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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
云南省商務廳發布公告
2026年云南省汽車置換更新
補貼服務平臺已上線開放
接受消費者領取補貼名額資格券
及提交補貼申請

云南省商務廳關于2026年云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服務平臺上線的公告
各州(市)商務局、汽車銷售企業、廣大消費者:
2026年1月27日起,2026年云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服務平臺(懂車帝App)上線開放,接受消費者領取補貼名額資格券及提交補貼申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服務平臺每日上午10:00開始發放補貼名額資格券,領取頁面顯示當日資格券發放進度。消費者成功獲取資格券后方可提交補貼申請。一季度,服務平臺每日發放補貼名額資格券數量約為1000個。
2.消費者領取補貼名額資格券時,須完成個人身份信息及手機號碼實名認證。消費者可通過服務平臺實名認證預查詢工具查詢,經查詢未能通過實名認證的須解決后方可領取補貼名額資格券。
3.消費者領取到并成功激活的資格券,自領取之日起20日內有效。消費者應在資格券有效期內完成補貼申請提交,資格券過期作廢后可重新領取。汽車置換更新補貼不可與報廢更新補貼重復申領。
4.服務平臺(懂車帝App)咨詢電話:4001402188,服務時段:每日09:00—18:00。
云南省商務廳
2026年1月27日
來源:云南省商務廳
編輯:陳琳玲
值周:張輝 黑浩川
主編:李勝
生態環保普法宣傳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準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規定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一條以拖延、圍堵、滯留執法人員等方式拒絕、阻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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