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2026年版中國GMP無菌附錄征求意見稿又更新,為此根據最新版的征求意見稿內容,為大家整理了核心關注點及相關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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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附錄適用于無菌藥品(包括最終滅菌產品、非最終滅菌產品)生產、質量控制、儲存、運輸等全流程,核心目標是控制微生物、微粒、細菌內毒素/熱原污染,保障產品無菌性。
第二條 核心原則
以質量風險管理為基礎,建立并執行污染控制策略(CCS),貫穿產品全生命周期;強調確認與驗證的重要性,所有關鍵工藝、設備、系統均需經過驗證并持續監控。
第二章 污染控制策略與藥品質量體系
第一節 污染控制策略(CCS)
CCS是針對微生物、微粒、細菌內毒素/熱原的一系列有計劃控制措施,需明確控制目標、方法、監控頻次及糾偏措施,核心覆蓋16個方面(含工藝控制、設備管理、人員管理、環境監測等)。
關鍵要求:CCS需全面考慮、持續更新、定期回顧;現有體系變更時,需評估對CCS的影響,必要時更新藥品質量體系(PQS)。
第二節 藥品質量體系(PQS)
無菌藥品PQS需滿足GMP一般要求,同時針對無菌生產特殊性補充7項核心要求,重點包括:
風險管理貫穿產品全生命周期,降低污染風險;
人員具備對應專業知識(產品、工藝、設備等);
基于風險管理建立并維護CCS,留存風險管理記錄;
高層管理人員持續監督質量體系,推動持續改進;
產品最終處理、貯存、運輸需保護容器密封性,符合注冊批準條件;
放行人員需具備足夠知識和經驗,能獲取生產和質量信息,準確判定產品是否符合放行要求;
異常情況(無菌檢查失敗、環境監測異常等)需充分調查,明確影響范圍。
第三章 廠房與設施
第一節 廠房
1. 潔凈區級別劃分(4個級別)
級別核心定義關鍵要求
A級高污染風險操作的關鍵區域維持單向氣流,動態/靜態懸浮粒子≤3520個/m3(≥0.5μm),無微生物生長(動態監測)
B級A級潔凈區(非隔離器)的背景區域壓差持續監測,動態懸浮粒子≤352000個/m3(≥0.5μm),微生物有明確限度
C級/D級污染風險較低操作的潔凈區按標準控制懸浮粒子和微生物,D級動態限度可基于風險評估確定
2. 關鍵設計要求
潔凈區需減少塵埃積聚,便于清潔;建筑材料需耐清潔劑、消毒劑,減少顆粒產生;
A/B級潔凈區禁止設置水池和地漏;其他潔凈區需設置空氣隔斷裝置,地漏帶存水彎/水封;
人流、物流通道分開設置,無法避免時需分時段使用;氣鎖間需有足夠換氣次數,門不得同時打開(A/B級需互鎖);
潔凈區需維持對低級別區域的正壓,關鍵區域(如致病性物料操作區)需調整送排風,防止有害物質外溢;
單向流系統需進行氣流流型研究(靜態+動態),避免污染風險(如低級別空氣進入高級別區域)。
第二節 屏障技術(隔離器、RABS)
核心目標:將A級區與背景區域有效隔離,保護關鍵區域空氣質量,降低物品進出風險。
隔離器:關鍵區域需達到A級,開放式隔離器背景至少為C級,密閉式至少為D級;手套系統需定期進行完整性測試;內部需采用經驗證的自動化方法去除微生物污染(含殺孢子劑)。
RABS:關鍵區域需有單向流和首過氣流保護,背景環境至少為B級;需進行氣流流型研究,干預過程中避免空氣進入。
第四章 設備
核心要求:設備設計、安裝、維護需便于清潔、滅菌,避免污染,關鍵設備需經過確認和計劃性維護。
需留存詳細設備設計資料,設備監測功能需經確認,關鍵報警需立即調查;
潔凈區內設備維護需采取預防措施,污染后需清潔、消毒/滅菌,監測合格后方可重啟;
直接/間接接觸藥品的設備及部件需滅菌;滅菌柜、空氣凈化系統、水系統需經確認并定期維護;
除連續滅菌傳送帶外,傳送帶不得在A/B級與低級別潔凈區之間穿越;
清潔方法需經驗證,確保清除殘留物和微粒,避免影響消毒效果。
第五章 公用系統
第一節 基本要求
公用系統控制范圍需經風險評估確定,重點覆蓋與藥品直接接觸、影響產品質量的系統;所有公用系統需經確認,關鍵參數定期進行趨勢分析,留存完整安裝記錄。
第二節 核心系統要求
1. 水系統
純化水、注射用水需防止微生物滋生,分配系統需維持湍流狀態,控制流速;
注射用水儲罐通氣口需安裝疏水性除菌濾器,定期測試完整性;
定期對水系統進行滅菌/消毒,監測結果超標時需采取糾偏措施;
按計劃監測水質(化學、微生物、細菌內毒素),取樣點需覆蓋所有出水口、回水口和使用點,制定警戒限度和糾偏限度。
2. 滅菌用蒸汽
純蒸汽發生器進水需純化,直接用于滅菌的蒸汽需符合標準;冷凝水(接觸物料/設備表面)需符合注射用水標準,定期監測不凝性氣體、干度值等。
3. 其他系統(氣體、真空/壓力系統等)
進入無菌生產區的生產用氣體(壓縮空氣、氮氣等)需經除菌過濾,過濾位置靠近使用點,定期測試過濾器完整性;
真空/壓力系統需安裝防回流裝置,液壓、冷卻系統需控制泄漏,避免安裝于灌裝間。
第六章 人員
1. 資質要求
生產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質量受權人需至少有5年藥品生產質量管理經驗,其中至少3年無菌藥品相關經驗;操作人員需具備對應專業知識,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 人員控制
潔凈區內人數需嚴加控制,確定允許的最大操作人數并執行;
進入潔凈區的人員需定期接受培訓、更衣確認和行為規范性評估,未合格人員需專人指導監督;
進入無菌生產區的人員需通過更衣確認(每年至少1次再確認),資質確認合格后方可無監督進入(含參與成功的無菌工藝模擬試驗);
個人物品(手表、化妝品等)不得帶入潔凈區;潔凈區內電子設備需納入CCS,定期消毒。
3. 更衣與著裝要求
B級(含A級干預):穿專用內層服裝,無菌工作服、手套、頭罩、口罩、眼罩、腳套需滅菌,穿戴規范(如頭罩遮蓋全部頭發、袖口塞進手套);
C級:遮蓋頭發、胡須,戴口罩,穿連體服/分體工作服和鞋套,工作服不脫落纖維;
D級:遮蓋頭發、胡須,穿合適工作服和鞋套;高風險活動需額外防護。
4. 工作服管理
工作服需經清洗、滅菌,確認最大清洗和滅菌次數、最長穿著時間;無菌工作服包裝和折疊需避免污染,損壞或過期不得使用。
第七章 潔凈區的確認和監測
第一節 潔凈區和空氣凈化設備確認
確認需覆蓋高效過濾器泄漏測試、風量風速、壓差、氣流流型、懸浮粒子、微生物等項目;潔凈區級別確認需在靜態和動態條件下進行,測量≥0.5μm和≥5μm顆粒數。
再確認要求:A/B級最長間隔6個月,C/D級最長間隔12個月;系統關閉重啟或發生變更時,需測試并必要時再確認。
第二節 環境和人員監測
1. 監測內容與要求
環境監測包括懸浮粒子、微生物、溫濕度等,需在動態條件下進行,貫穿關鍵操作全過程;制定監測規程,明確取樣位置、頻率、方法,基于風險評估確定監測方案并定期回顧。
2. 各級別監測限度
懸浮粒子、微生物監測需制定警戒限度和糾偏限度(附錄規定最高糾偏限度),企業可根據風險制定更嚴格標準;A級區需持續監測懸浮粒子和微生物,出現任何微生物均需調查。
3. 人員監測
重點監測A/B級潔凈區人員,關鍵干預后、退出B級區時需對手套、工作服取樣;手工操作時需加強工作服微生物監測,監測結果納入CCS。
第八章 生產管理
第一節 基本要求
無菌藥品按生產工藝分為最終滅菌產品和非最終滅菌產品;批次劃分需遵循明確原則(如大容量注射劑以同一配液罐最終一次配制的藥液為一批);潔凈區內避免使用易脫落微粒的容器和物品。
第二節 最終滅菌產品
生產操作環境需按級別選擇(如高污染風險產品灌裝需在C級背景下的局部A級);灌裝前盡可能對藥液減菌過濾,縮短配制至滅菌的間隔時間,建立各工序間隔時間控制標準。
第三節 非最終滅菌產品
生產操作環境需匹配級別(如無菌配制、灌裝需在A級);盡可能減少無菌操作,管道、設備優先裝配后在線滅菌;
建立干預活動清單,固有干預和糾正性干預需經批準,基于風險評估和無菌工藝模擬確定,清單外干預需經質量部門批準并詳細記錄;
嚴格控制各階段間隔時間(如設備滅菌至使用、藥液配制至灌裝等),凍干工序需重點控制(凍干機滅菌、裝載/卸載在A級條件下進行等)。
第四節 無菌藥品的最終處理
包裝容器需密封,密封方法需驗證;熔封產品需100%(≤100ml)或抽樣進行密封性測試,目視檢查不可接受;
軋蓋需設置單獨區域并抽風,軋蓋前產品視為未完全密封,通常在B級背景下的A級環境進行;
逐一對產品外部污染和缺陷進行檢查,燈檢人員需定期資質確認,自動化檢查需經驗證;缺陷需分類統計、趨勢分析,關鍵缺陷需徹底調查。
第五節 無菌工藝模擬試驗
核心目的:確認無菌工藝控制有效性,是無菌工藝驗證和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采用培養基或模擬介質進行。
試驗要求:模擬常規生產工藝(含關鍵操作和最差條件),涵蓋所有班次;首次需連續3次成功,重大變更后需重新進行;
頻率要求:每種工藝、每條灌裝線、每個班次每年至少2次;每個操作人員每年至少參與1次成功試驗;
樣品要求:模擬灌裝數量需足夠(批量≤5000支時與批量相同,>10000支時不低于10000支);所有樣品需培養,可接受標準為無微生物生長;
失敗處理:試驗失敗需徹底調查根本原因,實施糾正措施,連續3次成功后方可恢復生產,評估對未放行批次的影響。
第九章 滅菌工藝和滅菌方法
第一節 滅菌工藝
滅菌工藝需與注冊批準一致,經驗證;明確裝載方式,覆蓋最大和最小裝載,定期再驗證(熱力滅菌最差裝載每年至少1次);每批滅菌需記錄關鍵參數,偏差需調查。
無菌生產所用物料、設備、組件需經經驗證的方法滅菌,滅菌后需保護防止再污染;密封包裝需經驗證,滅菌后檢查包裝完整性。
第二節 滅菌方法(熱力、輻射、環氧乙烷等)
1. 熱力滅菌(濕熱、干熱)
濕熱滅菌:監測溫度、壓力、時間,確保蒸汽穿透;腔室需定期檢漏、排氣測試;滅菌后物品需干燥,冷卻介質需滅菌/除菌。
干熱滅菌:適用于耐高溫物品和除熱原;隧道式滅菌設備需控制壓差、氣流,高效過濾器每半年測試完整性;除熱原需進行細菌內毒素挑戰試驗。
2. 其他滅菌方法
輻射滅菌:需證明對產品無不利影響,驗證劑量、裝載方式,使用劑量指示劑,記錄輻射過程。
環氧乙烷滅菌:驗證滅菌效果和殘留限度,監測溫濕度、環氧乙烷濃度,滅菌后物品需通風去除殘留。
第三節 非最終滅菌產品的除菌過濾
采用0.22μm(或更小)除菌過濾器,過濾器需與產品相容,最終除菌過濾器靠近灌裝點;
過濾系統需經驗證,覆蓋最差條件;除菌過濾器使用前滅菌后、使用后需進行完整性測試(特殊情況可經風險評估采用替代方法);
最終除菌過濾前需監測藥液微生物負荷;液體除菌過濾器通常用于單個批次,連續使用不超過1個工作日;階段性生產需經驗證。
第十章 生產特定技術
重點涵蓋成型-灌裝-密封(FFS)、吹-灌-封(BFS)、密閉系統、一次性使用系統(SUS),核心要求:
FFS/BFS:控制包裝材料質量,確認關鍵工藝參數(成型、密封溫度等),監測環境和設備,不合格包裝需調查;BFS設備環境需匹配產品類型(非最終滅菌需A級灌裝環境)。
密閉系統:減少人工干預,最終除菌過濾器后采用無菌連接,確保系統完整性,跨級別轉移需評估風險。
SUS:重點控制相容性、可提取物/浸出物、完整性風險;供應商需經資質確認,滅菌工藝需驗證;關鍵操作需經無菌工藝模擬確認。
第十一章 質量控制
人員:配備經培訓的專業人員,支持微生物監測、風險調查等工作;
質量標準:將微生物、微粒、細菌內毒素等項目納入物料和產品質量標準,監測滅菌/除菌前微生物負荷;
無菌檢查:在無菌條件下進行,取樣計劃基于風險評估,覆蓋高污染風險產品;無菌檢查方法需經驗證,不得僅依賴無菌檢查證明產品無菌;
培養基:檢驗用培養基需進行質量控制,環境監測和模擬試驗用培養基需驗證促生長能力;
監測數據:環境監測數據和趨勢分析作為產品放行依據,有效期短的產品可采用快速監測方法(需驗證)。
第十二章 附則
1. 適用范圍延伸
無菌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無菌包裝材料生產參照本附錄執行;低微生物負荷藥品生產可參照CCS、廠房設計等核心原則。
2. 術語定義
明確33個關鍵術語定義(如A級送風、隔離器、無菌生產區、CCS、SUS等),統一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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