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59年,也就是顯慶四年,長安城的金鑾殿里,空氣壓抑得讓人喘不上氣,到處都是還沒散去的血腥味。
就在這年,那位曾經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太尉、國舅爺長孫無忌,被逼得拿繩子勒死了自己。
跟他一塊兒倒霉的,還有客死異鄉的前任宰相褚遂良,以及韓瑗、柳奭那一幫子老臣。
這場大清洗的幕后推手,就是當時已經穩坐皇后寶座的武則天。
早些時候,大唐的權柄死死攥在“關隴集團”手里,這幫人既是開國二代,又是太宗李世民臨終托付的大佬。
在他們看來,武則天就是個靠手段上位的深宮婦人。
武皇后的回擊干脆利落:既然不服管,那就直接送去見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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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長孫無忌用的是“謀反”的大帽子,整褚遂良則是流放外加精神折磨。
一眨眼功夫,朝廷里人人自危,以前那些敢硬頂的大臣,不是閉了嘴,就是搬了家——腦袋搬家。
可偏偏在這張死亡名單外頭,有個名字亮得扎眼——程咬金。
要說資歷,他是凌煙閣掛像的大功臣,陪著李世民打過江山;要說地位,他手里的兵權硬得嚇人,軍營里只要吼一嗓子,那是地動山搖。
照理說,這種功勞大到蓋過主子、脾氣又沖的老將,絕對是武皇后清理名單上的“頭號眼中釘”。
誰知道,他不光沒事,還落了個壽終正寢。
是武皇后動了惻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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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
這女人為了權杖,親兒子都舍得下手,別說個外姓武夫。
是運氣好?
更扯了。
這種你死我活的斗爭里,哪有運氣,全是算計。
這老頭能躲過鬼門關,靠的真不是手里那兩下子功夫,而是關鍵時刻下的兩步看似“老糊涂”、實則精得流油的棋。
咱們把日歷往回翻三年,6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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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朝廷風向已經變了,長孫無忌那幫人和武皇后斗成了烏眼雞。
這時候,程咬金干了件讓人摸不著頭腦的事:主動寫申請,要去邊疆打仗。
這節骨眼上戰場,其實是在玩火。
打贏了,功勞更大,回來更遭人恨;打輸了,正好給對手遞刀子。
可程咬金心里的算盤打得噼里啪啦響:賴在長安,就得選邊站。
站長孫無忌,得罪未來的女皇;站武則天,得罪現在的權臣。
唯一的活路,就是跳出這個爛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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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掛帥西征,去收拾西突厥的阿史那賀魯。
剛開始順得很。
先鋒官蘇定方帶著五百騎兵,像尖刀一樣捅穿了對面兩萬人的陣型。
按打仗的規矩,這時候大部隊壓上去,痛打落水狗,西突厥也就完蛋了。
這家伙打仗是個草包,搞政治卻是個“人精”。
他攔住程咬金說:“咱們不能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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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寇莫追嘛,咱們結成方陣慢慢挪,這樣才穩當。”
蘇定方聽完火冒三丈:兵貴神速,這不是故意放敵人跑嗎?
他說手里有皇上的“密令”,讓他看著程咬金,也就是把指揮權給奪了。
這會兒,擺在老程面前的是個死局。
后果:要是密令是假的還好辦;萬一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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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這根本不是李治的意思,是那女人的試探呢?
抗旨不遵,這會兒可是謀反的大罪。
長孫無忌被扣屎盆子的時候,連個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后果:戰機轉瞬即逝,一輩子的戎馬生涯得留下個大污點,搞不好還得因為辦事不力被秋后算賬。
但老奸巨猾的程咬金,眼皮都沒眨一下,選了認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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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光交出了兵權,還真下令大軍停下,眼睜睜看著阿史那賀魯那幫人溜得無影無蹤。
這招看著窩囊廢,其實高明到了極點。
老程是在給長安那位遞話:你看,我兵權再大,也聽你的。
哪怕命令再荒唐,只要說是上面的意思,我絕無二話。
一個沒腦子、只知道聽令的老家伙,對皇權能有什么威脅?
戲還沒演完。
到了恒篤城,城里的胡人見唐軍殺氣騰騰,嚇得趕緊開門投降,求個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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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矩,殺俘虜是大忌,而且接受投降多有面子。
這簡直就是土匪行徑。
蘇定方堅決不干,說這是給大唐臉上抹黑,是造孽。
大伙都盯著主帥。
殺,還是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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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輩子的名聲就臭了。
以后誰還記得他是義薄云天的豪杰?
只會記得他是個屠殺平民的屠夫,民間聲望直接跌停板。
這一把,老程把這輩子的臉面都豁出去了。
但要是站在武皇后的位置看,這恰恰是程咬金最“可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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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威望高、愛民如子的將軍,那是統治者的噩夢,隨時能造反。
可一個貪財好殺、唯唯諾諾、不僅打不了勝仗還殺降卒的“廢物”,誰會怕他?
武皇后要清理的,是有本事、有名望、有野心的“大佬”。
而這會兒的程咬金,借著這檔子事,成功把自己包裝成了一個“老糊涂”。
回朝之后,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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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程呢?
因為“逗留不前”和“殺降卒”,官職被擼了個干凈。
這正是程咬金求神拜佛想要的結果。
丟了官,就意味著離開了那個絞肉機,徹底退出了神仙打架。
他用一場敗仗和一身罵名,換來了一家老小的安穩覺。
當然,武皇后不敢動他,除了老頭自己“會來事”,還得算兩筆賬。
第一筆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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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說你行你就行,說不行你連個屁都放不出來。
殺他們,一道圣旨就夠了。
但程咬金是武將,是活化石,軍里的關系網盤根錯節,動他搞不好要激起兵變。
武皇后精明著呢,這種高風險低收益的買賣,她絕不會干。
第二筆是“人情債”,這得算在唐高宗李治頭上。
好多人覺得李治是個軟柿子,其實他心里跟明鏡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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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借武皇后的手收拾老臣,是為了收權。
但程咬金不一樣,他不光是太宗的忠臣,更是李治的“貼身保鏢”。
當年太宗駕崩,是老程護著李治回宮登基,又在門口守了三個月,直到李治坐穩了才回家。
這種過命的交情,誰比得了?
李治能容忍動長孫無忌,因為那老頭管得太寬。
但絕不許動程咬金,那是他最后的防彈衣。
武皇后的權力是李治給的,既然老公都要護著這個老頭子,她自然順水推舟,給個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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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65年,程咬金在自家床上安詳離世,活了七十七歲。
再回頭看那場窩囊的西突厥之戰,你會發現,歷史上說的那些“粗人”,往往才是真正的大聰明。
長孫無忌那幫書生,讀了一輩子書,講究名節,最后為了名節把命搭進去了。
而程咬金這個看似五大三粗的武夫,卻把權力的本質看透了。
在那個瘋魔的年代,想活命,就得學會把獠牙收起來,甚至不惜往自己身上潑大糞。
他輸掉了一場仗,卻贏回了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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