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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找“搭子”成為不少年輕人的出游選擇。相比于單獨旅行,這種方式可以分攤費用、提升性價比,也能互相照應、增強安全感;相比于和親友一起旅行,這種方式有更強的靈活性,在時間和計劃上都能更多地順應自己的興趣和需求。
然而,如果碰上一個不靠譜的“旅游搭子”,反而會平添不少麻煩,甚至引發糾紛。在一起鬧上法庭的案例中,一名“旅游搭子”提前脫隊,導致其他成員的旅行計劃被打亂,法院判處這名“搭子”賠償損失2600元。這個案例說明,雖然“搭子”是一種臨時關系,但不等于可以“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誠信原則和契約精神是保障旅途順利愉快的基石。
“搭子文化”是一種“輕社交”,但不能只看到其中輕松的一面,而忽略現實的差異、風險、責任等要素。在理想狀態下,“旅游搭子”基于對一段旅程的共同興趣聚到一起,共享一段美好的體驗。但現實中,不同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旅行節奏等,都有可能帶來矛盾,與陌生人旅行的安全風險也不容忽視。由于缺乏既定的市場規則約束,也缺乏親友之間的人情顧慮,與“旅游搭子”同行,更需要事前的充分溝通與明確約定,也更依賴于彼此的“人品”。
在上述案例中,參與旅行的成員并非沒有風險意識,原告曾向被告發送《自愿結伴出游安全免責聲明》,被告對行程表示同意,對《聲明》也未提出異議,但仍然違背合同約定,未提前告知就中途脫隊,事后還拒絕支付已承諾的回程費用。然而,雙方合同沒有明確約定違約金數額,原告也未能舉證證明造成損失的具體金額,最后的賠償數額是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定。
如此看來,事前對彼此的人品、觀念、習慣等多作考察,簽訂包含詳細約定的合同,并注意保存各類憑證、記錄,才能更好地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平衡理想與現實,找“搭子”出游的輕松、靈活,或許會更容易實現。
原標題:《不靠譜的“旅游搭子”丨新民隨筆》
欄目編輯:郁晶陶 題圖來源:東方IC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紀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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