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榮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的輔警職位全部為勤務類看護輔警,招聘名額共27名,均為男性。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地不限;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公安工作,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
(三)年齡為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 (即1990年2月28日—2008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高在168CM以上,體貌端正,身體、心理健康,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覺異常、無紋身,矯正視力不低于4.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符合招聘職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曾參加過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編造、散布過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理的;
5.有吸毒史的;
6.因違規違紀被開除公職、軍籍或被單位辭退的;
7.有嚴重個人不良征信記錄的;
8.有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下列人員: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職位所需專業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進行,接受社會監督。
(一)自愿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7日,共4天時間。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榮縣公安局6樓607辦公室,聯系電話:0813—4703686,聯系人:彭警官。
4.報名程序: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在報名現場如實、準確填寫《榮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2)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如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一是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需自行在學信網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是如有請提供能證明擁有優先錄用和加分錄用條件的相關證明、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三是如有請提供能證明具有與工作相關特長的駕駛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四是需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二)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實行現場資格確認及后續工作中資格審查,所有資料原件經核實后當場退還,收取的復印件和照片不予退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切責任應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三)體能測試
所有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本次招聘輔警的體能測試為1000米跑,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試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本次體能測試不統一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議考生個人自行購買,防范體能測試運動風險。
(四)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與訪談相結合,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低于75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面試的時間和地點以招聘機關通知為準。
(五)成績核算
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項。加分項目如下:
1.中共黨員加1分;
2.退役軍人:義務兵加0.5分、一級士官加1分、二級士官及以上加1.5分;
3.警察院校畢業生加1分;
4.在榮縣從事網格化管理服務或交通勸導工作滿2年以上人員加1分;
5.曾獲得縣級以上表彰人員加0.5分、市級以上表彰人員加1分、省級以上表彰人員加1.5分,多次表彰以最高表彰為準,不重復累計加分;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加1分。
(六)體檢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名額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時間和地點以招聘機關通知為準。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開展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同時,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公告相關要求執行。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可在對應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對反映問題經查實且屬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四、簽訂勞動合同
經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勞動合同法》要求約定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者,將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后,個人德能勤績表現好,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
五、待遇
單位按規定購買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績效工資+層級工資+補貼,月工資標準不低于2800元。享受健康體檢、工會等福利。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將建立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關時間、地點、公示等通知事宜均在該群發布,錯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本人負責。請報考人員在報名現場掃碼進入招聘工作微信群,并備注真實姓名,主動查看相關公告。
(二)本次招聘經過面試環節后,未被聘用人員,納入輔警招聘后備庫,成績半年內有效。
(三)本公告由榮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榮縣公安局
2026年2月2日
來源:榮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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