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何怡 楊建飛
為切實讓消費者權益得到保護,遏制“牟利性職業索賠”,讓投訴舉報回歸本源,優化市場環境,2月3日,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數據局、省信訪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等八部門,正式印發《關于依法規范處置牟利性投訴舉報行為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依法治理職業索賠亂象,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什么是牟利性投訴舉報行為?《意見》明確,牟利性投訴舉報行為,是指行為人并非為生活消費需要,而是濫用投訴、舉報、復議、訴訟等權利,變相向經營者施壓以牟取不正當利益,擾亂正常經營及行政、司法秩序的行為。
哪些情況可能被認定為“牟利性”?文件列出了具體特征:購買商品數量明顯超出正常需要或與消費習慣不符;同一人或多人短期內對同一類問題大量投訴;無法證明真實消費關系或實際權益受損;甚至通過“調包”、偽造證據等方式制造索賠借口。此外,一年內在我省行政部門提出或撤回投訴舉報10次以上,或通過全國12315平臺操作30次以上,也將被視為異常。
此次《意見》進一步明確,對于涉嫌敲詐勒索、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打擊。
《意見》并非“一刀切”。對于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等實質違法行為、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或企業內部“吹哨人”依法舉報的情況,將依法處理,不納入牟利性投訴舉報范疇。
出臺《意見》是為了遏制濫用權利實行牟利性的維權,假“打假”,真“碰瓷”,浪費的不僅是行政與司法資源,更是對公平有序市場環境的破壞,讓投訴舉報制度回歸維權本源,切實維護好真正消費者的權益,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