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黑龍江省宜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王先生向媒體反映肇東法院在審理涉及該企業的一起適用于簡易程序民商事案件時嚴重超審限,自2025年1月17日至今案件被拖一年多,仍無結果,導致企業因財產保全、賬戶凍結,運營無法正常進行,陷入生存危機。
撲朔迷離的案件,審而不判的過程
2025年1月,陳金鵬一紙訴狀將黑龍江省宜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訴狀中,陳金鵬聲稱,宜信公司拖欠其工程款50萬元,但立案時陳金鵬未提交任何可以證實宜信公司拖欠其工程款50萬元的證據。立案后,按照案件性質,肇東人民法院將其認定為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由肇東五站法庭負責審理。
2025年4月2日,案件開庭審理,第一次庭審中由于陳金鵬拿不出確切支持被拖欠工程款主張的證據,法官只好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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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第二次開庭。此次開庭的庭審記錄中,明確記載了原告在第一次開庭前就表示被告宜信公司不欠其工程款。本案屬于工程款糾紛案件屬于一般舉證規則案件,原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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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五個月后,五站法庭又通知宜信王先生開庭,原由是陳金鵬于2025年5月向五站法庭訴宜信公司拖欠工程款。而這次起訴金額由之前的50萬元提高到110萬元。但陳金鵬無論在起訴時,還是在變更訴訟請求時,均未提交任何能夠證實宜信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10萬元的實質性證據。其后,法庭經過當庭質證,認定宜信公司根本不存在拖欠陳金鵬工程款的行為。
兩次審理結果,陳金鵬沒有達到目的,他又向法庭主張宜信公司欠他工程款106萬元。2025年9月16日,法庭進行了第3次審理,針對原告拖欠工程款106萬元的訴訟請求,宜信公司按照其提供的欠款名目,找到了相對應的打款憑證,并當庭出示。再次證實宜信公司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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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不解的是,對原告陳金鵬隨意更換訴訟額度,法院表現巨大的寬忍度,其任何訴訟理由和請求都得到法庭的支持。而對于肇東有名的建筑企業曾以創全優企業在業內久負盛名的宜信公司卻做出了保全資產、封凍賬戶的決定,致使宜信公司無法進行正常經營,陷入生存危機。一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歷時一年多仍審而不判,沒有結果,陷入經營危機的宜信公司負責人無奈之下找到審案人員詢問案件何時審結,令宜信負責人想不到的是,審案人員竟聲稱:“你的案子我們判不了!”然后便沒了下文。
維權之路路漫漫,生存危機生難求
自從辦案人員告訴宜信負責人案子審不了判不了后,法院負責案件審理的相關人員便失聯了,宜信公司苦盼的結果一直沒有等到。如今被資產保全、賬戶封凍的宜信公司導致員工社保無法繳納,因涉法律官司企業業務幾乎全盤叫停。
王先生告訴媒體,在本案立案后,肇東法院一名李姓領導就曾托信給宜信公司,勸其“退一步”,王先生茫然了,他更知“退一步”的含義,但他不明白的事退一步究竟退到哪里算一步。你不聽話,那就審下去,看你企業能經得住拖不?
所以才有了后來的3次庭審。
聽了王先生的報料,記者查閱了相關的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 3 個月。從規定看,肇東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件的審理已嚴重超過規定期限。一個證據鏈完整、很容易審判的民事案件為何如此“難產”?沒有結果的涉訟案件讓企業難以生存危機企業員工生活維艱這個后果誰來負責?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話雖如此,但遲來到的正義能挽回因遲到而導致的那些傷害嗎?遲到的正義還能稱之為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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