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的法庭上,23 歲的于歡攥著拳頭,紅著眼眶質問法官:“11 個人當著我的面侮辱我媽,我難道只能眼睜睜看著嗎?求你告訴我,怎么做才能既保護母親,又不犯法?”
這句話,曾戳中無數人的痛點。這起由135萬高利貸引發的血案,不僅撕碎了一個普通家庭,更讓全社會開始重新審視 “正當防衛” 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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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35萬高利貸
故事的起點,是山東聊城冠縣的一家鋼材鍛造廠。
廠老板叫蘇銀霞,上世紀 90 年代就出來打拼,靠著賣農藥、化肥攢下家底,后來辦起了鋼材廠。
兒子于歡雖然沒考上大學,但懂事聽話,一直在廠里幫忙。日子不算大富大貴,但也算安穩。
2015 年,全國鋼鐵行業遇冷,產能過剩,環保要求也越來越嚴。蘇銀霞的廠子資金鏈斷了,工人工資發不出來,銀行不敢放貸,走投無路的她,找到了當地的房地產老板吳學占。
吳學占看著是做房地產的,背地里卻干著放高利貸的勾當。他借給蘇銀霞 135 萬,約定月息 10%,一個月利息就是 13.5 萬,遠超法律保護的利率上限。
蘇銀霞不是不知道這是飲鴆止渴,但為了保住廠子,她只能硬著頭皮答應。
接下來的一年里,蘇銀霞拆東補西,還了 184 萬的本息,又把一套價值 70 萬的房子過戶給吳學占。可利滾利之下,她還欠著 135 萬。
窟窿越來越大,催債的人也越來越兇。
02
8小時拘禁
2016 年 4 月 14 日下午,吳學占手下的 11 名催債人員,開著三輛車沖進了蘇銀霞的廠子。
他們搬來燒烤架,在廠區里喝酒吃肉,用磚頭搭起灶臺燒水,鬧騰得像辦喪事。
酒足飯飽后,這群人把蘇銀霞和于歡拖進財務室,沒收手機,限制了他們的人身自由。
辱罵和羞辱,從下午一直持續到晚上。
催債頭目杜志浩,把于歡的鞋子脫下來,捂在蘇銀霞的嘴上。于歡想反抗,被杜志浩一巴掌扇倒在地。更過分的是,杜志浩當著于歡的面脫下褲子,用極其齷齪的手段羞辱蘇銀霞。
此前一天,蘇銀霞去過戶的房子拿東西,就被他們把頭按進馬桶里,逼她還錢。
工友看不下去,偷偷聯系了于歡的姑姑于秀榮。晚上十點,警車開進了廠子。
可民警只待了四分鐘,看催債的人沒拿兇器,丟下一句 “要賬可以,但別打人”,就準備離開。于秀榮趴在警車前哭喊:“你們不能走,你們走了,他們娘倆就沒命了!”
民警還是走了。
這句話成了壓垮于歡的最后一根稻草。被拘禁 8 小時,看著母親被百般凌辱,求助無門的于歡,情緒徹底失控。
03
一刀反抗,換來無期徒刑
民警走后,杜志浩扭住于歡的脖子,把他拖回辦公室,又打了一頓。
于歡的目光掃過辦公桌,那里放著一把水果刀。他掙脫束縛,抓起刀,朝著杜志浩的腹部刺了下去。隨后,又朝著其他幾個圍上來的催債人員刺去。
混亂中,杜志浩捂著肚子往外跑,沒走多遠就倒在地上,失血過多死亡。另外三人,一人重傷,兩人輕傷。
于歡沒有跑,他站在原地,渾身顫抖,雙目呆滯。趕來的民警,當場把他制服。
2016 年 12 月 15 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雖然于歡母子被侮辱、拘禁,但催債人員沒拿兇器,民警已經出警,不存在 “防衛的緊迫性”。最終,于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書念完的那一刻,于歡哭了。他對著法官喊出了那句話:“眼睜睜看著母親被羞辱,我該怎么做?”
判決一出,輿論嘩然。有人說于歡是孝子,反抗無罪;有人說法律不能縱容暴力。“情與法” 的討論,席卷了整個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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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輿論發酵,法律給出溫度
一審判決后,于歡提起上訴。
2017 年 6 月 23 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這場庭審邀請了上百名各界代表旁聽,還進行了全程微博直播。
這一次,法院的判決變了。
法院認定,于歡的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但造成 1 死 3 傷的后果,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防衛過當。考慮到催債人員的嚴重過錯,以及于歡如實供述罪行,法院改判于歡有期徒刑五年。
與此同時,案發時出警的民警,因失職被開除。放高利貸的吳學占,也因涉黑等罪名被判刑。
2019 年 12 月,蘇銀霞因非法集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出獄時,她的頭發已經全白。
2020 年 11 月 18 日,于歡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獲得 6 次表揚,提前 4 個月 26 天減刑出獄。
這一切的起點,不過是一個兒子想保護母親的本能。
高利貸是導火索,暴力催債是加速器。蘇銀霞為了廠子借高利貸,錯在低估了資本的惡;于歡為了護母拔刀,錯在不懂如何合法維權。
可在那個絕望的夜晚,手無寸鐵的母子,除了反抗,還有別的選擇嗎?
這個問題,至今沒有標準答案。但至少,于歡案讓我們看到,法律不是冰冷的條文,它會傾聽民意,也會守住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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