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聊城公安
日前
聊城首例因 “百噸王” 超載
構成危險作業罪的案件
在臨清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貨車實際管理人賈某
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這是聊城首次以刑事手段
懲治嚴重超載運輸行為
為貨運行業敲響安全警鐘
2025年7月13日
賈某安排駕駛員劉某
駕駛冀D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運輸鋼卷
在520省道臨清段被交警查獲
經檢測
該車卸載前車貨總質量竟達166.8噸
超限超載比例高達240.41%
屬于典型的“百噸王”違法運輸
執法人員依法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并責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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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賈某心存僥幸
僅在16天后又安排同一車輛運輸鋼卷
結果再次被查
經磅秤檢測
該車卸載前車貨車貨總質量163.52噸
超限超載比例233.71%
仍屬“百噸王”級別嚴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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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確認
賈某作為車輛實際所有人與管理人
兩次指使駕駛員實施嚴重超載運輸
且在被責令整改后拒不執行
其行為已涉嫌危險作業罪
遂依法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百噸王”超載
絕非簡單的交通違法
而是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高危行為
此類車輛超載后制動性能大幅下降,極易引發側翻、爆胎等惡性交通事故,同時還會嚴重損毀道路、橋梁等公共基礎設施,對駕乘人員及道路通行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現實且緊迫的危險。根據交通運輸部相關規定,車貨總質量超過100噸即屬于“重大事故隱患”。另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危險作業罪的相關主體不僅包括車輛駕駛人,還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等。本案將危險作業罪的刑事責任主體延伸至負有直接管理職責的人員,打破了“司機擔責、老板無恙”的錯誤認知,明確貨車管理人對車輛運營安全負有直接責任,指使、安排超載運輸的,必將依法追責。
聊城公安鄭重提醒
每一次超載運輸
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各位貨車駕駛人、車主、貨運企業
自覺依法運輸 文明安全駕駛
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平安建設 人人參與
平安守護 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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