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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蔣振祥,男、漢族、戶籍所在地:邵陽縣五峰鋪鎮駐馬橋村老屋組。
舉報理由:現舉報邵陽縣公安局五峰鋪派出所相關民警不作為,致故意傷害造成我輕傷二級一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遙法外的事實。
事實依據:
2025年5月23日晚上10日時許,吳小明、吳新軍、吳新平、吳海華、徐興平等5人一起共同商量后,在邵陽縣五峰鋪鎮駐馬村老屋組我屋前的小橋上突然無故毆打我,案發當天就向邵陽縣公安局五峰鋪派出所報警,派出所也立即出警,出警后,但沒有對毆打我的吳小明、吳新軍、吳新平、吳海華、徐興平等5人問話,只要我去醫院檢查、治療。
后經法醫鑒定,吳小明、吳新軍、吳新平、吳海華、徐興平等5人共同對我的毆打,造成我輕傷二級。派出刑事立案偵查后,僅在2025年10月抓獲吳小明(現吳小明故意傷害我的刑事案件在邵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而對于當天故意傷害我的同案犯吳新軍、吳新平、吳海華、徐興平等四人,至今為止,公安機關沒有對他們四人采取任何強制措施,讓他們四人依舊逍遙法外,并且他們公然對外宣稱大不了花幾個錢可以擺平,用100萬元砸死我,他們還公然威脅作證的證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對于他們四人的違法犯罪行為,邵陽縣五峰鋪派出所沒有依法對他們掛網追逃并抓捕歸案的不作為(他們四人均在外地經商有固定的住所與聯系電話號碼)行為,嚴重損害了法律的公正,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公安機關的形象。
綜上,懇請欄目組,依法輿論監督,為百姓鼓與呼,責令邵陽縣五峰鋪派出所將故意傷害我致輕傷二級一案的同案犯吳新軍、吳新平、吳海華、徐興平掛網追逃并抓捕歸案,以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舉報人:蔣振祥
2026年1月28日
邵陽縣公安局
尊敬的網友: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
對于蔣某祥被毆打案,我局五峰鋪派出所依法辦理。參與毆打蔣某祥的徐某平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毆打并造成蔣某祥輕傷的吳某明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訴。關于參與該案的吳某軍、吳某平、吳某華三人,無明顯證據證明他們與造成蔣某祥輕傷的傷勢相關,因此暫不能對吳某軍等三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追逃。但我局五峰鋪派出所未放棄對該案的偵查,仍在積極收集證據、聯系涉案人員吳某軍等三人到案配合調查。
邵陽縣公安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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