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扎實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新聞發布會,通報2025年全國檢察機關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的主要情況,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葛曉燕說,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等突出問題,既涉及刑事領域,也涉及虛假訴訟、違規執行、小過重罰、排除限制公平競爭等民事、行政、公益訴訟領域。檢察機關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監督糾治各類突出問題。
一是在民事檢察方面,深入推進虛假訴訟、審判和執行活動中違法“查扣凍”涉企財物的監督。共辦理民事檢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虛假訴訟監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執行監督案件4000余件。
如,某企業一起民事糾紛在異地勝訴,但遲遲不能得到執行,遂申請檢察監督。檢察機關加強調查核實,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依法制發檢察建議,加強與法院履職協同,督促恢復執行,促成該企業被拖欠7年的1000余萬元勝訴權益得到兌現。
二是在行政檢察方面,依法強化對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共辦理行政檢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額6.4億余元。其中,涉企行政審判和執行監督案件3000余件、涉企行政執法檢察監督案件1500余件。
如,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該案涉及跨省行政執法與司法機關辦案銜接,經最高檢實地督辦指導,依法監督撤銷異地行政處罰,解除凍結資金4800萬元,案件跨省移交辦案地偵查機關辦理。
三是在公益訴訟檢察方面,加強對破壞公平競爭市場環境行為的公益訴訟。共立案涉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公益訴訟領域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額7900萬元,發出檢察建議80余份。
如,某市部署開展衛生健康領域行政主體排除、限制競爭問題專項監督,立案12件,督促衛健部門等依法履職,推動涉案53個項目完成全面整改,有效保障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北京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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