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大而難”的問題,但也正因為如此,才值得認真拆解。簡單說一句結論:聯合國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不改革就會邊緣化”。要想重獲新生,至少需要在權力結構、運作方式和價值可信度三個層面動“真手術”,而不是再做表面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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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幾點說,說人話、不打官腔。
一、安理會改革:不動這一刀,其他都是止痛藥
1?? 否決權必須被限制
現在的核心問題不是“五常存在”,而是否決權被當作國家私器。
現實可行的改革方向包括:
- 禁止在種族滅絕、戰爭罪、人道災難中使用否決權
- ? 否決權需至少兩國以上聯合使用(單一大國不能“一票封喉”)
- 設置“否決冷卻期”:否決后必須重新審議,而非永久封死
不觸碰否決權,聯合國在戰爭與屠殺面前永遠顯得“道德上正確、行動上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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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理會成員結構必須反映現實世界
當前安理會是1945年的世界,不是21世紀的世界。
至少應當:
- 增加非洲、拉美、南亞的常任或準常任席位
- 引入**“長期輪值常任席”**(比如8–10年任期,而非永久)
否則聯合國會繼續被批評為:
“二戰勝利者俱樂部,而不是全球治理機構。”
二、讓聯合國“能做事”,而不是只會“發聲明”
3?? 建立真正獨立的執行能力
聯合國現在最大的問題之一是:
決議靠道德,執行靠成員國自覺
改革方向:
- ? 維和部隊職業化、常備化(而不是臨時拼湊)
- 建立獨立財政來源(如全球金融交易微稅、碳稅的一部分)
- ? 對嚴重違反決議的國家,自動觸發制裁機制,而不是再投票
不然聯合國永遠是:
“勸架的旁觀者,而不是能拉住人胳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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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讓聯合國重新“站在普通人一邊”
4?? 把“主權神圣”與“人權底線”重新排序
一個非常現實但尖銳的問題是:
如果一個政府系統性傷害本國人民,聯合國是保護主權,還是保護人?
改革必須明確:
- 國家主權不是無限護身符
- “保護責任原則(R2P)”要從口號變成可執行規則
- 信息透明:允許獨立調查團繞過當事政府進入災區
否則聯合國會不斷失去道德信用。
5?? 讓聯合國更透明、更少官僚主義
現在很多人對聯合國的印象是:
文件很多,效率很低,官員很安全。
必要改革:
- 決策過程公開化(尤其是重大投票的幕后博弈)
- 項目效果可量化、可問責
- 高級官員任期與績效強掛鉤,不能“養老式國際公務員”
四、最殘酷的一點:聯合國改革的最大阻力是誰?
說實話:
正是那些最有權力的國家。
聯合國要重獲新生,意味著:
- 大國必須自愿放棄部分特權
- 接受規則約束自己,而不只是約束別人
這在現實政治中極難,但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一句話:
不改革的國際秩序,最終會被現實打碎,而不是被溫和更新
一句話總結
如果用一句不那么學術的話總結:
聯合國要么從“大國工具箱”變成“全球公共機構”,要么就繼續慢慢失去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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