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十多年前開始在電商平臺經營服裝生意,3年前她又開始兼職做自媒體博主,在各平臺上積累了數百萬粉絲,成為生活服務類大V,其平時的收入也較為可觀。
最近,陳女士發布的一條自拍視頻引發關注,但內容不是生活服務,而是講述自己被前助理“復制人生”的遭遇。
日前,陳女士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上個月被網友告知,有一名女子在陳女士家,甚至穿著她的衣服、佩戴她的首飾拍照,并利用這些照片打造“白富美”人設。陳女士看到網友發來的內容后發現,照片里的這人竟是自己此前聘用了近6年的助理小江(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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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稱,小江曾穿著自己睡衣在自家拍照 受訪者供圖
對于陳女士的說法,紅星新聞記者近日多次通過添加微信、撥打手機、發短信,以及讓粉絲轉達等方式聯系小江,但暫未獲得回復。記者同時獲悉,陳女士已向杭州互聯網法院遞交材料,起訴小江侵犯自己的人格權及財產權。
熱心“粉絲”被聘為生活助理
陳女士5日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自己2018年就和小江有過接觸,當時自己在做網店生意,運營了幾個微博粉絲群,以便通知店鋪上新等消息,“那時小江是群里的活躍粉絲,經常會幫我維持聊天秩序,當時也沒有給她報酬,她都是義務在做,所以印象還挺好的,后來也加了私人的聯系方式。”
陳女士說,2020年時,小江稱家庭出現變故,向其求助甚至提出借錢。陳女士認為直接借款不妥,考慮到以前的關系,她聘請小江擔任自己的生活助理。陳女士稱,小江的主要工作是負責陳女士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雜事,包括整理家中物品、隨行拍攝、出差協助等,工作節奏相對彈性,不需要坐班,每月工作15天左右,月薪為數千元。
在陳女士印象中,小江平時多數時候比較內斂樸素,二人一起逛街時幾乎不買東西,對奢侈品等表現得毫無興趣。在陳女士所加的小江微信里,小江朋友圈僅三天可見,且無任何內容。
此前出于對個人隱私安全保護的考慮,陳女士未在家中安裝監控設備。基于多年建立起來的信任,小江也一直掌握著陳女士家的入戶密碼,平時陳女士也將個人物品的擺放與打理交由小江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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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個人微博
因雙方相處時間較長,彼此又熟悉生活與工作習慣,陳女士說,自己和小江的雇傭關系一直持續近6年時間。由于團隊調整,去年10月,陳女士結束了對小江的雇傭。
“在我家穿我睡衣拍照,營造‘白富美’人設”
今年1月,陳女士收到一名網友私信,對方詢問陳女士是否有一個“妹妹”。該網友在網上一直關注一名博主,而該博主照片拍攝的場景、穿著,和陳女士日常所拍的照片非常相似。
“這個網友給我發了幾張照片,照片中的人在我家廚房做飯,背景、衣物都是我的,但我從未拍攝過這張照片。”陳女士說,照片中的主角,正是自己此前的助理小江,但自己此前根本不知道小江拍攝過這樣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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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稱,小江此前發布的朋友圈將自己屏蔽 受訪者供圖
陳女士嘗試通過自己平臺賬號查看小江賬號的內容,卻發現被對方屏蔽,她只能通過朋友的賬號進入查看。“發現她在我家拍攝了大量照片,把自己描述成生活在海外的白富美和學霸。”陳女士還提到,“很多照片中她穿著我的衣服,甚至是貼身衣物,還用自己的首飾、包袋擺拍。”
紅星新聞記者5日、6日聯系多名小江原來粉絲群中的網友粉絲,他們均表示此前是被小江發布的“白富美”人設照片所吸引而開始關注她,同時這些網友也提供了大量小江關閉個人賬號前所發布的照片。
小江原來的粉絲稱,小江偶爾會在群里發言,并開過直播接受打賞,其多次表示照片中的生活狀態就是其“日常生活”,包括所擁有的房產、豪車,住高級酒店等生活方式等。記者從粉絲提供的小江曾發布的照片中看到,里面顯示有保姆車、奢侈品等信息。
據陳女士和其他粉絲及網友整理分析,小江至少從2023年6月起,便開始“復刻”陳女士的生活。
針對陳女士所說,紅星新聞記者向陳女士獲取了她的部分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包袋首飾購買證明等材料,上面均為陳女士的名字,所涉房屋曾在小江拍攝照片中出現過。而據陳女士機動車行駛證信息,小江照片中那輛多次出現的保姆車其實是陳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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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江此前發布的內容,陳女士稱很多都是在她家拍攝 受訪者供圖
陳女士回憶,小江在現實中使用的微信賬號、短視頻賬號等設置嚴格分組,幾乎不展示任何生活內容,后來被陳女士發現的小江的另一個網絡社交賬號中,則疑似在分享其“復制”而來的生活。
粉絲提供給陳女士的截圖顯示,小江在利用“白富美”人設打造賬號后,僅在今年1月幾天時間,就通過在語音直播過程中打賞,獲得114萬“音浪”值。
曾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已提起訴訟
陳女士說,此前,有粉絲質疑過小江有盜圖、虛構身份的嫌疑,但她表示自己與陳女士是表姐妹關系,“小江”的“榜一”網友在與其對話中感覺異常,于是向陳女士求證,至此陳女士才得知此事。
發現相關情況的當天晚上,陳女士立即與小江、小江的“榜一”進行了“三方通話”,陳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小江當時有些慌亂并表達了歉意,但被問及虛構人設、盜用素材的目的時,小江卻始終含糊其辭,僅表示“只是想做個賬號”。
紅星新聞記者從陳女士當時與小江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看到,陳女士1月末曾要求小江寫一個道歉聲明發布,小江回復稱“我已經整整兩天沒睡覺,沒吃飯了,我現在非常崩潰,我會按照協議的時間發布這個,你先讓我靜靜好吧,道歉聲明我現在在看,給我一點時間”。此后小江也曾給陳女士發來一份道歉聲明,但是陳女士表示,截至現在對方依舊沒有發布,并且不回信息。
小江原來的“榜一”網友告訴記者,自己是男士,他主要是被小江的聲音和“白富美”人設吸引,就參加了打賞,都是一些特效,“總共花費了有1萬元左右。”該網友還稱,平時小江都是開語音直播,看不到本人,“主要就是聊天,然后一起打打游戲。”
陳女士表示,自己最初僅要求小江發布一篇詳細的道歉信,在小江的賬號上置頂澄清相關事實,并退還直播打賞所得即可,但后來小江態度發生轉變,僅承認“偷穿衣服拍照”等部分行為。
陳女士向記者提供了她和小江以上內容的聊天記錄。
“看到她這個態度,我決定進一步公開相關情況,在自己的賬號上發布了視頻。”陳女士表示,小江后來開始刪除其社交賬號上的相關內容。紅星新聞記者根據小江原賬號名稱查詢后,也已無法搜索到原賬號。
陳女士表示,自己已經向小江發送律師函,同時她已于近日正式通過杭州互聯網法院提交對小江的起訴材料,計劃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記者從起訴狀上注意到,陳女士是以侵犯其人格權、財產權為由提起的侵權訴訟。
對于陳女士上述說法是否屬實,記者近日多次通過添加微信、撥打手機、發短信,以及讓小江粉絲群的粉絲轉達等方式嘗試聯系小江,但是暫未獲得回復。
律師說法:
若擅入私密空間,還可以侵犯隱私權起訴
對于陳女士所稱的情況,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七條,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如有人利用其掌握的密碼,在屋主不在家時進入住宅,其行為屬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可據此對其處以拘留或罰款。
此外付建認為,如果他人擅自進入其私密空間并拍照,房主可以侵犯隱私權為由起訴。同時,平臺應負有監管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網絡平臺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內容負有審核義務。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律師吳迪認為,若存在上述行為,可能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損壞財物罪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吳迪表示,是否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首先要明確其持有門鎖密碼的具體過程,需要有類似短信、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予以證明。若屋主明確未經其允許,他人不得使用密碼進入房屋,則可能涉罪。
是否構成損壞財物罪,其一,需要看私穿他人衣服是否對衣物造成污損、破壞,是否導致衣物無法正常穿著或者降低可穿著價值。其二,可評估私穿衣物是否對衣物主人產生心理影響,導致其無法繼續穿著。其三,可評估估私穿他人衣物是否對他人產生商業影響,導致損害其商業利益。
是否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需要根據本人直播內容而定,若在直播過程中展示住宅內部場景,尤其具有明顯附帶他人個人信息或標志性信息,則可能涉及此罪。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實習生 陳哲雅
編輯張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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