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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司法權威,捍衛法律尊嚴,切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的行為,現針對被執行人違反限制消費令乘坐飛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開展“懲治違反限消令行為”專項行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發布公告如下:
一、凡在本院立案執行案件中,已被依法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卻違反限制消費令規定乘坐飛機的被執行人,責令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七日內主動到法院配合處理,如實申報財產并積極履行義務。
二、被執行人主動到案配合處理并積極履行義務的,本院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協議并履行完畢的,可依法解除限制消費措施及相關懲戒。
三、逾期未主動到案接受處理且拒不履行義務的,本院將結合案件具體情況,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依法予以罰款、司法拘留;
(二)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三)依托執行查控系統及公安機關協作機制,開展精準布控、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被執行人名下財產;
(四)若被執行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本院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院設立舉報專線,接受社會公眾對被執行人違反限消令行為及財產線索的舉報,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特此公告。
啟東市人民法院
2026年1月29日
注意事項:被執行人主動報到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涉案相關法律文書、財產申報材料、履行義務計劃或憑證等相關材料。
報到地址:江蘇省啟東市南苑中路418號啟東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接待時間:2026年2月4日上午8:30—12:00
聯系電話:0513-83117110、68951154
違反限高令乘機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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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執行局
▌責編:政治部 曹冰燕
▌校對:政治部 胡丹
▌審核:陳杰、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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