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晉安區金輝優步大道小區的業主們,因小區北廣場改建停車場一事倍感焦慮,多方溝通無果后,業主們求助幫幫團記者介入調解。
01業主質疑:廣場變停車場未經同意
業主們表示,小區交房六七年以來,北廣場一直是老人健身、孩子玩耍的場地,開發商此前也圍擋了區域,禁止任何車輛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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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不久前,業主們發現廣場上安裝了車輛進出道閘,才知曉場地要被改建,當即向社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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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們拿出小區規劃圖,指出該區域屬于消防登高面,也是小區業主共同財產。“改變用途必須經業主同意!”大家擔憂,停車場建成后不僅占用消防通道,萬一發生火情影響救援,同時還影響居民日常進出。多次與物業溝通后,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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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物業&商鋪業主:按原規劃恢復車位
面對業主質疑,物業方回應稱,北廣場原本就規劃了18個停車位,屬于底層商鋪的配套設施,此前因商鋪未入駐才未啟用,如今商鋪投入使用,恢復停車位是按原規劃執行,無需業主同意。
同時強調,停車位靠近花圃,中間區域仍保留消防登高面,不會影響消防救援。
而實際施工的商鋪業主則表示,改造前已向相關單位報備,場地改造等費用均由其承擔,并非對外經營。“其他業主交管理費后也可使用,裝道閘只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混亂。”
商鋪業主承諾,將嚴格把控消防登高面不被占用,配備保安管理,實行人車分離,最大限度減少對居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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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多方各執一詞,律師解讀
律師明確指出,若北廣場改建是恢復原規劃功能,確實無需業主同意。但業主們反駁,購房時開發商曾承諾該區域不作停車用途,對此,物業方表示是后期接手的管理小區,并不清楚此前開發商的承諾,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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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調解深入,新的矛盾又浮現:業主們發現施工方并非物業,而是商鋪業主,認為商鋪方無權改造小區公共區域。
商鋪業主則回應,作為業主有權啟用配套設施,若業主認為規劃不合理,可向住建部門申請更改屬性,自己愿意配合拆除。
04搭建溝通平臺
記者建議,物業方應提前公示告知相關事宜,避免誤會滋生。而業主們則希望,社區和物業能組織業主代表召開會議,讓各方充分溝通,出示相關規劃文件和報備材料,讓更多業主了解情況并參與討論。
目前,社區已同意組織業主代表、物業、商鋪業主三方召開溝通會議。希望三方能珍惜溝通機會,在符合法規和規劃的前提下,兼顧各方利益達成共識。也提醒物業方,日常管理中應主動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從源頭上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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