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揚州法院2025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發布。這些案例既涵蓋生態保護、食品安全、權益保障等傳統民生領域,也觸及網絡暴力、AI著作權、跨境電商、數字信息安全等新興社會熱點,更聚焦民營經濟發展、破解執行難、行政監管協同等公眾關注重點。
其中,包含“莊某某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案例,詳情如下: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間,被告人莊某某等人明知銷售的某咖啡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從泰國進貨至國內,通過網絡向儀征市、浙江省杭州市等地銷售。經鑒定,被告人莊某某等銷售的某咖啡中含有西地那非、他達拉非成分。
裁判結果:
審理法院認為,莊某某等人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遂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莊某某等人分別判處刑罰,同時禁止莊某某等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判令莊某某支付賠償金人民幣30.3萬元,另一被告人在賠償金人民幣20.4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判令莊某某等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典型意義:
本案系法院依法規制借“海淘代購”噱頭非法銷售含違禁成分有毒有害食品、守護公眾健康的典型案例。案涉咖啡含有西地那非、他達拉非成分,不當使用可能引發心肌缺血、暈厥、休克等癥狀,特別是對敏感人群具有更為嚴重的健康風險,已被國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本案針對跨境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新型犯罪,明確了“打擊來源+下游追責+從業禁止+懲罰性賠償”的全鏈條治理模式,既警示不法經營者不得利用“海淘”噱頭規避監管,也為市場監管部門強化跨境食品抽檢提供了司法協同支撐。
來源:揚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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