新林在反腐敗研究方面頗有成果,此番掛職任職務犯罪檢察廳副廳長。成協中主要研究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法治政府等,此番掛職任行政檢察廳副廳長。席小華的研究方向主要涉及青少年犯罪問題及司法社會工作,此番掛職任未成年人檢察廳副廳長。
三是12位掛職人員,“80后”至少有4名,分別是鞏固、成協中、曹鎏、彭新林,青年法學家嶄露頭角。其中,曹鎏出生于1983年3月,彭新林出生于1983年11月。
另外,從掛職人員所在高校看,9所高校中6所位于北京,京外高校有3所,分別是華東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公開信息顯示,此3所高校也在大力推動檢察學科建設。
培養以實踐為導向的法治人才
公開報道顯示,專家學者在最高檢掛職的傳統已有20年。2006年、2009年,最高檢聘請2批6名專家學者到院掛職。十八大以來,最高檢加大工作力度,已有6批45人次專家學者到最高檢掛職。
2025年3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與高等學校合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到,加強檢校合作,目標是協同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對于高校教授到檢察機關掛職,《意見》提到,重點吸納政治素質好、學術造詣深、關心和支持檢察事業的優秀年輕法學專家。
多位掛職法學專家亦談到理論與實踐的關系問題。時延安說,在豐富檢察實踐滋養下,他要將實踐經驗系統升華為刑事法學理論,也要在理論研究中有意識地融入檢察學的問題視角。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申衛星說,掛職經歷恰好置身于學科交叉、理論與實踐融合、法律與技術呼應的多重界面,既能以學術視角為檢察實務提供參照,也能用實踐活水反哺教學與研究。
中國人民大學紀檢監察學院教授孟濤曾有過中央機關掛職經歷。他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掛職與法學教授是法律職業的兩個重要角色,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二者聯系體現在都屬于法律職業共同體,肩負著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神圣使命。二者區別在于,最高檢副廳長是法律實務工作者,工作具有較強的政治性和實踐性;法學教授是法律知識的創造者和傳播者,承擔著立德樹人的任務。
清華大學法學院長聘副教授屠凱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在高校,學者面對的多是“教學案例”或“理論模型”,核心追求往往是邏輯自洽與理論創新。而在最高檢的辦案一線,每一個案件都是鮮活、復雜且沉重的,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家庭命運,甚至生死,這種現實壓力,遠非紙上談兵可比。
在工作強度上,高校教授與最高檢的副廳長也差異巨大。屠凱說,高校工作雖有科研壓力,但時間安排通常有較大的自主性和彈性。司法工作是高度組織化、流程化的團隊作業,掛職學者需深度融入辦案組織或研究團隊。案件有嚴格的法定時限,專項工作有緊迫的時間節點,掛職學者需要極強的時間管理能力和高效的工作輸出。
在孟濤看來,高校法學教授到最高檢掛職具有深遠意義。一方面促進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緊密結合。法學是實踐性學科,法律理論知識來源于實踐、反哺指導實踐。
另一方面,他認為這有利于建構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中國法學自主知識體系必須立足于中國法律實踐,司法實踐是法律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學教授掛職是到了司法實踐第一線。
屠凱認為,學者到最高檢掛職,是從“觀察者”“評論者”向“實踐者”“責任者”的角色升華。學者可將書本上的法條與理論,置于中國司法實踐最復雜、最前沿的場域中進行檢驗和運用,從而獲得對法治運行、司法責任和社會治理無比珍貴的法感。這段經歷不僅會極大豐富學者的研究素材和問題意識,還是實現理論與實務良性互通的寶貴橋梁。
孟濤說,高校教授到最高檢掛職,傳遞了培養以實踐為導向的法治人才理念。法學教授可以借此機會提升自己的實踐能力,成長為復合型、應用型法治專家,同時可把司法實踐中的鮮活案例帶入課堂,完善以實踐為導向的法學教育機制,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高素質的法治人才保障。
記者:佟西中
(tongxizhong@chinanews.com)
編輯:孫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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