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錦江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近日,我局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轄,依法對劉某(男,50歲)、巫某某(男,34歲)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立案偵查。相關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此前,前著名調查記者劉虎、知名自媒體人巫英蛟失聯。張庭源律師發布朋友圈稱,剛剛接到劉虎親屬電話告知,成都警方口頭通知劉虎涉嫌誣告陷害、非法經營被刑事拘留。
![]()
張新年律師也在微博發文稱,劉虎、巫英蛟失聯疑與二人撰寫的《曾逼死教授的四川縣委書記,如今又把招商企業逼向破產》一文有關。
![]()
據悉,成都紀檢委此前曾致信劉虎要求協助核實浦江縣相關信息。
![]()
資料顯示,劉虎,重慶市渝北區人,原廣州《新快報》記者,曾在多家新聞媒體供職,后轉為獨立記者,因多次實名舉報高級別官員和大型國企負責人而聞名。
2013年7月29日,劉虎在微博實名舉報前重慶副市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等貪腐官員,指出“馬正其在重慶期間在處理國企改制事宜上涉嫌嚴重瀆職,致數千萬元國資被侵占”。
2013年8月23日,劉虎被以“造謠”罪名被北京市警察在重慶市渝北區的家里刑事拘留。
2013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對劉虎執行逮捕,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2月31日,劉虎被以涉嫌誹謗罪移送審查起訴。此事一經宣布引起社會輿論嘩然。
2014年8月3日,劉虎被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正式對劉虎涉嫌誹謗罪案件做出不起訴決定。劉虎表示將申請國家賠償,并稱自己不會轉行,還會繼續做記者。
2015年,劉虎案入選“中國十大傳媒法事例”,引發社會對公民監督權與官員權益沖突的法治平衡探討。
此外,劉虎還曾實名舉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原任貴州省公安廳原廳長)崔亞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人。
劉虎被業內稱為“中國最敢于仗義執言的媒體人”。不少律師說到劉虎,都昵稱他為“老虎”,一只未被打倒的老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