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車禍事件,已經水落石出了,警方通報還原了當時的經過。
警方通報證實,金晨為了躲避突然竄出的小狗,發(fā)生車禍,車禍造成車內隨行三人不同程度的受了傷,金晨因臉部受傷緊急就醫(y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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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徐某青在現(xiàn)場謊稱自己是實際駕駛人。
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險公司索賠,所以不存在騙保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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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道歉信所述跟警方通報幾乎雷同,金晨道歉信中明確說明,是自己主動讓助理聯(lián)系保險公司,撤銷了保險理賠,所有損失由自己本人承擔,相關賠付已經于2025年4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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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金晨事后主動承擔賠償并撤銷保險理賠,但公眾質疑其未及時向交警澄清真相,客觀上放任了虛假陳述,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提供虛假證言"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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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指出,此類行為若發(fā)生在普通人身上,雙方均可能面臨行政拘留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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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對比了另一起普通頂包案例,如程某兄弟案中,也是弟弟替哥哥頂包,同樣是單車事故,沒有造成其他車輛及人員的損傷,最后兩人均被拘留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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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金晨事件的處置有差異,網友認為明星身份可能影響責任認定。
公眾質疑的核心在于:為何金晨僅通過經濟賠償和道歉便化解危機,而普通人需承擔法律后果。
網友指出金晨回應策略的三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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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將頂包解釋為助理"情緒緊張所致",但普通打工人主動承擔違法風險的動機存疑,被指"甩鍋"員工。
第二個,時間線矛盾,警方通報三人"輕微傷",但金晨聲明強調"傷勢嚴重需緊急手術",且舍近求遠赴上海就醫(yī),與常理不符。
第三個,遲到的道歉,事發(fā)近一年后才回應,被批"逃避監(jiān)督",而同步警方通報的舉動被解讀為"公關話術"。
有博主認為原始事故認定書未提及"避讓流浪狗"情節(jié),與后續(xù)通報矛盾,引發(fā)"捏造共情點"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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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金晨道歉后半小時內兩次更換微博頭像,被指削弱誠意。
紹興警方表示將對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而助理徐某青因超6個月追訴期可能免罰。
公眾持續(xù)追問的核心并非賠償結果,而是程序正義是否被踐踏——"撤銷理賠不等于責任豁免"成為代表性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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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提出質疑,為何公眾人物犯錯會比普通人更難獲得原諒?
盡管警方排除騙保和逃逸嫌疑,但持續(xù)喊話加劇了輿論分化。
因為明星在享受社會資源的同時,公眾默認其需承擔更高標準的道德與法律責任。一起單車事故因"頂包"演化為誠信危機,折射出社會對名人"言行一致"的嚴苛審視。
部分爆料指向狗仔因"封口費談判破裂"曝光舊事,使事件脫離事實本身,演變?yōu)閵蕵啡疑灰椎臉吮尽?/p>
金晨的不妥協(xié),反而是對正義的回應,如果為了自己的前途,屈服于狗仔的威脅之下,反而是錯上加錯。
金晨這一次沒有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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