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盧越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往往不是孤立發生的,非法獲取的信息會成為網絡詐騙、“人肉搜索”與網絡暴力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源頭”和“燃料”。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合理利用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網絡數據采集方式更加多維度、更具隱蔽性。個人信息侵權糾紛呈現出明顯的技術性和復雜性,給執法和司法實踐帶來新的挑戰。
不法分子發布虛假招聘廣告獲取求職者簡歷信息;智慧停車APP任意查詢車輛軌跡信息;“黃牛”使用他人身份信息違規預約熱門景區……據1月27日《工人日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發布一批個人信息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涵蓋智慧停車場、小區人臉識別、網絡虛假招聘、“網絡開盒”、逝者及其親屬個人信息泄露、“黃牛”及旅行社濫用個人信息等場景。
從典型案例來看,被泄露的信息種類多樣化,從傳統的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信息,擴展至個人行蹤軌跡、醫療健康信息、消費信息乃至人臉信息這樣的生物信息,它們都與公民個人信息權益密切相關。案例涉及面廣,涵蓋求職、醫療、出行、旅游等多場景。有物業管理小區涉及人臉信息儲備數量高達150萬條,存在10個以上風險問題;不法分子使用“空殼公司”注冊賬號發布虛假招聘廣告,非法獲取個人信息3.7萬余條;某醫院醫生及急救人員倒賣逝者及家屬信息800余份,違法提供給殯葬行業從業人員……這樣的情況觸目驚心又令人防不勝防,折射出日常生活中個人信息保護領域存在的漏洞和風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往往不是孤立發生的,非法獲取的信息會成為網絡詐騙、“人肉搜索”與網絡暴力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源頭”和“燃料”。此次發布的一起“網絡開盒”案就涉及這一情形。不法分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組織、煽動對“開盒”對象進行騷擾和辱罵。檢察機關對此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法院支持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傳遞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鮮明立場。
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掃碼繳費、刷臉進門、網絡預約等場景已滲透至人們的生活,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一些主體收集用戶個人信息要么“悄悄”進行,要么“手伸太長”,甚至強行索要、違法使用,而一些網絡平臺長期存在監管漏洞,讓不法人員有了可乘之機。一些企業心存僥幸,漠視信息處理的“告知同意”“最小必要”等法律紅線;一些不法分子根據“市場需求”瞄準特定對象,有針對性地獵取、梳理、分析公民個人信息;而面對海量、隱蔽的個人信息侵權行為,監管可能存在滯后或資源不足,亟須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撐和制度約束,推動協同整治、源頭防控。
現實中,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往往不僅涉及單一個體,也與公共利益緊密相連,單個受害者通常難以察覺、舉證困難。2021年11月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檢察機關可以通過檢察公益訴訟的制度化途徑,補全個人信息保護的治理拼圖。從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來看,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制度,不僅推動個案整改,更從行業層面劃定規范紅線,督促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源頭治理,成為國家個人信息保護體系中的關鍵一環。
當前,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日趨完備、執法舉措愈發完善。同時,隨著數字時代的到來,個人信息保護與數據合理利用面臨不少新情況、新問題。涉及“AI換臉”、利用算法進行“大數據殺熟”等侵害個人信息案件屢有發生,網絡數據采集方式更加多維度、更具隱蔽性。個人信息侵權糾紛呈現出明顯的技術性和復雜性,給執法和司法實踐帶來新的挑戰。
對于個人信息保護領域暴露出來的監管漏洞和治理短板問題,相關部門和企業都要引起重視。對一些信息泄露易發、高發行業要加強重點監管,加強部門聯動,構建全鏈條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合力。企業自身必須當好個人信息“守門人”,增強合規意識,構建有效的自我監管機制。對技術發展帶來的新情況,要進一步完善相關領域的法律法規,細化法律責任。
個人信息安全既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也關乎社會和諧穩定和數字文明健康發展。期待各方攜手努力,共同織就更加堅實、細密的個人信息保護網,讓每個人在數字時代都能安心前行。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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