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曹雪嬌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介紹三年來人民法院依法懲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況、涉麻精藥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戒毒人員在接受戒毒治療過程中私自截留戒毒藥物向吸毒人員非法出售獲刑一案。
![]()
發布會現場(攝影:胥立鑫)
案情顯示,被告人粟某麗(女,1986年7月11日出生,無業)系吸毒人員,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某市社區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接受戒毒治療。2025年1月,吸毒人員文某得知粟某麗可以憑社區藥物維護治療卡申領飲用美沙酮后,便提出向粟某麗購買美沙酮。之后粟某麗在上述藥物維持治療門診申領飲用美沙酮時故意不全部飲用,先后于1月7日、1月9日兩次將私自截留的美沙酮裝入小瓶賣給文某,非法獲利共計51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粟某麗非法販賣美沙酮,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粟某麗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據此,依法對被告人粟某麗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介紹,美沙酮是一種阿片類鎮痛藥,屬于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美沙酮維持治療是在嚴格且規范的醫療管控下,使用美沙酮口服液作為戒毒治療藥物,使戒毒者在相對平穩、無痛苦的狀態下擺脫對海洛因等毒品的依賴。而一旦被帶出脫離監管,流入毒品交易渠道,便成為危害社會的毒瘤。
本案是國家藥物維持治療機構受助者利用治療之機帶出美沙酮販賣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粟某麗作為社區藥物維持治療的受助者,本應借助美沙酮擺脫毒癮,逐步回歸正常生活,但卻將國家醫療福利當作牟利手段,在門診服用時故意截留販賣,破壞藥物維持治療制度。人民法院根據粟某麗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裁判,體現依法懲治麻精藥品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安全用藥的立場。同時,本案反映出維持治療機構藥品管控需進一步筑牢防線,避免成為滋養毒品流通的暗渠。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