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當家長們對班級群中莫名出現的“陌生人”保持警惕時,一樁跨越數年、牽涉50余萬條學生個人信息的非法倒賣案,已在法庭塵埃落定。
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通過一份特殊的民事調解書,為這批遭非法交易的學生個人信息筑牢了一道堅實的“司法防護網”,以創新司法舉措守護未成年人信息安全。
信息遭多人倒賣
公益訴訟接力追懲
事情要從2021年說起。當時,從事學生招錄中介服務的劉某,利用各類QQ教育群、網絡平臺等渠道,非法搜集了50余萬條學生姓名、班級、家長聯系方式等敏感個人信息。為牟取私利,劉某將上述信息轉賣給倪某等四名中介人員,一條隱秘的地下個人信息非法交易鏈就此形成。
2021年11月,劉某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抓獲;2023年2月,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劉某刑罰并處罰金。但刑事判決僅對被告人予以刑罰懲戒,未能徹底消除涉案個人信息繼續流傳、二次泄露的潛在風險。
為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2025年5月,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五名被告徹底刪除信息、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賠償責任。
當庭確認侵權
調解高效修復公益
案件受理后,廣州互聯網法院依法推進審理工作,劉某等五名被告面對檢察機關出示的完整證據鏈,均當庭確認侵權事實,并主動提出愿意接受調解、承擔全部侵權責任。
為確保涉案個人信息徹底刪除、杜絕殘留風險,檢察機關依法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五名被告的手機、電子郵箱進行全面技術核查,確認所有涉案個人信息已清理。
2025年11月,廣州互聯網法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主持公益訴訟起訴人與五名被告進行調解,各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同年11月24日,法院依法對該調解協議進行公告,公告期內未收到任何異議、意見及建議。
經實體審查,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劉某等五名被告對其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悔過態度明確,自愿承擔侵權責任;調解協議約定的責任承擔方式、賠償數額均有充分法律依據,在損害填補、風險預防、懲罰威懾與社會修復等方面,體現了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足以填補被侵害的社會公共利益損失,遂依法確認該調解協議效力并發布民事調解書。
劉某等五名被告已按時履行完調解書確認的公開賠禮道歉、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的法定義務。
創新三重保障機制
從源頭阻斷信息再泄露
本案的核心亮點在于,廣州互聯網法院創新構建“徹底刪除+書面承諾+預設懲罰性賠償”三重保障機制,既從技術層面徹底斬斷信息外泄渠道,又以經濟懲罰提高違法成本,為涉案個人信息安全筑起全方位保護屏障。
相較于傳統判決模式,公益訴訟調解更側重社會公共利益的快速修復與救濟。該案審判長劉冬梅表示,個人信息具有一旦泄露便難以徹底追回的特性,后續危害難以估量,因此司法保護必須前置發力,從源頭構建風險防控機制。
實踐中,個人信息侵權行為往往具有隱蔽性強、溯源追蹤難、危害范圍廣等特點。該案通過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方式,既高效實現了受侵害公共利益的修復,更向社會傳遞了鮮明司法導向:法律不僅注重事后懲戒,更強調全方位筑牢個人信息安全防線。
劉冬梅表示,下一步,廣州互聯網法院將持續探索適配數字時代的個人信息司法保護路徑與模式,不斷完善個人信息裁判規則,以精準司法護航公民數字權益,讓司法成為守護群眾信息安全的堅實后盾。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鄧君 通訊員 陳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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