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消費者稱
通過盒馬APP購買食用鮮百合
卻意外收到了
具有毒性的水仙球
導致家中71歲母親和
12歲兒子食用后中毒送醫
事件再次引發
網友對生鮮平臺品控問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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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盒馬回應稱,該事件系揀貨過程中將同時段另一訂單的水仙種球誤放入該顧客包裹中。
水仙和百合外觀相似,一般人難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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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鱗莖外被棕褐色厚皮膜,呈緊實球形,底部須根粗硬密集。
而百合鱗莖則為白色鱗片松散拼接,須根細軟零散。
值得注意的是,水仙球的鱗莖含有多種劇毒生物堿,毒性遍布全株。這類物質對人體消化系統、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有強烈刺激和損害作用,且高溫烹煮、浸泡等常規處理方式無法完全去除毒性,不能通過加工轉為可食用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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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劇毒的花卉類水仙球,怎么會被混成百合賣給消費者?
商家難辭其咎。作為經營者,盒馬對所售商品的安全性負有法定保障義務,準確分揀、清晰標識本是底線要求。據了解,涉事水仙包裝的養護說明僅印在側面,還被盒蓋遮擋,這種標識缺陷對視力不佳的老人而言,無疑是致命隱患。
在配送環節,有毒的觀賞植物因為工作人員疏忽,混入食品訂單直達消費者家中。這也反映出平臺責任意識的薄弱。配送環節的每一個細節都不容疏忽,責任心不能有絲毫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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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盒馬承認了分揀失誤,卻在后續協商中提出“消費者需承擔部分責任”。消費者究竟是否需要為商家的失誤買單?
從事件經過看,消費者并無主觀過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也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消費者基于對平臺的合理信賴購買商品,無需對配送物品進行毒理性質疑,在專業分工明確的現代社會,要求普通消費者具備植物毒理知識既不現實,也違背了合理信賴原則。
水仙本是裝點生活的美麗花卉,百合是滋養身心的尋常食材,二者本應各行其道、互不干涉。但當分揀失誤讓毒花混入菜籃,當標識缺失讓老人誤判風險,受傷的不只是消費者的健康,更是整個生鮮電商行業的信譽。
從入庫時的品類分區,到分揀核對,再到配送前的品控復核,每個環節都需要用責任心筑牢防線,才能不負消費者的信任,讓消費者都能吃得安心、放心。
作者:劉婉茹
監制:杜娟 編輯:劉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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