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鄰水縣法院快速執結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為申請執行人黃某某全額追索回被拖欠的勞務報酬,及時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困:工錢追討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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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黃某某為張某某承包的燃氣管道改造工程提供勞務。工程結束后,張某某僅支付部分工資,便以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欠黃某某剩余款項,經多次催要無果,黃某某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張某某支付上述勞務費,判決生效后,張某某依然怠于履行,黃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明:解憂暖民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的銀行存款、車輛等財產進行了查詢,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面對標的不大卻關乎當事人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執行法官并未輕言放棄。一方面,積極安撫黃某某情緒,另一方面,細致引導其提供可能的財產線索。后黃某某回憶起張某某在工程中可能與其他公司有款項往來,引起了執行法官的高度重視。
根據線索,執行法官多方走訪調查,最終核實到張某某在本地一家勞務公司確實享有已到期的債權,金額達十余萬元。案情豁然開朗!執行法官迅速固定證據,依法向該勞務公司送達《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明確要求其將張某某享有的到期債務中的案涉款項四千余元直接匯入法院案款專用賬戶,不得向被執行人支付。
很快,勞務公司將相應款項如數匯至法院指定賬戶,法院依法將款項發放給申請執行人黃某某。“真沒想到這么快就能拿到錢,感謝法院!”黃某某連聲道謝。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下一步,鄰水縣法院將繼續保持對涉民生案件的高壓態勢,不斷加大執行力度,努力讓每一份生效判決都變成群眾手中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 完 -
文 稿|陳智雄
編 輯|廖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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