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不知道:個人或單位在銀行存入大額資金后,錢是有可能莫名其妙“消失”的!
關鍵是,真出了這種問題,銀行可以“沒責任”。
這么多年,這類儲戶起訴銀行要求賠償的案件,法院基本上以“先刑后民”為理由判駁回。
這個判法兒,與一個正常人的樸素認知完全相悖,也與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明顯相悖。
終于,前段時間,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一紙裁定書,首次扭轉了一直以來的裁判思路和裁判方向。
2013 年,北京某公證處在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開設對公賬戶。此后五年,大連銀行北京分行客戶經理李某每季度都主動到公證處上門送對賬單。李某提供的對賬單顯示賬戶余額、利息等各項均無異常。
直到五年后這家公證處才意外發現,李某給的單據都是假的,2014 年起,就開始有人悄悄把公證處賬戶里的錢劃往別處,一共劃走了1.8億!
真實的銀行信息顯示,公證處的巨額資金,都被轉到了原大連銀行北京分行負責人羅某某以及羅某某母親賬戶及關聯企業賬戶。
極其惡劣的是:涉案賬戶剛開設五天,犯罪嫌疑人就冒用公證處會計劉某某的身份,從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騙取了網銀設備,兩天后轉出4000萬。此后,犯罪嫌疑人以相同手段多次作案,甚至篡改了公證處預留的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聯系人電話。
惡劣吧?明顯吧?
即使是這樣一起案件,公證處起訴大連銀行北京分行,也沒成功。
和以往的判例一樣,法院認為:案件涉嫌犯罪,不宜作為民事案件審理,裁定駁回起訴,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劇情和以往完全一樣,按照這個劇本走下去,犯罪嫌疑人肯定退不了多少錢,銀行也不用擔責,當事人去存錢存出了“不是”,只能活該倒霉了。有些人因此傾家蕩產。
而且,大連銀行北京分行還給出了一個能上新聞標題的出圈“劇情”:分行前領導羅某某,他已經精神失常了,被家屬送精神病院了,之后人失蹤了。客戶經理李某?這個人已經離職了。
虧了這次被坑的是公證處這么一件“準公家單位”。終審敗訴后,北京某公證處仍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并成功獲得提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后發出裁定,歷史性的打破了以往法院的審判慣例——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同一主體因不同法律事實分別涉及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的,兩類案件應分開審理。
具體到本案,公證處主張大連銀行北京分行與其建立儲蓄存款法律關系后,因管理上的重大過錯導致公證處損失,要求銀行承擔支付本息并賠償的民事責任。本案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為公證處與大連銀行北京分行,而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員可能為相關工作人員,從行為主體和行為具體內容來看,本案民事爭議與刑事案件并不屬于“同一事實”的情形。刑事案件不影響人民法院民事審理裁判。
原審法院以本案涉嫌刑事犯罪為由,裁定駁回某公證處的起訴,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不當。
202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銷一、二審裁定,指令北京某法院進行實體審理并作出裁判。
很多普通人甚至企業主都不知道,幾十年來,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屢見報端,但多半“無解”。受害人起訴的結果,很多都是“駁回訴訟請求”,理由是先刑后民。
一句先刑后民,讓銀行受到了“保護”,讓受害人基本要錢無門。
這么多年來的苦主們,都應該感謝那家被白白坑了1.8億的北京公證處。如果不是這家“準公家單位”成了受害人,此類案件很可能仍然無解。
以下,為近年來發生的類似案件的新聞媒體報道(僅為不完全統計)。
看看吧,觸目驚心——
《銀行職員轉走11名儲戶220萬存款,銀行監管形同虛設,竟不用擔責》
——大風新聞
“2021年7月,內蒙古呼倫貝爾的朱女士揣著75萬存款在銀行柜臺辦理業務時,柜員孟某芝按照工作為她正常辦理,還特意強調大額存款安全有保障。當時拿到蓋著銀行印章回執單的朱女士怎么也不會想到,3個月后取款時,賬戶只剩幾十塊零頭。75萬在存款當天就被轉入陌生賬戶,操作人正是孟某芝。有同樣絕望遭遇的還有十人,被轉走時存款總額高達220多萬,全是這家銀行柜臺辦理業務后被悄悄轉走。當他們集體討要說法時,銀行卻輕描淡寫的說涉事員工已離崗,這是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甚至暗示儲戶自己沒核實清楚,責任自負。”
https://m.toutiao.com/is/pupgTV_SeCg/
《2.5億存款莫名消失被指為工作人員個人行為 銀行是否有責》
——央廣網
“近日,多家媒體關注了“工行2.5億存款不翼而飛”的新聞。據此前報道,廣西南寧多位儲戶曾在工商銀行南寧支行職員梁某紅的高息誘騙下存入大筆資金,后該職員事發被查,儲戶們才得知自己手中拿著的存款賬單為假賬單,存款早已被轉走。”
https://m.cnr.cn/news/20220321/t20220321_525771936.html
《又見“消失的存款”!農信社主任取走熟人儲戶58萬存款“補壞賬”,10余年后法院終判銀行應擔責》二審賠付
——財聯社
為從銀行追回原本屬于自己的50多萬存款有多難?答案或許是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就上傳了這樣一個案例:多年前,林女士存在銅川市王益區農村信用聯合社某信用社的58萬存款被該信用社主任侯某提取用來“補壞賬”,但事后侯某被查,其存款討要無門。歷經10余年時間,近期法院二審終裁定,信用社需賠償林女士“消失的存款”。
https://www.cnr.cn/sxpd/c/yl/20250103/t20250103_527030259.shtml
《齊商銀行一儲戶40余萬存款不翼而飛?客服人員:確實收到相關情況反饋》
——界面新聞
“10月22日,一山東本地資訊博主在社交平臺發消息稱,山東淄博一女子多年來在淄博齊商銀行存款40多萬元,取款時余額卻為零。查詢流水發現,在銀行柜面存入銀行卡的每一筆錢,存款當天都在儲戶未知的情況下被提現。界面新聞記者致電齊商銀行客服核實相關情況。齊商銀行客服人員表示,齊商銀行方面確實收到相關情況反饋。具體情況需要反饋相關工作人員后進行回復。”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3623421663873964&wfr=spider&for=pc
《超12億存款,僅剩8.6萬元!銀行回應》
——魯中晨報
“根據長安銀行兩家支行提供的《賬戶余額明細表》,優策投資旗下三只私募產品的基金專戶協議存款合計超12億元。但到了7月3日,有投資者發現,長安銀行打印的賬戶流水憑證顯示,上述協議存款僅剩下8.6萬元。對十多億資金‘不翼而飛’,有媒體稱,優策投資已向長安銀行發去律師函,指出上述私募專戶違反協議約定開立網銀,導致資金被劃出。長安銀行客服回應記者稱,開通網銀是根據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開通,優策投資的說法屬于誤導,已報案處理;對優策投資的基金存款被劃出,長安銀行無資金托管人職責。”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7726280916695283&wfr=spider&for=pc
《盛京銀行6000萬存款不翼而飛!內外勾結詐騙 儲戶追討三年未果》
——華夏時報
“‘將3000萬元在盛京銀行存3個月,就可以拿到好處費240萬。’在金融中介人員張某承諾高額利息的誘惑下,在大連經營典當行的朱宏玉、孟祥峰二人于2014年10月在沈陽市盛京銀行營業部各存入3000萬元,但沒想到的是,3個月后取款時,卻發現存款早已不翼而飛。”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2702574872339888&wfr=spider&for=pc
《500萬存款被銀行員工私自轉走 法院為何只判銀行承擔二成責任?》
——北京青年報
“山西儲戶丁女士將500萬元存單和身份證都交給銀行員工代領禮物,結果對方卻將錢私自轉走,該銀行員工后來被判犯詐騙罪,丁女士將銀行告上法庭索賠。近日,山西清徐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儲戶承擔八成責任,銀行僅承擔二成責任。丁女士及家人對此結果表示不滿,已上訴至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據了解,除了這500萬元,丁女士還有700余萬元存款也被同一銀行員工轉走,她后續將擇機另案起訴。”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5686372423893913&wfr=spider&for=pc
《女子稱“亡夫13萬元存款消失、賬戶被注銷”,銀行回應》
——魯中晨報
2018年4月30日,陜西省安康市平利縣市民鄧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鄧女士后來發現丈夫生前在中國農業銀行的賬戶中留有13萬多元的存款。鄧女士表示2020年11月和12月曾兩次去銀行,都確認這筆錢存在,2021年12月17日涉事銀行還出具了存款查詢信息,顯示賬戶上的存款13萬多元仍然存在。
但2022年2月,鄧女士拿著相關手續前往銀行取錢,卻被告知其丈夫生前這筆錢已經被取走,且賬戶已經被注銷。“這份13萬多元的遺產,我在公證處做過公正,銀行也有存款查詢信息,怎么就沒有了呢?”鄧女士告訴記者。
6月27日,記者電話聯系中國農業銀行平利縣支行副行長高昌,對方表示此事已由上級安康分行處理,不便接受采訪。6月28日,中國農業銀行安康分行辦公室負責人高宗林告訴記者,此事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正在處理。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3111267146918791&wfr=spider&for=pc
《河南建行一客戶經理轉走儲戶69萬存款用于網賭,還欠下貸款》
——上游新聞
“6月3日,建行河南平頂山煤炭專業支行內,59歲的紀女士數次哽咽。紀女士哽咽的原因是,她和丈夫的積蓄存在了該行,該行客戶經理董某卻轉走了她大部分錢款。除此之外,董某還以紀女士的名義辦理了貸款和信用卡,歸其個人使用。目前,5萬元的貸款分文未還,已逾期,罰息正在一天天增加。讓董某鋌而走險的原因是賭博。上游新聞記者調查發現,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董某分7次從紀女士賬戶上轉走共計69.3萬元,充值進網賭平臺“彩運8”購買彩票。”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703679
《158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這家銀行為“甩鍋”頻出花招偽造證據》
——央視
“家住昆明的鄭女士最近結束了一場歷時5年的官司。2014年,她的銀行賬戶經過兩次非本人操作的交易后,1580萬元存款竟不翼而飛,其中1500萬元還被轉借給了他人。為此,鄭女士將昆明阿拉滬農商村鎮銀行告上了法庭。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這場官司直到2019年才有了最終結果。”
https://news.cctv.com/2020/01/08/ARTImW6gEd3VHDppIPoQ0MRf200108.shtml
《案例|儲戶1450萬元存款去哪兒了?》——民主與法制雜志
“遼寧盤錦儲戶1450萬元存款被犯罪分子網上轉走! 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提審該案。2017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儲戶未開通網銀被犯罪分子轉走部分銀行擔全責;儲戶開通網銀后被犯罪分子轉走部分銀行擔責99%。 ”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MjI2ODg2OQ==&mid=2247486698&idx=1&sn=947c6b62c10daa5a10fab80c25568ecf&chksm=eb3467c0dc43eed6eab71c8b73eb929a0c09d71572d45183ecbcc669b6f5034f3f9a045ac3e6&scene=27
《石家莊一儲戶300萬存款“失蹤” 銀行稱無責任》
——中新網
“‘U盾、存折、銀行卡、單據都是銀行工作人員用工商銀行專用信封和膠帶封好的,存款到期后也是銀行工作人員拆開信封,可我的300萬存款卻沒了。’石家莊儲戶余兵(應采訪者要求化名)告訴中新網記者,2014年4月,他在中國工商銀行石家莊建華支行(以下簡稱建華支行)存入一年定期存款300萬元,但是在今年4月份,他拿著密封好的存折、銀行卡來銀行取款,卻發現存款已被‘清零’。”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5/15/c_127806174.htm
《被私了的案件》
——央視“焦點訪談”欄目
“存在銀行自己企業賬戶里的一筆780萬元的貨款,卻莫名其妙的被別人取走了。找銀行,銀行不管,幾經周折,公安部門作為刑事案件立了案,而且把冒領巨款的人抓到了。這一下可以皆大歡喜了吧,沒想到結果竟然是人財兩空。”
https://tv.cctv.com/2015/06/13/VIDE1434200436549956.shtml
《山東多名農信社員工用假存單攬儲儲戶損失1.6億》
——澎湃新聞
“1100萬元存款到期后,付玲(化名)前往銀行取錢,柜員卻遞出了一張寫有公安局地址的紙條,要求她報案。2015年10月17日,在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渤海五路信用社遭遇的奇幻一幕,讓付玲意識到她已是一起金融案件的受害人。她告訴澎湃新聞,她2014年在這家農信社存入1100萬元,一年后存款到期取錢時,卻被告知‘沒有這筆錢’,突如其來的變故讓付玲及家人愣在當場,‘錢是在銀行存的,存款單還在我手上,錢去了哪里?’”
https://news.cri.cn/uc-eco/20180615/187f44ca-90e0-1711-ffa8-a64b998d89a2.html
《杭州42名儲戶存款丟失案進展:銀行將先行墊付》
——新華社
“2014年以來,已有浙江、河南、湖南、四川等地發生存款丟失案件,涉及數十位個人儲戶及瀘州老窖、酒鬼酒、東風汽車等A股上市公司。從數額來看,單筆“失蹤”的企業存款最高達3.5億元,尚未追回的個人存款近5000萬元。存款‘失蹤’究竟是誰的責任?儲戶索賠會不會不了了之?據警方調查,‘新華視點’報道提及的杭州42名儲戶丟失9505萬元存款一案,事發銀行為杭州市聯合銀行。‘目前,該案兩名嫌疑人已以主罪盜竊罪移訴至杭州市檢察院。”
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H4Zy
《浙江多家銀行出現存款失蹤市民存250萬僅剩4元》
“沒有短信提醒、沒有電話告知,自己銀行賬戶里的存款卻不翼而飛!近段時間,浙江省多家銀行都有儲戶發現自己遇上了這種事兒。錢到底去了哪里?為什么錢被轉走沒有任何征兆?這背后又隱藏著什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這些儲戶存款不翼而飛,多與“貼息存款”緊密相關。”
https://m.huanqiu.com/article/9CaKrnJGN4A
《儲戶900萬存款被銀行前員工盜走 法院判銀行無責》
——中新網
“2008年6月2日,浙江溫嶺人張菊花在江蘇揚中工行開戶并辦理了半年期的銀行儲蓄存款業務,將900萬元存入該行。存款到期后,張菊花去揚中工行提取存款時,發現900萬元存款已被該行營業部主任何衛華轉走。揚中工行拒絕按儲蓄合同償還張菊花存款及相應利息。2009年8月31日,張菊花向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揚中工行向其支付本金90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
鎮江中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6月2日,張菊花經鄭云素介紹,與鄭云素等人一同來到揚中工行,辦理了活期一本通存折及牡丹靈通卡,張菊花本人設置了密碼,同時開通了網上銀行對外轉賬功能、電子商務功能,并申領了U盾,張菊花對上述業務簽名確認。據張菊花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中陳述,其辦好手續后,好像是將卡交給了何衛華或是銀行里面的人。”
https://news.cntv.cn/2014/05/22/ARTI1400745842565717.shtml
《重慶儲戶120萬存款蒸發 狀告銀行反被判刑4年》
——央廣網
“重慶張凈夫婦十余年前在農行存款4筆,共120余萬元,然而錢卻“失蹤”了。2006年,他們狀告農行反被刑事立案,丈夫以詐騙罪獲刑4年。最高法和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關注到這一離奇案件,儲戶出獄4年后終獲無罪判決,目前正與農行協商賠償。”
https://finance.cnr.cn/gundong/20150126/t20150126_517524274_1.shtml
《江山郵儲銀行一儲戶3000萬存款“失蹤”》
——法制日報
“‘存折上明明顯示有3000萬元,賬上的存款卻莫名不見了。’最近一段時間,江西省南昌市黎小姐一家人寢食難安,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黎小姐告訴記者,一年前,她的堂哥經老鄉劉某、徐某表兄弟的推薦辦理了一筆銀行“高息攬儲”業務。堂哥調集了其公司3000萬元的現金,按劉某、徐某指定的要求,用她的身份證開戶將這筆款項全部存儲到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浙江省江山市支行青湖鎮儲蓄所。雙方約定:存滿活期一年,一年內“不準提前支取、不得對外抵押和擔保”,一年后即可取回。然而,兩個月前,當黎小姐和堂哥趕往該銀行網點取款時,卻驚訝地發現存折里面根本就沒有錢,3000萬元存款早已不翼而飛。”
https://jx.cnr.cn/2011jxfw/xyjj/20150701/t20150701_519032161.shtml
《儲戶千萬存款被行長轉走監管漏洞太大》
——光明網
“沈陽一儲戶在中國銀行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大街支行存入1000萬元存款,在存入之后一個月內就被莫名其妙地轉走,賬面上僅剩一元。經查,將這1000萬元錢盜轉的人,竟是中國銀行該支行的行長。無獨有偶,兩年前,媒體披露的發生在中國工商銀行湖南衡陽市白沙洲支行的一件事,與此上述事件極其相似。2005年,一個儲戶在中國工商銀行湖南衡陽市白沙洲支行存入1500萬元現金后不久,存款不翼而飛。后在異地因另案而被抓獲的這筆存款的冒領者,竟然是該支行行長的親弟弟。”
https://www.chinanews.com/fortune/2012/05-15/3890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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