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爺網聊3個月充值10萬元,“幼稚的小姑娘”連手機號都沒給全
“還以為能找到另一半,不料遭遇了‘溫柔陷阱’!”近日,山西省大同市的李先生向“柳報維權哥”(微信號:lzwbwq)反映,他通過廣西聚盛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盛強公司”)的“尋覓你”網站與多名女性網友視頻聊天,在短短3個月內充值了10萬多元,豈料最終卻連女網友的一個手機號碼都未能要到。他懷疑落入了平臺虛假婚戀的“溫柔陷阱”。
在網站與女網友視頻聊天
有時一天充值幾千元
李先生說,他今年60多歲,是一名退休職工。老伴去世后,因孩子不在身邊,他就想找一個伴侶共度晚年。去年9月,他上網時接觸到了聚盛強公司主辦的“尋覓你”網站,在注冊登錄該網站后,就有網站客服給他推薦多名女性網友進行視頻聊天。
“要充值才能聊天。”李先生說,該網站將視頻聊天時間按金幣計費:晚上高峰時段每分鐘需8至10個金幣,低峰時段要5至6個金幣。充值價格略有差異,28元可購買10個金幣,“也就是說,在晚上高峰時段聊天,每分鐘要22.8元至28元。”
李先生說,這幾名女性分別自稱是20多歲、30多歲和40多歲,盡管與李先生60多歲的年齡相差懸殊,但在聊天中,這些女性均稱不嫌棄他年紀大,可以跟他結婚,聊著聊著就讓他給她們充值購買“鉆石”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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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充值送禮物明細截圖
“有充值998元的時候,最多的一次有個女網友問我要5000元禮物,但我沒給。”李先生說,充值付費聊天加上充值送禮物,一天充值幾千元是常有的事,“女網友有時跟我聊了兩三個小時都不愿結束,就是故意拖長時間,讓我多花錢。”
李先生提供的賬戶充值送禮明細顯示,僅2025年10月10日晚上,在與3名女性聊天1個半小時(從晚上10時到晚上11時30分)的過程中,他就充值了5次。另外,李先生打印的銀行流水顯示,他一次充值少則28元、多則998元。
女網友說“你充值我就給你手機號”
但充值一次卻僅給一個數字
李先生說,最可氣的是,在一次聊天中,有個女網友故意以給手機號碼為由,誘導他充值送禮物。他送出998元的禮物后,對方竟然只給他手機號碼中的一個數字,又引誘他繼續充值送禮物,最終他送出了近6000元禮物,也僅拿到8個數字(記者注:手機號碼均為11個數字)。不僅如此,接下來,又有3個異性如法炮制,誘導他送出近7000元禮物,但最終他仍未能要到一個完整的手機號碼。對此,客服還說他和太多異性聊天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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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賬記錄
“我感覺被騙了。”李先生說,他通過購買“金幣”和“鉆石”,在短短3個月內就花費了10萬多元,最終卻連一個女網友的電話號碼都未能要到。他意識到可能陷入了婚戀騙局,加之他身體欠佳急需用錢治療,便向平臺客服提出退款訴求。
然而,經過多次交涉后,平臺最終以“經營虧損”為由,僅于1月10日給他退了2000元,并要求他不能再追究公司其他責任。
聚盛強公司:聊天時長已明碼標價
1月26日,記者根據聚盛強公司的注冊地址,找到位于潭中中路的華泰大廈15樓某號房,發現在該地址辦公的并不是聚盛強公司,而是另外一家剛搬來不久的公司。
記者從華泰大廈物業公司了解到,聚盛強公司未到物業處登記過,物業并不知道這家公司的存在。記者按照該公司注冊時留下的電話撥打過去,接電話的一名男子表示“你打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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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答復
記者試圖登錄“尋覓你”網站,卻發現已經無法登錄。
根據李先生提供的手機號碼,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聚盛強公司相關負責人陳女士。
陳女士表示,“尋覓你”網站只提供有償聊天服務,并不提供婚姻介紹,且平臺的聊天時長都是明碼標價的。李先生選擇平臺與異性聊天是自愿的,充值和送禮物也是他自愿的。如今,他在接受完聊天服務之后,又想把錢要回去,這明顯不合適。盡管如此,公司還是給他退了2000元。當時,李先生也接受了,并稱“此事到此了結”,今后不再追究公司的其他責任。
陳女士還表示,李先生在平臺充值的數額并沒有10萬多元,而是幾萬元,并且聊天時長也不止3個月,而是長達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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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交易明細
李先生對此表示,他在2025年9月至11月,通過“尋覓你”網站共充值9.3萬多元,都有銀行流水可證明;另外,還有1萬多元是直接通過微信轉賬的。
“‘尋覓你’網站不是被投訴了才關閉的。”陳女士表示,因為公司經營不善,在李先生投訴前就公告過要關閉網站。
然而,當記者問其具體的關閉時間以及按注冊地址為何找不到該公司時,陳女士稱,公司的注冊地址是華泰大廈,“后來公司都不運營了,就不在那里了。”她還讓記者不要找過去,該地址已有其他公司在辦公。
至于平臺的具體關閉時間,陳女士并未正面回答,而是稱“李先生如果還有什么訴求,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律師:如以虛假婚戀承諾誘使充值將涉嫌欺詐
廣西萬益(柳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肖陽萍認為,從刑事角度看,平臺(網站)及安排的聊天人員,如以虛假婚戀承諾誘使李先生持續高額充值消費,其核心目的是非法占有財產,則該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同時,該欺詐行為使李先生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進行消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李先生有權請求撤銷相關交易并要求返還財產。此外,該公司登記的信息虛假,亦違反了公司法等行政法規。
其間,平臺以“經營虧損”為由僅退還李先生2000元,并要求李先生“不再追究公司其他責任”,此屬于單方面減輕或免除自身責任的格式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自身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李先生接受2000元退款,并不能必然視為他放棄了其余款項的追索權,李先生仍有權利要求平臺對其損失進行賠償。
肖律師建議李先生保存好所有聊天記錄與轉賬憑證,盡快攜帶完整證據材料向其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同時,可向平臺注冊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其虛假登記等問題。待刑事程序啟動后,李先生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追索損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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