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王學鈞
臨時救助又出新政。
近日,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意見》,聚焦提升臨時救助制度時效性、可及性,提出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要求。
“小額快救”堪稱新政最大亮點。
以往,臨時救助雖說是“應急”,但審核審批環節不少,救助資金到賬可能要等十天半個月,對于急著用錢渡難關的家庭來說,難免“遠水難解近渴”。新政明確,對因遭遇突發變故、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急難情形,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個人,實施“小額快救”——以“小金額、免核對、快辦理”提升臨時救助“救急難”的制度效能,“辦理時限不超過3天”。
這是提速之策,也是務實之舉。作為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的一項制度,臨時救助的作用是“兜底的再兜底”,目標定位是“保基本”——解決城鄉群眾遇到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的基本生活困難。新政推行“小金額”救助——最高檔不超過當地一個月低保標準,既不會讓各地財政過度承壓,又能“照顧”到更多需要救助的人,讓“救急不救貧”的臨時救助更富操作性。
除了提升救助時效,新政還顯著擴大了救助覆蓋面。
新政明確,對因教育、醫療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經公示后給予臨時救助;對經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或者經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嚴重困難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基本生活存在嚴重困難的未參保失業人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群體,結合實際情況,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
如此“擴容”,讓臨時救助不僅能“救得快”,還能“救得全”,讓政策紅利惠及更多急難群眾。
當前,新政還處在“意見”階段,要達成美好初衷和愿景,各地還有不少問題要解決。
在執行層面,救助資金能否及時足額撥付,人手配備是否充足,人員素質是否過關,“免核對”的道德風險如何規避,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必須通過富有剛性的實施細則落實到位。否則,期待中的“快救”不僅很難快得起來,還可能會出現“錯救”“騙救”等各種“跑偏”。
只有執行環節不“怠惰”不“跑偏”,臨時救助才能更給力,才能“救得快”“救得全”“救得公”,真正成為急難群眾的“及時雨”“雪中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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