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兩天我看到最生氣的新聞,一定是江蘇連云港的一只薩摩耶被兩個小孩投擲煙花,結果點燃狗籠導致狗狗被火火燒死。
難以想象,在2026年居然還有這樣對生命漠視的行為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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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了什么?
事情發生在2月1號的中午。
在狗狗主人發出來的監控視頻里,中午12點34分左右,兩位小男孩在狗籠子前面的空地里,點手持的煙花棒玩。
其中一位黑衣小男孩,拿煙花棒去逗關在籠子里的小狗,然后把煙花棒扔進了籠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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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35分左右,兩位小男孩又點燃了第二根煙花棒,點燃之后黑衣小男孩又想將煙花棒伸向狗狗,但疑似白衣小男孩大吼了一聲“別弄它”。
于是黑衣小男孩舉著煙花棒跑到旁邊追著一只雞跑。
而白衣小男孩則站在了籠子前,發現籠子著火,并對著另一個男孩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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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兩位小男孩跑出了監控畫面,但視頻里能聽到他們大喊著火了,應該是在向大人呼救。
大概半分鐘后,兩位小男孩回到狗籠前觀察,發現火勢變大了,視頻里也能看到狗籠傳出黑煙。而狗狗這時候跑到了籠子口,有用爪子扒拉籠子的舉動。
隨后白衣小男孩跑來門前,敲狗主人家的房門,但無人應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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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視頻里已經能看到狗籠的明火,白衣小男孩又撿起地上的碗,從旁邊接了水企圖滅火,但火勢已經變大了。
之后火徹底變大,又來了一圈小朋友,有人拿小盆潑水,一開始的白衣小男孩還拿鏟子企圖弄掉狗籠子上的擋布等易燃物。但此時已經無濟于事,小狗發出慘叫。
而在燒了三分多鐘后,白衣小男孩發現滅不了火,又打開狗籠栓,但這時小狗已經沒有動靜了。
從點燃到有大人發現著火,前后不過五六分鐘,但小狗已經救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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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里小狗叫聲凄慘,大家謹慎看視頻
這段視頻是狗主人為了維權在2號發出,很快就開始發酵,并上了熱搜。
之后,白衣小男孩的家長在抖音發布了道歉視頻和聲明,說已經和狗主人達成了和解,以雙方家長各自賠付3000元,并簽訂了調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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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狗主人很快在微博反駁,并補充了一些調解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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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方發布道歉聲明前,她曾在小紅書說自己協商無果,還發了一些協商現場的照片。之后她更接連發出一些聊天記錄和視頻,表示自己維權不易。
正在網友群情激奮,為死去的薩摩耶小旺和狗主人發聲時,今天中午12點,狗主人發博說自己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并刪掉了之前發的所有微博以及小紅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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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熱度已經發酵,并非狗主人的一句已經達成和解,就能結束現在的輿論場。
在所有的討論聲音里,最前面的一種一定是,在這次火燒事件里誰最該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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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之死,誰應該負責?
整個事件,如果我們過濾掉多余的情緒性描寫,和一些目前無法確認的細節(比如說孩子有虐貓前科等說法),那這個事件可以一句話總結為:連云港兩名小學生引燃放置在小區中的狗籠,導致一只薩摩耶犬被燒死。
事情的核心并不算復雜,大部分復雜性都是懷有不同立場的網友們在討論時加上去的。
當我們不去考慮什么“二次接近是否意味著主觀故意”“能否構成縱火罪”“今天敢燒死狗是否意味著明天敢燒死人”……這里面的許多問題在互聯網上是永遠討論不出結果,不如回到最樸素的描述和討論語境中:
兩個孩子點燃了狗籠上的易燃物,導致狗子被燒死,所以在這個事件里,兩個孩子是事件的直接責任人,直接受害者則是薩摩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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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論是這兩個未滿12周歲的小男孩,還是犬只,都無法承擔人類社會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所以又有許多間接關系者被納入到討論中。
兩個孩子的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孩子的行為負責,所以家長負主要責任。
而薩摩耶的主人既是財產受損的被害人,也是在無照管的情況下持續將犬只放置于公共空間,導致發生悲劇的的責任人,是本次事件的次要責任者。
專業律師的分析也基本是這個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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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以上判斷沒有異議的朋友,我們進入下一趴討論。
在整個事件里,問題最大的顯然是家長,讓這個年齡的孩子帶著煙花到處跑首先可以說是毫無安全意識,點燃了狗籠子燒死了狗只是嚴重的后果之一。
那些把炮仗扔進井蓋導致自己被炸飛、引燃堆積貨物導致整棟樓被引燃的新聞和視頻比比皆是。
這里面不僅是漠視另一個生命的問題,還有小區安全的問題,如果點燃的是居民樓,或者炸的是天然氣管道呢?家長沒意識到,自己距離傾家蕩產甚至承擔刑責是咫尺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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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狗狗主人已經失去了自己的寵物,情感上我不想過多的苛責她。
但作為一個同樣養寵物的人,我也實在難以理解,怎么能如此自信甚至自負地將狗狗養在小區的公共區域呢?
在被這兩個熊孩子點燃狗籠之前,它在這籠子里有沒有被石頭打過,有沒有人喂它不該吃的東西?它的身心健康又是如何保證的?
狗狗主人曾經解釋過,小狗7年來都是如此養的,物業沒有制止過,小區住戶們也都很喜歡狗狗,大家經常投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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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還是那句話,即使狗主人在這件事里再有責任,那也不是這倆小孩能扔煙花點燃狗籠子的理由。
于是問題就變成了下一個,為什么能出現這么漠視生命的事,即使是孩子,難道就沒有方法避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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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之外,我們還應該討論什么?
回到事件本身,我一直相信所謂“天生壞種”的數量肯定沒有那么多。
許多時候小孩子對小動物的殘忍行為更像是某種智人的獵殺本能,就像小貓會把鳥的翅膀和腿卸下來取樂,不少大人小時候也用開水灌過螞蟻洞、摘過蟋蟀翅膀等等折磨小動物的行為。
最后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沒有變成變態殺人魔,因為社會有一種整體性的文明教育,會潛移默化地約束人的心性,殘忍是人性中固有的部分,但只要稍加約束,它就不會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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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的提示,既是一種免責聲明,也是一種社會暗示
虐殺是錯誤的,生命是可貴的。
這個看似特別宏大的主題,有時候甚至不需要專門去進行系統教育。
可能只是媽媽問你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就能讓你意識到小動物也會疼,反思自己那些無意義的取樂行為。大部分孩子都是能夠共情的,對蝴蝶螞蟻尚且如此,何況是如此可愛的小貓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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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在什么情況下,孩子會在一只大型哺乳動物即將燒死的時候不害怕,反而(疑似)在喊“燒死它”呢?
只能是生命教育完全缺失,原本家長只需要“點一下”就能完成的基本約束不存在,意味著家長根本一點都沒有做。
用最樸素的價值判斷就是,誰家孩子把那么大個活物燒了還不當回事,這家能是好人嗎?
當你看到孩子有心理問題的時候,他可能是家里病得最輕的人,而死循環就是,恰恰是那些更重的患者負責塑造孩子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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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較可惜的是,輿論場對生命教育的討論是要讓步于情緒的。
就像很多網友對如今的處理結果,覺得不滿,但實際上按照過往類似事件的慣例,就是傾向于選擇“不處理”。
對執法者來說,未成年人的曝光和處罰本身就是比較敏感的問題,社會慣例和法律都不可能支持按“故意縱火”去處罰一個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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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行政視角下,核心事件是“燒死了一只狗”,翻譯一下是“群眾財產略有損失”,處理方案一定是調解+賠償,比起鬧大,管理者視角肯定更愿意看到大事化小。
這個視角理智但缺少人文關懷,不能深入時代體會民眾的情緒。
在如今,寵物是陪伴、是慰藉,甚至可能是主人的整個世界,因此“賠錢”不管是2000還是6000,再多的錢,對愛寵物的主人來說,都不能算是對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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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討論聲里我還看到了不少極端言論,這種網絡情緒和單純事實判斷的矛盾,給了充足的煽動情緒的空間。
許多毛孩子家長代入的是“如果我的狗被燒死了”的情境,而不會去思考“為什么這個狗狗會被燒死”,最終形成“厭狗”和“愛狗”兩種情緒對噴,失去理智的局面。
所以輿論缺失應該推動視角的互補,執法者或者說社會主流應當看到寵物的精神價值,給予正確的肯定和合理的保護;而教育者也應該看到家庭與社會在“生命教育”上的缺失,給出更好的教育方式。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但當我們以愛之名行事,更應該保持一份清醒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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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要教會孩子們珍愛生命,這肯定是對的。
但我認為在此之前,成年人應該自省,我們是否在日常生活中,以足夠具體的方式給了孩子正確的價值觀。
我經常在遛狗時遇到那種先于孩子發難,大聲呵斥說“狗臟”并情緒激動手舞足蹈的家長,他們表達出了對這個生命的厭棄和蔑視,孩子自然有樣學樣(防杠:牽繩撿屎,已辦狗證,狗子為六七斤小體型,且并未吠叫或靠近對方)。
而且我始終覺得,這次事件中的兩個孩子即使還小, 不太清楚即時會出現的種種后果。但只要他們不是那種生理意義上的反社會人格,他們童年做下的這件事,也一定會在日后他們智識成熟的時候懲罰他們。
當他們心智成熟、有能力理解“善”之時,也會審判“惡”的自己,這是一種延遲的罪與罰。
而在這之前,外部的干預與懲罰也不能少,如果家長無法給孩子一個深刻的教訓并扭轉他這種對生命的漠視,他們終將付出慘烈的代價。
今天的深夜話題是:
你覺得這次事件中誰的問題更大?
來評論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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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頭條の主筆-
你的小仙女E姐,理性的河馬君,生氣的甜辣醬
值日生:甜辣醬 美術: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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